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訂通俗傷寒論》~ 第三編 證治各論 (110)
第三編 證治各論 (110)
1. 第十二節,夾痢傷寒(俗名傷寒夾痢疾)
廉勘,傷寒變痢,而痢亦能化為傷寒。既夾下痢,猶當辨其下痢之色,參合外證,庶幾不致誤治也。如初起裡急後重,痢下色白,此為濕熱凝滯,氣分受邪,宜胃苓湯加香砂。兼熱者,加炒黃芩、滑石;色如豆汁者,亦屬脾中濕熱,燥脾分利,亦宜胃苓湯為主;或如魚腦及鼻涕凍膠者,脾虛冷痢也,宜二朮、炮姜等味;如白膿努責而出者,氣與熱結也,宜木香、檳榔、黃芩之類;如屋漏水塵腐色者,皆元氣虛憊也,宜理中湯,加煨葛根、炒黃芩、茯苓。至於赤痢為血分之邪,濕熱多者,以行濕清熱為主,如炒黃芩、炒銀花、滑石、木香、楂炭之類;兼見紫塊或稠黏,用黃芩、延胡索、桃仁、赤芍,行瘀治之;若血色鮮濃紫厚者,則為熱盛,宜用白頭翁湯;或初起勢盛,裡急後重,脈有力者,加製大黃下之;若純下清血,而脈弦者,風入胃也,宜用炒枳殼、荊芥炭、煨防風;血色紫黯,屢服涼藥,而血愈多者,寒濕也,宜理中湯,加芎、歸、木香;或如豬肝、如莧菜汁者,皆寒也,非炮姜不治;若血色稀淡,或如瑪瑙色者,為陽虛不能制陰而下,非溫理其氣,則血不清也。若辨黃黑二色,凡深黃而穢臭,熱證也;淺黃色淡不甚臭,或兼腥餿氣者,寒證也;黑而焦濃厚大臭者,火證也;黑如漆光者,瘀血也。若青黑而腥薄者,肝腎腐敗之色也。又有五色痢,亦有虛有實。丹溪云:脾胃有食積,及四氣相併,則痢有五色之相雜,當先通利,宜歸連丸(當歸、黃連、黃柏、黃芩、阿膠、熟艾)。亦有因濕毒內盛,馬元儀云:五色痢。乃五臟之氣化並傷,而治法則求之於腎,仲景所謂「五液注下者」是也,宜益火消陰,實脾堤水,兼分理其氣,或可救其萬一。張三錫云:諸痢壞證,久下膿血,或如死豬肝色,或五色雜下,俗名「刮腸痢」,乃臟腑俱虛,脾氣下脫,若再投痢藥則誤矣,宜用真人養臟湯。大抵下痢屬裡證,不當更見表熱,如頭痛身熱之類。若表證有熱,則外內俱困,故俞氏治法,以先撤表邪,冀清其痢,舉其一以例其餘,亦可謂扼要之論也。
白話文:
第十二節:夾雜痢疾的傷寒(俗稱傷寒夾痢疾)
傷寒可能轉變為痢疾,而痢疾也可能演變成傷寒。若同時伴有腹瀉,仍需辨別排泄物的顏色,並結合外部症狀,才不會誤診治療。
- 初期症狀與治療:
- 若開始時有急迫便意、肛門重墜感,排泄物呈白色,屬於濕熱停滯、氣分受邪,宜用「胃苓湯」加木香、砂仁。若有熱象,可加炒黃芩、滑石。
- 若排泄物如豆汁色,也是脾中濕熱所致,宜燥濕分利,仍以「胃苓湯」為主。
- 若排泄物似魚腦或鼻涕凍膠狀,屬脾虛寒痢,宜用白朮、蒼朮、炮薑等溫補藥物。
- 若排出白色膿液且有排便困難感,屬氣滯與熱結,宜用木香、檳榔、黃芩等行氣清熱藥。
- 若排泄物如屋漏水或腐敗塵土色,屬元氣嚴重虧損,宜用「理中湯」加煨葛根、炒黃芩、茯苓。
- 赤痢(血痢)與治療:
- 赤痢屬血分受邪,若濕熱偏重,宜以清熱利濕為主,如炒黃芩、炒金銀花、滑石、木香、山楂炭等。
- 若排泄物帶紫塊或黏稠,宜用黃芩、延胡索、桃仁、赤芍等活血化瘀。
- 若血色深紫濃稠,屬熱毒熾盛,宜用「白頭翁湯」;若症狀嚴重、裡急後重、脈象有力,可加製大黃通下。
- 若排泄物為純鮮血且脈弦,屬風邪入胃,宜用炒枳殼、荊芥炭、煨防風。
- 若血色紫黯,服用寒涼藥後出血更多,屬寒濕所致,宜用「理中湯」加川芎、當歸、木香。
- 若血色如豬肝或莧菜汁,屬寒證,非炮薑不可治。
- 若血色淡如瑪瑙色,屬陽虛無法固攝陰血,須溫補氣血才能止血。
- 黃痢與黑痢的辨證:
- 深黃色且穢臭:屬熱證。
- 淺黃色且氣味不重或帶腥餿味:屬寒證。
- 黑色且焦臭濃稠:屬火證(熱極)。
- 黑色如漆光亮:屬瘀血。
- 青黑色且稀薄腥臭:屬肝腎功能嚴重受損。
- 五色痢的治療:
- 若因食積或外邪導致脾胃失調,排泄物混雜五色,宜先通利,可用「歸連丸」(當歸、黃連、黃柏、黃芩、阿膠、熟艾)。
- 若因濕毒內盛,導致五臟功能失調,需從腎論治,宜溫陽化濕、健脾利水,兼調理氣機。
- 若久痢膿血、排泄物如死豬肝色或五色雜下(俗稱「刮腸痢」),屬臟腑虛損、脾氣下脫,不可再用治痢藥,宜用「真人養臟湯」溫補固澀。
- 表證與裡證的處理:
- 下痢屬裡證,若同時出現頭痛、發熱等表熱症狀,表示病情複雜。此時應先解表邪,再治痢疾,以免內外交困。此為俞氏提出的重要治療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