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

卷四 (14)

1加減法

既以此代彼,則各自一方,而其所之之不同也。既各自一方,而其所之之不同,此特在於仲景氏之術而不在於我。我烏能辨其所以然者也哉?仲景氏既有所稽於古,能辨其所以然者,因其方法,極其變化,致其妙用,建之規則,使人有依而據;則其在於我,而可行於今者,惟此而已。

何必極一味之能,隨意而加減之為?若乃專於加減,則不得不一一推其能也。欲一一推其能,則必有所窮。窮則必強,強則必馳。既取脈證於概,而專於其所馳,則無所不至。以此稱能活乎術,術之為活,亦終不難矣。古人之既制數百之方劑,仲景氏之或加或去,為各半,為二一。

極其變化,致其妙用者,非若夫極一味之能,欲兼盡而不遺也。此豈後人淺膚之識之所能窺測也哉?然則數百之方劑,及其或加或去,為各半,為二一者,不在於仲景氏之術而何?我惟由規則於此,則轉機乎可以察,而處方乎無不從也。雖不極其能乎;雖不為加減乎,仲景氏之術之活果可行於今矣。故術之為活也,不在於每證加減,而在於察機處方也。術之為活,亦已為難矣。夫藥也者,性之偏者也,非若穀肉果菜之常能養人也。乃同飲食入口也。不得其肯綮,則亦能害於人,豈可不慎焉也哉?且於六方之下,設加減之法者,皆依或字而為之也。或也者,

蓋事之涉於二道,而未必之辭也。故今云或其或某者,謂其兼證之有然者,又有否者也。此本非為加減言之也。大抵論病狀,有定證;有兼證。如定證,則必之者也。如兼證,則未必者也。姑以青龍柴胡二湯言之,則青龍之定證,至於發熱而咳。柴胡之定證,至於心煩喜嘔。

以下云或某或某者,皆其兼證也。乃其於兼證之然與否,或疑乎:異其方法也否?於是云或某或某,以明其不論然之與否,亦能統而治之,不異其方法也。故依或字,一一設加減者,非仲景氏之意也。此必後人之不辨此旨,忽看或字,謂此宜乎加減;於是乎,旁註加減之法者,遂謬混正文也。

若果仲景氏之所設,則奚啻於六方之下?必當先肇之於桂枝湯已。未見他於無或字者,設加減之法者何耶?必言:今例於此,而施之於他,果見其效,則加減之法,何可廢乎?殊不知此本統其或某或某者,皆能治之,固不須加減也。況乎既加既去,既異一二,既以此代彼,則各自一方,而其所之之不同也乎?故依或字,一一設加減,又例於此而施之於他者,皆非仲景氏之意也,不可從矣。夫疾病之能害於人也,服夫偏性之藥者,本是不得已也。乃其同飲食入口,而受於胃也。於其所受,必有宜與否。既雖此藥之中彼之病乎,勢之不相應,則反為逆,或不逮也。

為逆則嘔吐而水漿不下,痞為鞕,鞕為痛。不逮則數服而不見其效也。非必此藥之不中彼之病也,勢之不相應也。故其所受之宜與否,亦不可不稽矣。古人既稽於此,假生薑大棗粳米飴蜜之類,伍之於藥,以緩其氣,以勵其力,以宣布之,以滋潤之。此皆人之常所食養,而非偏性之物也。

白話文

加減法

用此藥取代彼藥時,它們各自屬於不同的方劑,所治療的方向也不同。既然各有所屬且方向不同,這種差異關鍵在於張仲景的醫術,而不在於我。我怎能辨明其中的道理呢?張仲景既參考古代經驗,又能探究原理,根據方法推究變化,達到巧妙運用,建立規則,讓人有所依據。對我而言,如今可行的,也僅在此而已。

何必追求單一藥味的極致功效,隨意加減?若專注於加減,就不得不逐一推究每味藥的功效,但這樣必然有所極限。達到極限便會勉強,勉強則易散亂。若只籠統掌握脈證,卻專注於散亂的加減,便會無所節制。以此標榜醫術靈活,但真正的靈活醫術,終究不應如此困難。古人已創制數百種方劑,張仲景有時增減藥味,或各半,或二比一。

他追求變化與妙用,並非極盡單味藥的功效以求面面俱到。這豈是後人淺薄見識所能理解的?如此看來,數百方劑及其加減變化,若非張仲景的醫術核心,又是什麼?我只須遵循規則,便能觀察病機轉變,處方時自然順應。即使不追求極致功效或頻繁加減,張仲景的醫術仍能適用於今日。因此,醫術的靈活不在於每症加減,而在於洞察病機與處方。醫術靈活本就困難,何況藥物性味偏頗,不像穀肉果菜能日常滋養。

它們與飲食同入口,若不對症,反會傷人,怎能不慎?此外,在六方之下標註加減法,皆基於「或」字。「或」指涉兩種可能,未必確定。所謂「或某或某」,指兼證可能存在或不存在,本意不在加減。病症有主證與兼證:主證必然存在,兼證未必。例如青龍、柴胡二湯,青龍湯主證為發熱咳嗽,柴胡湯主證為心煩喜嘔。下方所列「或某或某」皆為兼證。

有人疑惑:兼證是否需調整方法?因此用「或某或某」表明無論兼證存在與否,皆可統治而不改方法。若依「或」字逐一加減,並非張仲景本意。這必是後人誤解「或」字,擅自旁註加減法,混淆正文。若真是張仲景所設,何僅限於六方?理應先從桂枝湯開始。為何未見他在無「或」字處設加減法?

有人辯稱:此處既立範例,推廣他方若見效,加減法豈可廢除?卻不知此處本就能統治「或某或某」,無須加減。況且,增減藥味、調整比例或用此代彼,已屬不同方劑,所治方向各異。因此,依「或」字設加減或推廣他方,皆非張仲景原意,不可盲從。

疾病之所以傷人,服用偏性藥物本為不得已。這些藥物與飲食同入胃,是否適宜吸收至關重要。即使藥物對症,若病勢不應,反致逆亂或無效。逆亂則嘔吐拒食,腹脹硬痛;無效則屢服不癒。未必是藥不對症,而是病勢未契。故吸收適宜與否,也需考究。古人深明此理,故配生薑、大棗、粳米、飴蜜等藥,調和藥性、強化效力、促進散布與滋潤。這些皆為日常食養之物,非偏性藥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