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讀》~ 辨太陽病傳解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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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太陽病傳解 (3)

1. 辨太陽病傳解

傷寒五六日頭汗出,微惡寒,手足冷,心下滿,口不欲食,大便脈細者,此謂陽微結,必有表復有里也,脈沉亦在裡也。汗出為陽微,假令純陰結,得復有外證,悉入在裡,此為半在裡半在外也。脈雖沉緊,不得為少陰病,所以然者,陰不得有汗,今頭汗出,故知非少陰也,可與小柴胡湯,設不了了者,得屎而解。

此與少陰病極相似,惟頭汗出為異耳。少陰病有汗者四,俱兼下利二證,可治二證不可治,獨頭汗出者絕無。

傷寒六七日,發熱微惡寒,支節煩疼,微嘔,心下支結,外證未去者,柴胡加桂枝湯主之。

此言邪傳半表半裡,而外證尚多之治。

太陽病頭痛至七八日已上自愈者,以行其經盡故也。若欲作再經者,針足陽明,使經不傳則愈。

傷寒三日,一大關鍵,謂三陽已盡,三陰當受邪也。陰不受邪,可自解矣。傷寒六日又是一大關鍵,謂其六日行太陽一經已盡,若不自解,則或傳陽明,或傳三陰之候也。七八日已上者,六七日也。欲作再經者,言已行盡太陽一經,恐欲再行陽明一經也。

傷寒六七日無大熱,其人躁煩者,此陽夫人陰故也。

若脈和,其人大煩,目重,臉內際黃者,此為欲解也。

病六七日,手足三部脈皆主,人煩而口噤不能言,其人躁擾者,必欲解也。欲目解者,必當先煩,乃有汗而解,何以知之?脈浮故知汗出解也。

已上四節,辨入陰與欲解。病脈證,臉內際近鼻處是也。

太陽病六七日,表證仍在,脈微而沉,反不結胸,其人如狂者,以熱在下焦,少腹當鞕滿,小便自利者,下血乃愈。所以然者,以太陽隨經,瘀熱在裡故也,抵當湯主之。

此辨蓄血證也,與水結胸辨,不與陽明胃實辨。陽明胃實,其脈亦實,與脈微而沉大不相似。惟水結胸與蓄血證,其脈皆微,其證不能臥,但欲起,與如狂相尖,故辨之。然水蓄於下,小便必不利;水蓄於上,其胸必結。今既不結胸,小便複利,而脈微如狂,非蓄血而何?

太陽病身黃,脈沉結,少腹鞕,小便不利者,為無血也。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者,血證諦也,抵當湯主之。

為無血,言無瘀血,非血少也。此與濕熱發黃證辨。太陽病脈沉身黃,與濕熱梔子檗皮證同,惟小便利不利為異耳。如小便不利,則病在氣分,不在血分,為無瘀血也。若小便自利,則病不在氣分,必在血分,更有如狂現證,其為瘀血明矣。

傷寒有熱,少腹滿,應小便不利,今反利者,為有血也,當下之,不可餘藥,宜抵當丸。

此與一切五苓豬苓等證辨也。蓄血證亦不定現發黃,惟少腹滿而小便利者,斯為確據。滿比鞕稍輕,故用丸。

太陽病不解,熱結膀胱,其人如狂,血自下,下者愈,其外不解者,尚未可攻,當先解外。外解已,但少腹急結者,乃可攻之,宜桃核承氣湯。

前條瘀血全無行動之意,故用飛潛吮血之物,活動其血以逐之。此條血已自下,不過乘其勢而導之使出,故不假動血藥。

太陽病外證未解,不可下也,下之為逆。欲解外者,宜桂枝湯主之。

外證未解者,尚惡寒也。此補上文外證未解之治。此條與十棗後治外證未解一條,編傷寒者往往編在一處,以為類敘法,遂令顯序處有重複之嫌,抽出處有缺文之恨,故移正之。

白話文:

【辨太陽病傳解】

  1. 傷寒病經過五六天,出現頭部出汗、輕微怕冷、手腳發涼、心窩悶脹、不想吃東西、大便不通、脈搏細弱的症狀,這稱為「陽微結」,表示既有表證又有裡證。脈沈也代表病邪在裡。出汗是因陽氣微弱,若純粹是陰寒凝結的裡證,應當沒有表證,但現在病邪半在裡半在外。脈象雖是沈緊,卻不屬於少陰病,因少陰病不會出汗,而此刻頭部出汗,故可排除少陰病,可用小柴胡湯治療。若症狀未完全消除,通便後即可痊癒。

此證與少陰病極為相似,但少陰病不會僅頭部出汗(少陰病出汗多伴隨腹瀉,且預後較差)。

  1. 傷寒六七天後,出現發熱、輕微怕冷、四肢關節痠痛、微嘔吐、心窩部脹悶,若表證仍在,用柴胡加桂枝湯治療。

此為病邪在半表半裡,而表證仍明顯的情況。

  1. 太陽病頭痛若持續七八天以上自行痊癒,是因病邪已在本經消退。若病勢可能傳向陽明經,可針灸足陽明經穴位,阻止傳變而痊癒。

傷寒發病三天是關鍵期(三陽經病邪是否傳變);六天又為另一關鍵(太陽經病程是否結束,或向陽明、三陰經發展)。「七八天以上」實指六七天時;「欲作再經」指太陽病程結束後,可能傳向陽明經。

  1. 傷寒六七天後,若無明顯發熱但病人煩躁,是病邪由陽入陰的徵兆。

若脈象平和,病人極度煩悶、眼皮沈重、眼瞼內側發黃,則為將痊癒之兆。

若手腳三處脈搏正常,病人煩躁不安、牙關緊閉不能言語,但躁動後可能自癒。痊癒前會先出現煩躁,繼而汗出病解,因脈浮提示汗解之機。

(以上四段辨別病入陰分與將癒的徵象,「臉內際」指眼瞼近鼻梁處。)

  1. 太陽病六七天後,表證仍在但脈微沈,若無結胸症狀卻出現狂躁,是因熱邪蓄積下焦,小腹硬脹、小便通暢者,須攻下瘀血才可痊癒(抵當湯主之)。此為「蓄血證」,與水結胸證區別(蓄血證脈微沈、小便利;水結胸則小便不利且胸悶)。

  2. 太陽病出現皮膚發黃、脈沈結、小腹硬,若小便不利是濕熱鬱結(非瘀血);若小便通利且狂躁,則確屬瘀血(抵當湯主之)。

「無血」指無瘀血,非貧血。此處與濕熱發黃證鑑別(兩者皆脈沈身黃,但瘀血證小便利、有狂躁)。

  1. 傷寒發熱伴小腹脹滿,理應小便不利,若反見通暢即為瘀血,宜用抵當丸攻下。

此與水濕停滯證(如五苓散證)不同,蓄血未必發黃,關鍵在「小腹滿+小便利」。因脹滿較硬滿輕,故用丸劑緩攻。

  1. 太陽病未解,熱邪結於膀胱致狂躁,若瘀血自行排出可愈;若表證未除,應先解表(如桂枝湯),待表解後僅剩小腹急結,再用桃核承氣湯攻瘀。

此前條(抵當湯)用蟲類藥破血逐瘀;此條因瘀血已有排出趨勢,僅需順勢導出,故不用峻烈藥。

  1. 太陽病表證未解時不可攻下,誤下會加重病情。解表宜用桂枝湯。

「外證未解」指仍有惡寒等表症。此段補充前文表證處理原則,原版編排易混淆,故調整順序說明。

(全篇著重辨別太陽病傳變、蓄血證特徵,及表裡先後的治療次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