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讀》~ 辯誤吐病脈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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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誤吐病脈證

1. 辯誤吐病脈證

太陽病吐之,但太陽病當惡寒,今反不惡寒,不欲近衣,此為吐之內煩也。太陽病當惡寒發熱,今自汗出,不惡寒發熱,關上脈細數者,以醫吐之過也。一二日吐之者,腹中飢,口不能食;三四日吐之者,不喜糜粥,欲食冷食,朝食暮吐,以醫吐之所致也,此為小逆。

傷寒吐後腹脹者,與調胃承氣湯。

白話文:

在太陽病的情況下,如果進行了催吐治療,但是病人本應畏寒,現在反而不畏寒,甚至不想穿衣服,這表示催吐已導致他內心煩躁。在太陽病中,患者應有畏寒和發熱的症狀,然而現在卻自汗淋漓,沒有畏寒和發熱的表現,而且關脈處的脈搏細微而頻數,這都是因為醫生催吐治療過度所造成的。

如果在一兩天內進行催吐,病人可能會感到腹部飢餓,但嘴巴卻無法進食。若在三四天內進行催吐,病人會對稀飯等軟食不感興趣,反而想吃冷食,早上吃的東西到了晚上就會吐出來,這些都是由醫生催吐治療所引致的不良反應,可稱之為小逆。

感冒後如果出現嘔吐,隨後腹部腫脹,這種情況應該用調胃承氣湯來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