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訂通俗傷寒論》~ 第三編 證治各論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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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編 證治各論 (117)

1. 第十四節,夾陰傷寒(一名傷寒夾陰證)

語曰:傷寒偏打下虛人者,正此謂也。或曰誠如子言,則是人病傷寒,無所為陰症矣。余曰有之。陰證中寒也,其證乃是陽虛。陽虛之人,命門火衰,其平日必言語底微,飲食不化,四肢痿厥,腰以下冷,前陰不舉,小便清白。此為正氣不足,復為寒邪所襲,表裡四末皆冷,是為真寒之症。

然亦不全因入房所致,即小兒亦有陰症者,斯恍然於房後不可盡作陰症觀矣。據炳章經驗所得,風寒感冒於表,食物生冷由胃傳脾,為真夾陰傷寒。若行房後,傷寒身熱,其病不從行房而得,無夾陰可言,其治法亦照表症用藥。惟傷寒熱退新瘥,即犯房事,名曰房勞復,身熱、下身沉重疼痛。

大病初痙,元氣精血本虛,犯房失精,重虛其虛,新邪乘虛而入故身熱,敗精留於精室,而下身沉重作痛,治宜扶元清熱,化瘀導濁,仍大小便而出。凡房勞復,詳明治法,已另補於第六章傷寒復證條下,本節不復重贅。

白話文:

【第十四節:夾陰傷寒(又稱傷寒夾陰證)】

俗語說:「傷寒專門侵襲體質虛弱的人」,指的就是這種情況。有人問:「如果照你這麼說,難道傷寒病人就不會有陰證了嗎?」我的回答是:有的。陰證屬於中寒,症狀本質是陽氣虛弱。陽虛的人命門火衰,平時就會說話聲音低微、消化不良、四肢無力冰冷、腰部以下發冷、性功能衰退、小便清稀。這是因為正氣不足,又遭受寒邪侵襲,導致體表和內臟四肢都發冷,屬於真正的寒證。

不過,這類病症不一定全是因行房引起,連小孩也可能出現陰證。由此可見,房事後的不適不能全歸類為陰證。根據我(炳章)的臨床經驗:若風寒侵襲體表,加上生冷食物損傷脾胃,才是真正的「夾陰傷寒」。至於行房後傷寒發熱的狀況,只要病症非因房事直接引起,就不算夾陰傷寒,治療仍按表證用藥即可。

但若是傷寒剛退燒、身體初癒就行房,稱為「房勞復」,會導致再度發熱、下半身沈重疼痛。這是因為大病初癒時元氣和精血本已虧虛,行房耗精更令虛弱加劇,新邪乘虛入侵而發熱,殘留的敗精瘀阻下焦,引發下身沈痛。治療應以補益元氣、清熱化瘀、導出濁邪(透過大小便排出)為主。關於房勞復的詳細治法,已補錄於第六章〈傷寒復證〉條目,此處不再重複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