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惟忠

《傷寒之研究》~ 卷四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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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9)

1. 加減法

於是乎欲下瘀血之舊凝結者。則必合此四物施之也。由此而觀之。雖大黃之偏下之乎。非芒硝戮之力。為其所誘。則不能及宿食燥屎也。雖芒硝之能爍凝結乎。非為大黃所誘。為彼戮力。則亦不能及宿食燥屎也。雖桃仁之能破新瘀血乎。非上二物戮之力。為其所誘。則不能及其凝結也。

雖水蛭虻蟲之能破舊瘀血乎。非為上二物所誘。為彼戮力。則亦不能及其凝結也。桂枝能達於肌表。以其能達於肌表。乃驅其邪。又上抵頭上。內散上衝之氣。又能之於四支。雖其能之如及三四乎。其實則一也。麻黃能之於膚肉而驅其邪。雖乃驅膚肉之邪。未能達於肌表。於是乎戮力桂枝。

為其所誘。能得達於肌表。發之於汗也。葛根亦能之於膚肉。而解其熱。以其能之於膚肉。又能之於項背。而不能獨之於項背。於是乎戳力上二物。為其所誘。能得之於項背。發之於汗。若反汗出。則去其麻黃也。此雖其能之如有二乎。其實則一也。麻黃之既能之於膚肉也。

又能止汗。而不能獨止汗。於是乎戮力石膏。為其所誘。能得止汗也。此雖其能之如有二乎。其實則一也。石膏之既得麻黃。而能止汗也。又得知母粳米。能已煩渴。附子得乾薑。能溫裡寒。又得桂術苓。能利水。止疼痛。緩屈伸。厚朴得杏仁。能祛喘。又得枳實。能減腹滿。

半夏得生薑。能止嘔。又得乾薑。能除心下水氣。凡此等之類。不暇枚舉。亦皆此為彼戮力。彼為此所誘。差其所之。雖其能之如及三四乎。其實則各一也。他亦可例而推焉爾矣。夫既如此也。藉令能一一極其能。又未辨雜之於合數味之方中。果能趨其所欲令趨。擅奏其效。

則豈可隨意而加減也哉。夫藥之於能也。惟利於疾。而不利於人。乃同飲食入口也。不得其肯綮。則亦能害於人。不可不慎焉。或曰。今考仲景氏之方論。既有去桂。如桂。去芍藥。加芍藥。加厚朴杏子。加茯苓白朮。加朮。加大黃。加芒硝。加人參。新加。加半夏生薑。加龍骨牡蠣。

加蜀漆牡蠣龍骨。加吳茱萸生薑。加豬膽汁。及各半二一等。此皆據古昔之方法。對即今之脈證。隨其宜而為之加減者也。且於小青龍湯。小柴胡湯。真武湯。四逆湯。通脈四逆湯。理中丸等之下。詳設加減之法。亦皆使人據此而及於他者也。且疾病之能變而能化。固不可概而論也。

仲景氏之論脈證。惟是其概耳。烏暇盡其變化乎。於是不漆膠本論。乃變乃化。且加且減。惟隨其宜。是之謂能活乎術也。仲景氏既試加減於當時。又示其法於六方之下。則今例於此而為之者。又何不可乎。然吾子獨漆膠其所概論之脈證。強辨加減之難以為於今。可謂拘泥之太甚矣。

曰吾子亦過矣。大抵後之為方技者。無不皆言如子之所言。緣飾己之陋也。仲景氏之於術。非謂無加減也。不審其規則。徒取之於概。隨意而加減。將惟疾病是弄。無乃不可乎。若乃據夫例。而為一二之加減。猶無大害也。甚則至於擬各半一二等之例。不惟合二為一。更復加之數藥。

白話文:

加減法

想要去除瘀血舊凝結,就必須使用四物湯。由此可知,雖然大黃能瀉下,但若沒有芒硝的協助,就無法去除宿食燥屎;雖然芒硝能溶解凝結物,但若沒有大黃的協助,也無法去除宿食燥屎;雖然桃仁能破除新生的瘀血,但若沒有大黃和芒硝的協助,就無法去除舊凝結的瘀血;雖然水蛭、虻蟲能破除舊瘀血,但若沒有大黃和芒硝的協助,也無法去除舊凝結的瘀血。

桂枝能通達肌表,驅除外邪,上達頭部,疏散上衝之氣,又能運行於四肢,雖然它的功效看似很多,但實際上只有一種。麻黃能作用於皮膚肌肉,驅除外邪,雖然能驅除皮膚肌肉的邪氣,卻不能通達肌表,因此需要與桂枝合用,才能通達肌表,發汗。葛根也能作用於皮膚肌肉,解熱,雖然能作用於皮膚肌肉,也能作用於項背,但不能單獨作用於項背,所以需要與桂枝、麻黃合用,才能作用於項背,發汗。如果出現反汗(出汗後反而更冷),就要去除麻黃。這些藥物雖然功效看似很多,但實際上都只有一種功效。麻黃既能作用於皮膚肌肉,又能止汗,但不能單獨止汗,因此需要與石膏合用,才能止汗。這些藥物雖然功效看似很多,但實際上都只有一種功效。石膏與麻黃合用才能止汗,知母、粳米能治療煩渴,附子與乾薑合用能溫暖裡寒,再加桂枝、術、茯苓能利水,止疼痛,緩解屈伸不利,厚朴與杏仁合用能祛除喘咳,再加枳實能減輕腹脹,半夏與生薑合用能止嘔,再加乾薑能去除心下水氣。

像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這些藥物都是互相配合,互相促進,各有其作用方向,雖然功效看似很多,但實際上都只有一種功效。其他的藥物也可以以此類推。既然如此,如果能充分發揮每種藥物的功效,又要考慮到多種藥物配伍的複雜性,能否達到預期的療效,怎麼能隨意加減呢?藥物的功效,只能對疾病有利,不能對人體有害,如同飲食入口一樣,若不得其法,也會危害人體,不可不慎。

有人說,現在研究張仲景的方劑論述,有去掉桂枝的,也有加桂枝的;有去掉芍藥的,也有加芍藥的;加厚朴、杏仁的,加茯苓、白朮的,加白朮的,加大黃的,加芒硝的,加人參的,新加的,加半夏、生薑的,加龍骨、牡蠣的,加蜀漆、牡蠣、龍骨的,加吳茱萸、生薑的,加豬膽汁的,以及加減一半、一兩等的,這些都是根據古代的藥方,對照現在的脈證,根據實際情況加減的。而且在小青龍湯、小柴胡湯、真武湯、四逆湯、通脈四逆湯、理中丸等方劑的下方,詳細說明了加減的方法,也讓後人以此類推應用於其他方劑。而且疾病的變化多端,不可能一概而論。

張仲景論述脈證,只是概括性的,不可能窮盡其所有的變化。所以不應拘泥於古方,應根據病情變化,加減藥物,這才是活學活用。張仲景在當時就已經嘗試加減藥物,又在六經辨證的下方說明了加減的方法,現在依此類推,又有什麼不可以呢?然而你卻拘泥於張仲景概括論述的脈證,強辯加減藥物很難應用於現在,可謂是過於拘泥了。

你說得過於偏激了!大多數後世的方劑家,都會像你這樣說,這不過是掩飾自己學識淺薄罷了。張仲景的醫術,並不是不加減藥物,只是不懂得加減的規律,只憑藉概括性的理解,隨意加減,只會把疾病玩弄於股掌之間,這樣是不行的。如果根據規律,加減一兩味藥物,並無大礙,甚或參考加減一半、一兩等的例子,不僅合二為一,還增加幾味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