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

卷一 (6)

1傷寒例辨

傷寒之例。蓋亦出於王叔和氏也。其所據而例,肇於陰陽大論,旁及素問八十一難,加之以其所窺,此獨契於題序所謂撰用者耶。如其所謂傷寒溫暑,及時行疫毒冬溫等之別,非不纖悉,如大左於仲景氏之所論何?又獨以傷寒為觸冒冬時嚴寒之病,則如春夏之病何?於是乎至有春溫夏熱之說也。

又云四時之氣,皆能為病也。非其時而有其氣,以病人者,名為時行疫毒。此豈謂盡無之乎?雖然,按鬥歷占之之法,吾是之未能信矣。乃索之於本論,未有愜於此者。蓋張仲景氏之所論,風寒皆邪之假名,而輕重之別已。寒之所以為重者,以其最成殺厲之氣也。風之所以為輕者,

以其不若寒之太甚也。故風寒皆假以名於邪者也。夫既有風寒之名,而未見其形,於是乎假陰陽以形其內外。內外既形,而未得其狀,於是乎分其陰陽,各以為三,以狀其大體。大體既狀,而猶未委曲,於是乎三陽三陰,各委曲其脈證,千狀萬形,莫所不至焉。然後內外輕重之脈證,

委曲於此,則何更問四時,而後處之。是故不但觸冒冬時嚴寒之病,雖溫暑及時行疫毒冬溫,求之於脈證,則莫不悉具於其中焉。洽彌於四時,因是而觀之,方仲景氏之時,未有春溫夏熱,及時行疫毒冬溫等之別也。推之於六氣,而命之名,以別之者,蓋亦創於叔和氏也。人之生於天地之間,

誰不受其氣,則推之以六氣者,不為無其理也。雖然,病之與人俱活,不可推之以理者固眾。縱得之於理,惟在其變態,而不二乎邪。自外自內,何離乎陰陽。或輕或重,何出乎風寒。亦各有其脈證具,則雖變態之千萬乎,必求之於脈證,隨以處之,其又何乖也。仲景氏之於術,

不問四時,而取於一邪,千萬其脈證,而極其變態。能極其變態之故,又遂之於雜脈證,奚獨傷寒也。夫如此也,則春溫夏熱,及時行疫毒冬溫等之別,固不足據矣。況於按鬥歷占之之法哉。且夫仲景氏之所論而博也。內外輕重之脈證,千狀萬形,往乎來乎,靡往非例焉,靡來非例焉。

既而委曲於此也,又復曷須傷寒之例。且其例中顯言搜採仲景舊論,且千金外臺諸書,亦多引之,為叔和之語。得傷寒之例之出於叔和氏也,益足以證矣。然則此固叔和氏之例,而非仲景氏之例也。何以與本論相愜矣。傷寒之例,亦豈足據哉。亦豈足據哉。

白話文

《傷寒例辨》的

傷寒的論述體例,源自王叔和。他所依據的理論始於《陰陽大論》,並參考《素問》《八十一難》,加上個人見解,這與序言中提到的引用經典相契合。雖然他對傷寒、溫暑、時行疫毒、冬溫等疾病區分詳盡,卻與張仲景的論述存在差異。王叔和將傷寒單純定義為冬季感寒之病,卻無法解釋春夏季節的類似病症,於是又衍生出春溫、夏熱等說法。

他提出四時異常氣候皆可致病,違反時令的邪氣導致疾病稱為"時行疫毒",這種觀點並非全無道理。但其中利用星象曆法佔驗疾病的方法,則令人難以信服。對照張仲景《傷寒論》原文,並未發現與此相符的內容。實際上,張仲景所說的風寒只是病邪的代稱,重在區分病情輕重:寒邪性質峻烈故屬重證,風邪相對和緩則為輕證。二者本質上都是對致病因素的抽象概括。

由於風寒無形可察,便借陰陽學說來劃分表裡;表裡確立後,又細分為三陰三陽以勾勒病證輪廓;在基本框架下,再通過六經脈證展現萬千變化。當內外輕重的脈證特徵都已詳盡呈現時,又何必拘泥季節因素來診療?因此不僅冬季感寒之病,包括溫暑、時行疫毒、冬溫等所有病證,都能在脈證體系中得到全面體現。

縱觀仲景時代,原本並無春溫夏熱等分類。按六氣理論進行病名區分的做法,實為王叔和所創。雖然人體確受天地之氣影響,六氣推演有其道理,但疾病變化多端難以完全用理論框定。無論病邪來自內外,皆不離陰陽範疇;無論病情輕重,總屬風寒演變。只要掌握脈證規律,縱有萬千變化也能準確施治。仲景醫術的精妙,正在於超越四時限定,從單一病邪出發,通過脈證窮盡所有病理變化,這種思維同樣適用於雜病診療。

由此看來,春溫夏熱等分類本就缺乏依據,更遑論星象佔驗之法。仲景論述廣博精深,內外輕重的脈證變化往來交織,處處皆成診治範例。既然脈證體系已完備呈現,又何須另立"傷寒例"?且該例文中自稱蒐集仲景遺論,《千金方》《外台秘要》等書亦多引述其語,更證實《傷寒例》實為王叔和所作。這既非仲景原意,自然與《傷寒論》本文難以契合。所謂《傷寒例》之說,終究不足為憑。

2痙濕暍辨

痙濕暍之於脈證也。曰傷寒所致。復曰與傷寒相似。抑此何言哉?既曰太陽痙濕暍,太陽病之外,豈復有所謂痙濕暍者耶?若必為傷寒之所致,則其為相似者果非耶?若必為相似者之果是耶?奚翅痙濕暍,奈霍亂及瘧等之相似何?此獨何以遺於此耶?傷寒所致太陽六字,果不可讀矣。

彰彰乎明哉!出於後人之為也。夫仲景氏之統脈證也,惟是陰陽而已,已而千狀萬態,莫所不盡焉。是以不外於奔豚結胸,火逆水逆,發黃蛔厥等,豈惟痙濕暍之別論哉?有金匱要略者,分部設門,以論雜脈證,而痙濕暍為始。此蓋後人謬讀傷寒之論,謂惟論觸冒冬時嚴寒之卒病,

則必有論雜病之書。於是搜取其散落者一二於諸家,未足以成篇,因又剽竊論中及雜脈證者,偽撰以為金匱要略耳。何以明金匱要略之為偽撰也?痙濕暍皆冠以太陽病三字,此當其剽竊之時,猶循其舊,忘削去三字,而獨削去其論中之原文。太陽下篇,風濕二條,亦剽竊之,

而忘削去其原文。幸足以辨其本旨矣。因此而觀之,痙濕暍本自在於太陽篇者,彰彰乎明哉!且傷寒論有中風,金匱要略亦有中風,名同而病異,此以一而兼二耶?太陽有奔豚,少陰有下利,為詳且盡,而亦覆載焉。此右取而左忘耶?取唐以降之方,附之各門之後,此前知身後數百年耶?

藉令仲景氏之聖,亦豈若此其明乎?其他復出之與其容疑焉者,不可指數矣。誰謂金匱要略之非偽撰耶?其曰傷寒所致,復曰與傷寒相似,別而論之者,非仲景氏之本旨,豈不彰明哉?雖然,觀乎傷寒論有小建中湯,無大建中湯,大小半夏湯,及越婢湯等之特具於金匱要略,

則仲景氏之遺方,不為不存於此。金匱要略之不可全廢也,要不過十之二三,宜淘汰以輔其術而已矣。乃今辨正傷寒論,措痙濕暍,而自太陽篇始者,所以復仲景氏之舊也。處方之悉具於金匱要略,則不如就彼而求之之便,故不辨於此矣。

白話文

關於痙濕暍在脈症上的論述,既說是由傷寒所引起,又說它與傷寒相似。這到底是什麼意思呢?既然說是“太陽痙濕暍”,難道在太陽病之外,還有所謂的痙濕暍嗎?如果一定要說是由傷寒所引起,那麼說它相似難道不對嗎?如果一定要說相似的情況確實存在,那麼為何只提到痙濕暍,而對霍亂、瘧疾等其他相似病症卻不加提及呢?這就顯得“傷寒所致太陽”這六個字難以解釋了。

這顯然是因為後人添加的內容。張仲景在統合脈症時,只以陰、陽為核心,進而涵蓋了各種千變萬化的病症。因此,無論是奔豚、結胸、火逆、水逆、發黃、蛔厥等,都未單獨分篇討論,更何況是痙濕暍呢?《金匱要略》這本書分門別類地論述雜病脈症,並以痙濕暍作為開頭。這其實是後人錯誤地解讀傷寒理論,認為傷寒只論述冬季感受寒邪的急病,於是推測必然另有論述雜病的書籍。於是他們從各家學說中蒐集了一些零散的內容,但不足以成篇,便又剽竊了《傷寒論》中關於雜病脈症的部分內容,偽撰成《金匱要略》。

如何證明《金匱要略》是偽撰的呢?痙濕暍的條文前都冠以“太陽病”三字,這是因為他們在剽竊時,仍沿用舊文,忘記刪去這三字,卻刪掉了原文中的論證部分。太陽下篇中的風濕兩條,也是剽竊而來,卻同樣忘記刪去原文。幸好這足以辨別其本意。因此可以看出,痙濕暍原本就屬於太陽篇的內容,這是非常明顯的!

此外,《傷寒論》中有中風,《金匱要略》也有中風,名稱相同但病症不同,難道這是一病兼二義嗎?太陽病有奔豚,少陰病有下利,兩書都對這兩種病症做了詳細論述,但內容又有所重疊。這是否是取用了這一部分卻忽略了另一部分?更有甚者,書中還收錄了唐代以後的方子,附在各篇之後,難道張仲景能預知身後數百年之事嗎?即便張仲景再賢明,又豈能如此高明?此外,書中重復出現的內容和可疑之處,更是不勝枚舉。如此種種,誰還能說《金匱要略》不是偽撰呢?

至於所謂“由傷寒所引起”,又說“與傷寒相似”,並分別論述的做法,顯然並非張仲景的本意,這難道還不夠明顯嗎?然而,《傷寒論》中只有小建中湯,沒有大建中湯、大小半夏湯以及越婢湯等,而這些方子在《金匱要略》中卻有詳細記載。因此,張仲景失傳的方子並非完全沒有保留在《金匱要略》中。所以,《金匱要略》並非完全無用,只不過有價值的內容不過十之二三,應當經過篩選後,取其精華加以利用。

如今重新整理《傷寒論》,將痙濕暍歸回太陽篇開始論述,就是為了恢復張仲景的原貌。至於那些在《金匱要略》中完整記載的方劑,與其在此一一辨析,不如直接參考那本書更為方便,因此就不在這裡多作討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