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讀》~ 辨厥陰病脈證 (1)
辨厥陰病脈證 (1)
1. 辨厥陰病脈證
厥陰之為病,消渴氣上撞心,心中疼熱,飢而不欲食,食則吐蛔,下之利不止,此厥陰病之提綱也。然消渴、氣上撞心、心中疼熱、飢不欲食、食則吐蛔之外,更有厥熱往來,或嘔或利等證。猶之陽明病,胃家實之外,更有身熱汗出、不惡寒反惡熱等證。故陽明病必須內外證合見,乃是真陽明。厥陰病亦必內外證合見,乃是真厥陰。其餘或厥、或利、或嘔而內無氣上撞心、心中疼熱等證,皆似厥陰而實非厥陰也。
傷寒一二日至四五日而厥者,必發熱。前熱者後必厥,厥深者熱亦深,厥微者熱亦微。厥應下之而反發汗者,必口傷爛赤。
此正邪分爭一大往來寒熱病也。厥深熱亦深,厥微熱亦微,猶言寒重則發熱亦重,寒輕則發熱亦輕,論其常理也。其有不然者,可以決病之進退矣。故下文即論厥少熱多、厥多熱少。不知注傷寒者,皆以熱字作伏熱解,遂令厥陰病有熱無寒矣。不思烏梅丸是厥陰主方,如果有熱無寒,何以方中任用姜、附、桂、辛、椒大辛熱耶?蓋厥陰為三陰之盡,病及此者必陰陽錯雜。況厥陰肝木,於卦為震,一陽居二陰之下,是其本象。病則陽泛於上,陰伏於下,而下寒上熱之證作矣。
其病藏寒蛔上入膈,是下寒之證據也。消渴、心中疼熱,是上熱之證據也。況厥者逆也,下氣逆上,即是孤陽上泛。其病多升少降,凡吐蛔、氣上撞心,皆是過升之病。治宜下降,其逆上之陽,取內經高者抑之之義。其下之之法,非必硝黃攻克實熱方為下劑,即烏梅丸一方,下法已具。方中毋黃連、烏梅、黃柏苦酸鹹純陰為下降,即附子直達命門,亦莫非下降藥也。下之而陽伏於下,則陰陽之氣順,而厥可愈矣。倘誤認厥為外寒所束,而反發其汗,則心中疼熱之陽盡升於上,而口傷爛赤矣。以表藥多升,而厥陰之脈環唇內也。
傷寒病厥五日,熱亦五日。設六日當復厥,不厥者自愈。厥終不過五日,以熱五日故知自愈。
傷寒發熱四日,厥反三日,復熱四日,厥少熱多,其病當愈。四日至七日熱不際者,其後必便膿血。
傷寒厥四日,熱反三日,復厥五日,其病為進,寒多熱少,陽氣退故為進也。傷寒始發熱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當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為除中。食已索餅,不發熱者,知胃氣尚在必愈,恐暴熱來出而復去也。後三日脈之,其熱績在者,期之旦日夜半愈。所以然者,本發熱六日,厥反九日,復發熱三日,並前六日亦為九日,與厥相應,故期之旦日夜半愈。後三日脈之,而脈數,其熱不罷者,此為熱氣有餘,必發癰膿也。
除中者,中氣除也。喻嘉言謂之胃陽發露。凡厥利當不能食,忽然能食,暴熱一來,其陽即散,立斃之候也。
傷寒脈遲至六七日,而反與黃芩湯,徹其熱。脈遲為寒,今與黃芩湯,復除其熱,腹中應冷,當不能食,今反能食,此名除中,必死。
此原除中病因。
傷寒先厥後發熱而利者,必自止。見厥複利。
此論其常理。
傷寒先厥後發熱下利,必自止,而反汗出,咽中痛者,其喉為痹。發熱無汗而利必自止,若不止,必便膿血。便膿血者,其喉不痹。
此論其變態陽氣過亢上升下降之證。
傷寒脈微而厥,主七八日膚冷。其人躁,無暫安時者,此為藏厥,非蛔厥也。蛔厥者,其人當吐蛔,命病者靜而復時煩,此為藏寒蛔上入膈故煩,須臾復止。得食而嘔又煩者,蛔聞食臭出,其人當自吐蛔。蛔厥者,烏梅丸主之,又主久利。
白話文:
厥陰病的特點,會出現口渴、氣往上衝到心口、心中發熱疼痛、肚子餓卻不想吃東西,吃了反而會吐出蛔蟲,以及腹瀉不止的情況,這些是厥陰病的主要症狀。
但除了口渴、氣衝心口、心中熱痛、餓卻不想吃、吃了吐蛔蟲之外,還可能出現忽冷忽熱、嘔吐或腹瀉等症狀。這就像陽明病一樣,除了胃腸實熱之外,還會有發熱、出汗、不覺得冷反而怕熱等症狀。所以陽明病必須內外症狀同時出現才是真正的陽明病,厥陰病也必須內外症狀同時出現才是真正的厥陰病。如果只有厥冷、腹瀉、嘔吐等症狀,但沒有氣往上衝心口、心中疼痛等症狀,這些都只是類似厥陰病,但實際上不是真正的厥陰病。
傷寒病在發病一兩天到四五天時出現厥冷,通常會伴隨發熱。之前發熱之後才出現厥冷的,厥冷越深,發熱也會越嚴重,厥冷輕微,發熱也會輕微。如果本來應該用下瀉的方法治療厥冷,反而用了發汗的方法,一定會導致口唇潰爛紅腫。
這代表正氣和邪氣正在激烈交戰,是寒熱交替的疾病。厥冷越嚴重,發熱也越嚴重;厥冷輕微,發熱也輕微,這就像是說寒邪重,發熱也會重;寒邪輕,發熱也會輕,講的是一般情況下的規律。如果出現不符合這種規律的情況,就可以判斷病情是在加重還是減輕。所以接下來要討論的是厥冷輕微發熱嚴重,以及厥冷嚴重發熱輕微的情況。那些註解傷寒的人,都把「熱」字解釋為潛伏的熱邪,導致厥陰病好像只有熱而沒有寒。他們沒有想到,烏梅丸是治療厥陰病的主要方劑,如果只有熱沒有寒,為什麼方中會大量使用薑、附子、桂枝、花椒等辛熱的藥材?因為厥陰是三陰經的盡頭,病到這個階段,必定是陰陽錯雜的情況。而且厥陰肝屬木,在卦象中代表震,一陽居於二陰之下,這是它本來的象徵。生病時,陽氣會浮到上面,陰氣則潛伏在下面,因此會出現下寒上熱的症狀。
這種病病根在於體內藏寒,導致蛔蟲往上進入膈膜,這是下寒的證據。口渴、心中疼痛發熱,則是上熱的證據。而且「厥」代表氣逆,下氣往上逆行,就是陽氣單獨上浮。這種病通常是升的太多,降的太少,凡是吐蛔蟲、氣往上衝心口,都是升的太過度的表現。治療上應該以降為主,對於逆行的陽氣,應該採用《黃帝內經》中「高者抑之」的原則。這裡的「下」,並非一定是指用硝石、大黃等攻下實熱的藥物,即使像烏梅丸這樣的方子,也具有下降的功效。方中黃連、烏梅、黃柏等苦酸鹹的純陰藥物具有下降的功效,附子能夠直達命門,也都是具有下降作用的藥物。把陽氣降下來,讓它潛藏在下方,那麼陰陽之氣就會順暢,厥冷自然就能治癒。如果錯誤地認為厥冷是因為外寒所束縛,反而用發汗的方法治療,那麼心中熱痛的陽氣就會全部往上跑,導致口唇潰爛紅腫,因為發汗藥物大多是向上升的,而厥陰經脈又環繞在口唇的內部。
傷寒病出現厥冷五天,發熱也應該有五天。如果第六天應該再次出現厥冷,但沒有出現,就代表病快好了。厥冷持續時間通常不超過五天,因為發熱也持續五天,所以可以判斷病快好了。
傷寒發熱四天,厥冷反而出現三天,之後又發熱四天,這是厥冷少而發熱多,病就會痊癒。如果發熱四天到七天都未間斷,之後一定會排出膿血。
傷寒厥冷四天,發熱反而出現三天,之後又出現厥冷五天,這表示病情在加重,是寒邪多而熱邪少,陽氣正在衰退的表現。傷寒病剛開始發熱六天,厥冷反而出現九天並且伴隨腹瀉,凡是厥冷又腹瀉的人通常不能進食,現在反而能吃東西,這可能是「除中」的現象。吃完東西還想吃餅,而且沒有發熱,代表胃氣尚在,病會痊癒,但要小心突然出現高熱又迅速消退的情況。之後三天再診脈,如果熱持續不退,那麼預計在第二天半夜病情會痊癒。之所以會這樣,是因為剛開始發熱六天,厥冷反而出現九天,之後又發熱三天,加之前面的六天,總共是九天,與厥冷的九天相互對應,所以可以預期在第二天半夜痊癒。之後三天再診脈,如果脈搏跳動很快,熱持續不退,這代表熱邪還很盛,可能會導致癰瘡化膿。
「除中」指的是中氣被去除,喻嘉言認為這是胃陽外泄的表現。凡是厥冷又腹瀉的人通常不能進食,如果突然能吃東西,一旦高熱突然出現,陽氣就會散失,這是快要死亡的徵兆。
傷寒病脈象遲緩,到了六七天,反而用了黃芩湯來清除熱邪。脈象遲緩代表有寒,現在用黃芩湯又清除熱,腹中應該發冷,應該不能吃東西,現在反而能吃,這就是「除中」,一定是死症。
這段文字說明了「除中」的病因。
傷寒病先出現厥冷,後出現發熱和腹瀉,通常會自己停止。看到厥冷又出現腹瀉。
這段講述的是一般情況下的規律。
傷寒病先出現厥冷,後出現發熱和腹瀉,通常會自己停止,但如果反而出現出汗、咽喉疼痛,表示喉嚨出現痹阻。發熱但沒有出汗卻出現腹瀉,通常會自己停止,如果腹瀉不止,一定會排出膿血。排出膿血的人,喉嚨不會痹阻。
這段講述的是病程出現變化的情況,可能是陽氣過於亢盛,出現上升下降的症狀。
傷寒病脈象細微又出現厥冷,通常在七八天會出現皮膚冰冷。如果病人煩躁不安,沒有片刻安寧,這是屬於「藏厥」,不是蛔蟲引起的「蛔厥」。如果是蛔厥,病人應該會吐出蛔蟲,而且病情發作時會安靜下來,過一會兒又會煩躁,這是因為體內藏有寒邪,導致蛔蟲往上進入膈膜引起的煩躁,過一會兒又會停止。如果吃到東西後就嘔吐,又開始煩躁,表示蛔蟲聞到食物的氣味跑出來,病人應該會自己吐出蛔蟲。「蛔厥」可以用烏梅丸治療,也可以治療長期的腹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