《增訂通俗傷寒論》~ 第二編 病理診斷 (2)
第二編 病理診斷 (2)
1. 第七節 表寒裡熱證
凡溫病伏暑將發,適受風寒搏束者,此為外寒束內熱,一名客寒包火。但要辨表急裡急,寒重熱重。外寒重而表證急者,先解其表,蔥豉桔梗湯加減;伏熱重而里證急者,先清其里,柴芩清膈煎加減。
白話文:
主題:[第七節 表寒里熱證]
內容:
當溫病或伏暑即將發作時,如果剛好受到風寒的侵襲而束縛在表,這種情況稱為外寒束縛內熱,也稱為客寒包火。關鍵在於分辨表證和里證的緊急程度,以及寒邪和熱邪的輕重。
若外寒嚴重且表證急迫時,應優先解表,可使用加減的蔥豉桔梗湯;若內熱嚴重且里證急迫時,則應先清里熱,可選用加減的柴芩清膈煎。
2. 第八節 表熱裡寒證
凡病人素體虛寒,而吸熱冒暑,此為標熱本寒,只宜輕清治標,標邪一去,即轉機而用溫化溫補等劑,庶免虛脫之虞。
白話文:
病人原本體質虛寒,卻又受到暑熱侵襲而發熱,這種情況屬於表熱裡寒(表面有熱證,體內有寒證)。治療時應先以輕淡清熱的方法處理表熱症狀,等到表面的熱邪消除後,就要立刻調整療程,改用溫熱性質的藥物來化解寒氣或進行溫補。這樣才能避免因體虛過度而導致元氣耗盡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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