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之研究》~ 卷二 (4)
卷二 (4)
1. 正屬
三陽三陰之於脈證。有正焉。有屬焉。而治法必從之。何謂正乎。專而無所兼。是之為正。如太陽之脈浮。頭項強痛而惡寒。陽明之胃家實。少陽之口苦咽乾目眩。此則三陽之正脈證也。何謂屬乎。或兼或不專。是為之屬。如曰本太陽初得病時。發其汗。汗先出不徹。因轉屬陽明。
曰服柴胡湯。已渴者。屬陽明。曰蒸蒸發熱者屬胃。曰傷寒脈弦細。頭痛發熱者屬少陽。此則三陽之屬脈證也。而三陰之於正之於屬。亦猶三陽。可以准知矣。而三陽三陰之於脈證。有正焉。有屬焉。而治法必從之。惟於太陽與厥陰。無屬脈證何也。太陽則病之始也。重為傷寒。
白話文:
三陽三陰在脈象和病症上,有專屬的特徵,也有相互影響的表現,治療方法必須根據這些特徵來制定。專屬的特徵指的是特定經脈的病症表現,不與其他經脈混淆。例如太陽經脈浮,頭頸部疼痛,怕冷,這是太陽經脈的典型病症;陽明經脈胃氣實,少陽經脈口苦咽乾目眩,這些也是三陽經脈的專屬病症。而相互影響的表現,指的是某個經脈的病症可能兼具其他經脈的病症特徵。例如,太陽經初起時,發汗不透,可能轉移到陽明經;喝柴胡湯後,感到口渴,可能是屬於陽明經的表現;身體發熱,可能是屬於胃經的表現;傷寒脈細,頭痛發熱,可能是屬於少陽經的表現。三陰經脈的專屬和相互影響特徵,也和三陽經脈一樣,可以類推理解。然而,太陽經和厥陰經沒有相互影響的病症表現,這是因為太陽經是疾病的初始階段,屬於傷寒的範疇,而厥陰經則屬於病情的嚴重階段。
輕為中風。交名合。及名並。此有及於彼。而彼無及於此。太陽之所以無屬脈證也。厥陰則病之終也。彼若及於此。則既已危。此何復及於彼。厥陰之所以無屬脈證也。
白話文:
這段古文中醫文字的意思是:輕微的情況可能是中風,叫做「交名合」和「及名並」。這種情況會影響到另一方,但那一方卻不會對它產生影響。這是太陽經絡沒有症狀的原因。至於厥陰經絡,它是疾病的最終狀態。如果那一方已經威脅到了這一方,那麼就已經很危險了;而這一方又怎麼能再威脹到那一方呢?這是厥陰經絡沒有症狀的原因。
2. 脈候
脈之為候也。其所統。亦惟不出於陰陽焉。陽曰浮。陰曰沉。如緩緊遲數滑澀。莫不繫於浮沉。譬如經之與緯。浮沉為經。而以此先定陰陽之病位也。緩緊遲數滑澀為緯。而以此繼察其輕重緩急也。是故三陽而浮。三陰而沉。緩為中風。緊為傷寒。此脈候之概也。而其所候之處。
以寸口為本脈。趺陽少陰副之。此三者。古之遺法也。而脈法大備焉。若其陰陽人迎關尺之義。此皆醫法末路之失也。何以言之。凡脈候。有以陰陽言者。有以三部言者。而其所謂陰陽亦不一也。說者以為浮沉。或以為尺寸。浮沉即舉按之義。尺寸即上下之別也。夫陰陽也者。
表裡之統名。而假以辨之證者也。而今復假之於診法。何其妄也。若此陰陽。但為浮沉之義則猶可。必取之舉按則不可。何則。浮沉惟其動之昂低者。而自在於彼。自在於彼。則候之而自知。何必由我之且舉且按乎。古聞切脈。未聞舉按。而況於以陰陽為舉按之義乎。故但為浮沉之義則猶可。
白話文:
脈象作為診斷的依據,其歸納範疇無非不出於陰陽兩大理論。脈象中,向上浮動的屬陽,向下沉潛的屬陰。至於緩慢、緊張、遲滯、快速、滑利、遲滯等脈象,無一不是依附於浮沉這兩大特徵之上。就像布帛的經線與緯線,浮沉如同經線,首先確定病位的陰陽性質;緩緊遲數滑澀等脈象則如同緯線,進一步細查病情的輕重緩急。因此,三陽經的脈象通常浮現,三陰經則表現為沉伏,緩脈常見於中風,緊脈則多見於傷寒,這是脈象診斷的基本概要。而這些脈象所反映的身體狀況,
是以寸口脈作為主要的診脈位置,輔以趺陽和少陰脈來相互印證,這三個部位是古人流傳下來的診脈基本方法,並且脈診的技巧在此基礎上發展得十分完備。至於人迎、關、尺所代表的陰陽意義,這些觀點實際上屬於醫學實踐中較偏誤的部分。為什麼這樣說呢?一般來說,脈象診斷有的以陰陽對立來論述,有的則按照三部分(上、中、下)來區分,而這裡所指的陰陽並非單一含義。有人解釋說陰陽指浮沉,或者指寸尺,浮沉代表輕按重按的狀態,尺寸則是脈位的上下差異。陰陽作為表裡的總稱,原是用來辨識病症的對應關係,如今卻錯誤地將其應用在診脈方法上。如果這種陰陽觀念僅僅用來表示浮沉的含義還勉強可行,但如果硬要將其理解為輕按重按的動作就不恰當了。因為浮沉是脈搏本身動態的高低表現,自然而現,診脈時自然能感知,何必通過我們刻意的輕按或重按來確定呢?古時聽聞診脈之法,未曾提及輕按重按,更何況將陰陽解讀為輕按重按的意義呢。所以,僅將陰陽理解為浮沉之意還算合適。
必取之舉按則不可。夫陰陽也者。表裡之統名。而假以辨之證者也。而今又復假之於尺寸。何其紛也。取譬之不邇。則無弗罔。而其趨於多歧也。亦無弗迷。本是一陰陽也。一譬之表裡。而再譬之浮沉。而三譬之尺寸。則其弗罔且迷者幾希。脈診之所以不彰於今也。今夫審張仲景氏之所論。
惟曰脈浮。浮緊。浮緩。浮數。而不指其所候之在何處也。惟曰脈沉。沉緊。沉細。沉微。而不指其所候之在何處也。凡若此類。皆不逮陰陽寸關尺者也。而其以陰陽者。僅三四。其以寸關尺者。亦不過五六。然則其惟曰脈浮脈沉者之最多。而其逮陰陽寸關尺者之最少也。若必以陰陽寸關尺。
白話文:
一定要用「取之舉按則不可」這種方法,是不行的。陰陽其實只是表裡關係的統稱,只是用來辨別病症的工具。現在又用尺寸來區分,實在是太過繁雜。如果舉例不貼切,就容易產生誤解,而且很容易導致眾說紛紜,讓人迷失方向。本來只是一種陰陽的概念,再用表裡來比喻,又用浮沉來比喻,最後再用尺寸來比喻,這樣一來,誤解和迷失的機率就大幅提高。這就是脈診在現代不那麼顯著的原因。
看看張仲景的論述,他只說脈浮、浮緊、浮緩、浮數,並沒有說明這些脈象對應的是身體的哪個部位。他也只說脈沉、沉緊、沉細、沉微,同樣沒有指明對應的位置。像這樣的例子很多,都無法完全體現陰陽、寸關尺的精髓。真正運用陰陽的只有三四種,使用寸關尺的也不過五六種。反而是只說脈浮脈沉的最多,真正能夠運用陰陽寸關尺的卻很少。如果一定要用陰陽寸關尺,……
為不可不候者。則其惟曰脈浮脈沉而不指其所候之在何處也。何其粗且略耶。三部亦其說之不一也。或取三指一寸九分之間。或取寸口至尺澤。分陽分陰。藏與府之配。而察虛實死生也。亦為可疑矣。素靈無寸關尺之說。但有寸口人迎。而仲景氏不言人迎。時言趺陽少陰也。
由是而觀之。則古之於脈法。未嘗逮陰陽寸關尺也。陰陽寸關尺。或肇於晉王叔和氏耶。而叔和氏之於脈法。立七表八里九道。合為二十有四。而今考之仲景氏之書。陰陽寸關尺。及二十有四之目。皆現而存者何耶。叔和氏之巧脈診。私取其脈法。以配之於本論。自試其技者。
遂謬而混焉者耶。不爾。何惟曰脈浮脈沉者之最多。而逮陰陽寸關尺者之最少耶。若必以陰陽寸關尺。為不可不候者。則何惟曰脈浮脈沉。而不指其所候之在何處也。此豈非粗且略耶。古之於脈法。其詳不可得而知矣。雖然。觀乎其惟曰脈浮脈沉者之最多。且不指其所候之在何處。
白話文:
古代醫家認為脈浮脈沉是必須觀察的,卻很少指明要觀察哪些部位的脈象。為何如此粗略呢?三部九候的說法也不一致,有的以三指一寸九分為標準,有的以寸口到尺澤為標準,並以此劃分陽陰、臟腑,以觀察虛實死生。這也讓人感到疑惑。素靈沒有寸關尺的說法,只提寸口人迎,而仲景則不提人迎,只提趺陽少陰。
由此可見,古代脈法並未完全掌握陰陽寸關尺。陰陽寸關尺或許起源於晉代王叔和。叔和創立了七表八里九道,共二十四方脈法。然而,如今在仲景的著作中,陰陽寸關尺和二十四方脈法卻都存在。這到底是叔和巧妙地將自己的脈法與仲景著作相結合,還是有人擅自將二者混為一談呢?如果不是,為何說脈浮脈沉的最多,而說陰陽寸關尺的卻很少?如果一定要強調陰陽寸關尺的重要性,那為何只說脈浮脈沉,而不指明觀察的部位呢?這豈不是粗略嗎?古代脈法的細節已不可考。不過,從只提脈浮脈沉,卻不指明觀察部位的情況來看,古代脈法確實存在不足。
則其所候之處。必當在寸口也。而未必若後世三指取三部。惟其候之也。潛心於茲。無敢失之輕易矣。素靈無寸關尺之說。但有寸口人迎。而仲景氏不言人迎。時言趺陽少陰也。則其所候之處。特為在寸口者。此為不誣也。糅之以趺陽少陰。則脈法大備焉。庶幾不大⿱斁灬於古耶。
若夫三部之說。或取三指一寸九分之間。或取寸口至尺澤。分陽分陰。藏與府之配而察虛實死生者。非不纖悉也。而今試按其所謂三部者。三指之所應。未嘗不一動也。則其雖寸口至尺澤。亦無不皆然焉。然則其特為在寸口者。不必以三指。雖二指或一指。亦何不可之有。不特於寸口。
白話文:
古人診脈的方式主要集中在寸口,也就是手腕部位。他們認為,要準確診斷病人的狀況,必須專注於這個部位,不敢輕易放過任何細節。古代的醫學著作如《內經》並沒有提到寸口以外的脈象,如關、尺等,只提到了寸口和人迎兩種脈象。而漢代的醫學家張仲景在《傷寒論》中則主要提到趺陽和少陰脈象。因此,古人認為診脈的重點在寸口,這是沒有錯的。如果將趺陽和少陰脈象一同考慮,脈診的方法就更加完整了,或許可以避免對古人的理解產生太大的偏差。
至於「三部」的診脈方法,有人認為是將手的三個部分:寸、關、尺,各用一根手指來診脈,其中寸部通常位於手腕的上部,關部在中間,尺部則在下部。這種方法可以分別診察到體內不同的臟器和組織,以判斷虛實、生死的情況。這種診脈方式非常詳細,但現在再來評估這種「三部」診脈法,會發現無論使用哪個部位的手指,脈搏的跳動都是一致的,所以即使從寸口到尺澤,脈象的表現也都是一樣的。既然如此,將診脈重點放在寸口,不一定非得使用三根手指,甚至只需兩根或一根手指,也是可行的。不僅限於寸口,其他部位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趺陽少陰。亦惟隨切隨察。何必三指取三部之為。至如叔和氏之輩。立七表八里九道。合為二十有四。則不為不相似。亦終不可施於事。則何從如此之煩為。夫脈證者。疾病之轉機。而相依不離者也。故脈必須證。證必須脈。然後疾病莫攸隱匿焉。古者稱醫為脈家。如扁鵲倉公輩。
亦皆以脈其選也。仲景氏之於方論。亦復舉脈證。以為處方之準據。則又何廢脈之為。
白話文:
足阳明、少阴经的脉象,都要随时观察,不必拘泥于三指取三部。像叔和之辈,设立七表八里九道,合计二十四种,虽然看似相似,却不能实际应用,何必如此繁琐呢?脉象和病症是疾病变化的关键,两者相互依存。所以必须结合脉象和病症,才能找到疾病的根源。古人称医生为脉家,如扁鹊、仓公等,他们都是依靠脉象来诊治疾病。张仲景在方剂论述中也强调脉象和病症,将其作为处方依据,又何必废弃脉象呢?
3. 熱五道(十二名)
三陽之所主。在於熱焉。熱之所名而喚者。凡十有二。而其大綱凡五焉。大綱凡五。而其所統不出於表裡矣。一曰惡寒發熱。二曰往來寒熱。三曰身熱。四曰惡熱。五曰潮熱。此五者。熱之大綱也。不可不辨矣。有表熱。有外熱。有微熱。是皆屬身熱也。有裡熱。有煩熱。有瘀熱。
有蒸蒸發熱。是皆屬惡熱也。此七者。熱之小目也。亦不可不辨矣。雖然。或屬身熱。或屬惡熱。則大綱不過於五焉。然後惡寒發熱。往來寒熱。此二者為表。以其有惡寒也。身熱。惡熱。潮熱。此三者為里。以其無惡寒也。然則雖其凡之綱於五焉。而其所統不出於表裡矣。
蓋惡寒發熱者。惡寒且發熱也。而其熱全在於大表。翕翕者也。是為太陽。往來寒熱者。熱之與寒。互往而互來也。而其熱在於胸脅之間。使人心煩喜嘔者也。是為少陽。身熱者。胸腹之常熱也。而其熱在於肌膚。使人身重微煩者也。惡熱者。惡如惡寒噁心之惡。而其熱全在於分肉。
白話文:
三陽經所主宰的特點,在於呈現各種熱象。熱的名稱與表現形式總共有十二種,而其中最主要的可以歸納為五大類。這五大類別,基本上都不脫離表證和裏證的範疇。首先是感到寒冷後又發熱,其次是由冷轉熱、反覆交替的往来寒熱,再來是全身性的發熱,接著是無法忍受的高熱狀態,最後是有規律地在特定時間發作的潮熱。這五種情況,概括了熱象的主要類型,是必須明確分辨的。
進一步地,有表層的熱感、外表的熱象、以及輕微的熱度,這些都屬於全身發熱的範疇。另外,有內裏的熱、令人煩躁的熱、以及因血液瘀滯導致的熱。還有那種像蒸氣一樣上升的熱感,這些都屬於難以忍受的高熱類型。這七種情形,可視為熱象的細分,同樣需要仔細區分。
即便如此,無論是歸於全身發熱還是難以忍受的高熱,大的分類始終不離上述五種主要類型。而當中,感到寒冷後發熱以及往来寒熱這兩種,因為伴有畏寒的症狀,所以屬於表證。至於全身發熱、難以忍受的高熱,以及潮熱,由於沒有畏寒的表現,則歸為裏證。因此,儘管熱象的總類可概括為五種,它們的歸屬都不超出表證和裏證的範圍。
具體來說,感到寒冷後又發熱的情況,是指同時有畏寒和發熱的症狀,其熱主要集中在身體的表面,這種緩緩加劇的熱稱為太陽病的表現。至于往来寒熱,則是熱與寒的感覺交替出現,這種熱通常位於胸部和胁部之間,使人感到心煩並可能伴有噁心嘔吐,這是少陽病的特徵。全身發熱,通常指的是胸腹部持續的熱感,熱源似乎在皮膚之下,會讓人感到身體沉重、略微煩躁。至於難以忍受的高熱,這裡的「惡」如同對寒冷或噁心的厭惡,這樣的熱完全滲透到肌肉之間。
鬱郁如蒸。炎炎如焮。能使人常煩者也。潮熱者。其發之必有時也。猶如潮汐之以時來去也。而其熱專結於裡。時又熏於肉。亦能使人煩躁者也。此三者為陽明。陽明者。三陽之極也。故其熱之及也。或膚。或肉。或里。惟其極為然矣。三陰之主寒也。尚有表熱外熱發熱微熱等。
雖然。其脈之與證。固與三陽不同也。而三陰之於脈證。沉微細。而手足寒。甚則無脈。而四支厥逆。故雖有表熱外熱發熱微熱等。非如三陽之脈浮。一身手足盡溫也。是之為其別。亦不可不辨矣。又有曰熱入血室者。此亦為一種之目也。而或屬往來寒熱。或屬潮熱。又有曰無大熱者。
白話文:
心裡悶悶的像是要蒸發,全身燥熱像是要燒起來,都會讓人感到煩躁。潮熱的人,發作一定有規律,就像潮汐一樣,有規律地來來去去,但熱氣只集中在內裡,不斷地薰烤著身體,也會讓人感到煩躁。這三種情況都屬於陽明病,陽明是三陽中最極端的,所以它的熱氣會遍及皮膚、肌肉,甚至內臟。至於三陰,主要是寒性,雖然也有表熱、外熱、發熱、微熱等症狀,但是它的脈象和症狀和三陽不同,脈象沉細微弱,手腳冰冷,嚴重時甚至摸不到脈搏,四肢發冷。因此,即使有表熱、外熱、發熱、微熱等症狀,也不像三陽病那樣脈象浮,全身手腳溫暖,這就是它們之間的區別,一定要注意區分。此外,還有一種情況叫做「熱入血室」,這也是一種病症,可能屬於往來寒熱,也可能屬於潮熱。還有一些人雖然沒有明顯的發熱,但也屬於這個範疇。
此非若上所舉之五之數也。大即大表之大。非大小之大。故無大熱者。謂無表證也。即指太陽之發熱惡寒而言之矣。又如曰熱結。曰結熱。曰熱實。曰協熱。曰合熱。曰熱越。曰熱利之類。亦皆非如上所舉之五之數也。辨詳於各條之下。
先於此。或請問熱之辨。余答以五綱十二名。或曰五綱十二名。既聞其教矣。然於其情狀。猶有未盡者。願書以再教我。我幸以此辨之。吾子其勿辭哉。余不得止。書以與之。乃今搜得其稿於巾衍。此雖與前之所辨或重複乎。直附於此。以便於初學云。
惡寒發熱,惡寒之中且發熱。發熱之中且惡寒也。
一日二三度發,發熱之中且惡寒。熱多而寒少。其發作也。日至二三度。而與往來寒熱頗異。故論曰。如瘧狀。此以其二三度發作言之也。又曰其人不嘔。此以其異於往來寒熱言之也。
白話文:
這並不是如同前面所提的「五」這個數目。這裡的「大」是指大的表現,而非大小之分的大。因此,「無大熱」是指沒有表面的症狀。這特別是指太陽經引發的發熱和畏寒而言。再比如說「熱結」、「結熱」、「熱實」、「協熱」、「合熱」、「熱越」、「熱利」等等,這些也都不是如同前面所提的「五」那樣的分類。詳細的辨別在各個相關條目下都有說明。
在此之前,有人或許會問到關於熱症的辨識方法,我回答以「五綱十二名」的方式。有人接著說,「五綱十二名」的教導已經聽過了,但是在具體的表現形態上,還有些許不明白的地方,希望能夠再詳細地說明,讓我有幸借此來進一步辨識。我無法推辭,於是寫下來給他。現在從我的隨身物品中找到了那份草稿。雖然其中的內容可能與之前所述有所重複,但直接附在這裡,對於初學者來說更加方便理解。
所謂惡寒發熱,就是在感到寒冷的同時也會發熱,發熱的過程中同樣伴有畏寒的感覺。
這種情況可能一天內出現兩三次,發熱當中夾雜著畏寒,熱的症狀比寒的症狀更為明顯。它的發作頻率是一天裡達到兩三次,這與一般的往來寒熱有所不同,因此古籍中提到,這種情形類似於瘧疾的症狀,這裡是基於它有兩三次的發作特點來說的。另外,還提到病人不會嘔吐,這也是區別於一般往來寒熱的一個特點。
日再發,同上而稍輕矣。故不至二三而再。再也者。不過一二之辭。二三也者。逾再次之辭也。二三之所以為重也。
時發熱,此惟時時發熱已。與潮熱之期時而發大異矣。蓋發熱者。在大表而翕翕者也。潮熱者。在分肉而蒸蒸者也。大表淺矣。故未至煩躁也。分肉深矣。故使人煩躁也。此豈非大異乎。
往來寒熱,寒止即熱。熱止即寒。互而發者也。而其自熱而之寒也。非無間也。惟是為間。而復繼發之如初。所以名曰往來也。
發作有時,此其寒與熱之休作。必以時者也。或以午後發。至未申之間而休。或以未申之間發。至酉戌之間而休。或暮時而發。夜半而休。或夜半而發。至天明而休。凡若此類。皆以名焉。此與潮熱相似而頗異。潮熱之必以時也。既結於裡。而蒸蒸於分肉。故無有寒。而發為惡熱煩躁也。
白話文:
每日發作兩次,情況與前一次相似但略輕。因此,不會達到兩三次後才再次發作。所說的“再”,不过是表示一到兩次的意思。“二三”則是用來形容超過兩次的發作。之所以稱之為“二三”,是因為這種情況比“再”更為嚴重。
時常發熱,這裡指的是經常性地發熱。這與潮熱在固定時間發作有極大的區別。一般發熱出現在身體的表層,症狀為輕微的體溫上升。而潮熱則出現在肌肉之間,感覺如同被蒸烤一般。由於一般發熱位於較淺的表層,所以病人尚未感到煩躁不安。相比之下,潮熱深入肌肉,因此會使人感到煩躁。這兩種情況實質上差異很大。
寒熱交替出現,寒去即熱來,熱退則寒生,兩者交替發生。從熱轉寒之間,並非無間斷,而是存在一個短暫的間歇期,隨後又像最初那樣再次發作。這就是所謂的“往來”。
發作時間有規律,這裡指寒熱的間歇與發作必定遵循一定時間。有的人可能在下午發作,到未時到申時之間停止;有的人則在未時到申時之間開始發作,直到酉時到戌時之間停止;有的人在傍晚發作,到半夜停止;有的則在半夜發作,直到天亮時停止。所有這些情形,都可以根據具體的發作時間來命名。這雖然與潮熱在時間上有相似之處,但實際上還是有所不同。潮熱固定時間發作,源於體內的病邪已經結聚,並且在肌肉之間蒸騰,因此不會有寒冷的感覺,只表現為對熱的厭惡及煩躁不安。
若乃發作有時也。猶專於胸脅。而翕翕於肌表。故寒熱互發。未至煩躁也。此之為其分矣。
潮熱,熱之發也。必有時矣。猶潮汐之來去以時也。所以名曰潮也。且其於常也。必身熱。當其發也。必惡熱。所以使人煩躁也。不但於日晡所。或於午未申之間。亦可以名之矣。若必於日晡所而名矣。則惟曰潮熱足矣。復何煩日晡所字乎。其實則有於日晡所者。有於午未申之間者。
又有日晡所發熱者。惟是潮熱之蒸蒸於分肉。此為正陽明也。惟是發熱之翕翕於肌表。此為屬陽明也。雖均之於日晡所乎。或肌表。或分肉。淺深之分。不可無辨矣。所以更冠日晡所字。以辨潮熱發熱之分也。
白話文:
如果發作時間固定,集中在胸脅部位,伴隨肌表發熱,寒熱交替出現,還沒到煩躁的程度,這就是分型之一。
潮熱指的是發熱的現象,一定有時間規律,就像潮汐漲落一樣,所以叫做潮熱。平常身體就發熱,發作時更怕熱,導致人煩躁。不只是日晡時分,午未申時也可能出現,也可以稱為潮熱。如果一定要在日晡時分才稱為潮熱,那只要說潮熱就夠了,為什麼還要加個日晡時分呢?事實上,有在日晡時分發作的,也有在午未申時分發作的。
還有一些人在日晡時分發熱,這屬於潮熱深入分肉,屬於正陽明;還有一些人在日晡時分發熱,但只是肌表發熱,屬於屬陽明。雖然都發生在日晡時分,但一個是肌表,一個是分肉,淺深程度不同,必須區別。所以才用日晡時分這個詞來區分潮熱和發熱的不同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