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訂通俗傷寒論》~ 第四節 傷寒感復

第四節 傷寒感復

【因】瘥後伏熱未盡,復感新邪,其病復作。

【證】頭痛發熱,惡風或惡寒,舌燥口渴,或兼咳嗽。

【脈】兼風者脈浮緩,兼濕者濡數,兼寒脈緊或浮數。

【治】感寒身熱惡寒者,蔥豉葛根湯(鮮蔥白二枚、淡豆豉三錢、生葛根錢半),加薄荷連翹殼;寒重骨疼者,加羌活、蘇葉;偏於熱重者,加花粉、知母;咳嗽者,加光杏仁前胡桔梗。兼風熱重者,銀翹散桑菊飲桑杏湯,隨症酌用。

邪鬱於內,見煩躁者,荷杏石甘湯(蘇薄荷一錢、光杏仁三錢、石膏四錢、知母三錢、生甘六分、細辛三分、鮮竹葉三十片),或蔥豉白虎湯(鮮蔥白三枚、豆豉三錢、生石膏四錢、知母三錢、細辛三分、生甘五分、粳米三錢荷葉包)。營分有伏熱者,七味蔥白湯(淡豆豉三錢、生葛根錢半、鮮生地三錢、麥冬錢半、蔥白三枚、生薑二片,百勞水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