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訂通俗傷寒論》~ 第六章傷寒脈舌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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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傷寒脈舌 (21)

1. 丁、察舌辨證歌

歸安吳坤安先生撰

越醫何廉臣增訂

六淫感證有真傳,臨證先將舌法看。察色分經兼手足,營衛表裡辨何難。

廉勘,吳氏曰:凡診傷寒,當先察舌苔形色,分別足經、手經,在表、在裡,衛分、營分,再參脈症施治。此為辯證真傳。

白肺絳心黃屬胃,紅膽灰黑主脾經。腎臟紫赤兼圓嫩,焦紫肝陽陰又青。

廉勘,吳氏曰:凡臨證,見舌無苔而潤,或微白而薄,即是太陽表證。若黃苔陽明裡證,鮮紅少陽膽火,灰黑太陰脾濕,絳主手少陰心經,紫赤屬足少陰腎經,焦紫厥陰陽邪,青滑厥陰陰邪。

表白里黃分汗下,絳營白衛治更歧。次將津液探消息,潤澤無傷澀已虧。

廉勘,吳氏曰:白苔主表,當汗;黃苔主裡,當下;舌絳主營分之熱,宜清,忌表;舌白主衛分之邪,宜汗,忌清。再辨其舌之燥潤,驗其津液之存亡,不拘何色,但以潤澤為津液未傷,燥澀為津液已耗,最宜深察。

白為肺衛仍兼氣,絳主心營血後看。白內兼黃多氣熱,邊紅中白肺津干。

廉勘,吳氏曰:凡外邪之入,先到衛分;不解,然後入氣分而營分;不解,然後入血分。白內兼黃,仍屬氣分之熱,不可早用清營藥;白苔兼紅,乃溫邪犯肺,灼傷肺津,不可辛溫過表,只須輕清涼散。此即葉氏所謂「衛之後方言氣,營之後方言血。在衛汗之;到氣始可清氣;乍入營分,猶可透營泄熱,轉出氣分而解;至入於血,就恐耗血動血,直須涼血清火」是也。

白黃氣分留連久,尚冀戰汗透重關。舌絳仍兼黃白色,透營泄衛兩和間。

廉勘,吳氏曰:凡舌苔白中帶黃,日數雖多,尚在氣分留連,可冀戰汗而解;若舌紅絳仍帶黃白等色,是邪在營衛之間,當用犀、羚以清透營熱,蔥、豉、荷、翹以辛散衛分,兩解以和之可也。以上三歌,總論舌苔之白黃紅絳,邪之在表、在裡,衛分、營分,此為葉氏獨得之心法,吳鞠通、王孟英、林佩琴、石芾南,悉遵此以辨證。竊思衛行脈外而主氣,營行脈中而主血,凡全體手足六經、奇經八脈、十五大絡、一身孫絡,貫乎臟腑之內,運乎軀殼之中,連續貫通,為之道路以傳變周流者,皆衛與營、氣與血之作用也。故外邪之入,無不先到營衛,亦無不先傷氣血,必營衛氣血之功用夫,而後臟腑之體質乃傷,此必然之理。葉先生以此辯證,真獨出心裁,活法推求之捷訣矣。

白而薄潤風寒重,溫散何妨液不於。燥薄白苔津已少,只宜涼解肺家安。

廉勘,吳氏曰:此辨風寒與風熱治法不同。凡風寒初入太陽經,舌多無苔,或生苔白潤而薄,此津液不虧,可從足經用辛溫藥,輕如羌、防、蘇葉,重如麻黃、桂枝之類。如白苔雖薄而燥,或舌邊、舌尖帶紅,此風熱犯肺,先傷氣分,津液已少,不可過汗,當於手經用輕清疏解藥,如桑葉、杏仁、焦梔、豆豉、連翹、薄荷、前胡、桔梗、瓜蔞皮、淡竹葉之類。

白話文:

察舌辨證歌

六種外邪感染的病症有其診斷要訣,臨證時應先觀察舌象。辨別舌色對應的經絡及症狀所在,區分營衛、表裡並不困難。

白苔對應肺與衛分,紅絳苔屬於心經,黃苔反映胃經病變,鮮紅舌主膽火,灰黑苔為脾濕,深絳色屬手少陰心經,紫紅為足少陰腎經,焦紫為厥陰陽邪,青滑苔則是厥陰陰邪之徵。

表證見白苔當發汗,裡證見黃苔需攻下;舌絳提示營分有熱宜清解,忌用表散;舌白屬衛分邪氣宜汗法,忌清涼。進一步觀察津液狀態,潤澤者未耗損,乾燥者已虧虛,需細察。

白苔主肺衛與氣分病變,紅絳苔屬心營血分。白中帶黃多為氣分熱證,舌邊紅而中央白為肺津不足所致。

白苔夾雜黃色,病邪仍滯留氣分,可能透過戰汗祛邪;若舌紅絳卻兼有黃白苔,表示邪在營衛之間,需以犀角、羚羊角清透營熱,輔蔥白、豆豉等辛散衛分,雙向調和。

白苔薄而潤澤屬風寒證,可用辛溫解表;若白苔薄而乾燥,或邊尖偏紅,則為風熱犯肺,津液已傷,應輕清涼散,避免過度發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