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惟忠

《傷寒之研究》~ 卷四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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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8)

1. 數量

以齊一之哉。雖古昔亦當然而已。是故五銖未必五銖。半兩未必半兩。惟平均數十錢。然後儳得其正耶。而今取其一而齊視之。豈其不差乎。不知其徵之以五銖之果正耶。又將以半兩之未正耶。故考之一二。為其概則可。為無毫釐之差。則不可也。然銖兩固不可不密也。何則。

古昔之為方。既因此而異其名。亦異其所之。然而今果不能如古。則末奈之何已。縱不能無毫釐之差。惟是醫事之末。無已據於概而已。故銖兩之於概。亦豈容忽諸哉。

白話文:

數量

要使藥量一致,確實很重要。即使古代也是如此。因此,五銖錢不一定正好是五銖,半兩錢也不一定正好是半兩。只有平均數十枚錢後,才能得到正確的重量。現在只取其中一枚來衡量,豈不是會有誤差?不知道是用五銖錢的重量為準呢,還是用半兩錢的重量為準呢?所以,大概估算一二,可以得到一個大概的數值,但要做到沒有絲毫的誤差,是不可能的。然而,藥物的重量還是不能不精確。為什麼呢?

因為古代的處方,由於各地情況不同,藥物名稱和用量也各有差異。但如果現在無法像古代那樣精確,那該怎麼辦呢?即使不能做到毫釐不差,至少也要有個大概的標準。所以,藥量的概略值,也不能忽視。

2. 加減法

夫藥也者。性之偏者也。非若穀肉果菜之常能養人也。人之自有常也。失常之謂疾。惟疾乎能害於人。為其能害於人。服夫偏性之物。謀以除之也。乃同飲食入口也。不得其肯綮。則亦能害於人。是故聖者猶慎焉。古之精於此者。能辨人之所以疾者。與其所以除之者。聚藥而制方。

欲使人之免疾而復常也。於是乎醫之職興焉。醫之職興。而其詳不可得而稽焉。暨臻張仲景氏。論定而規則建焉。規則既建。而後人有依而據焉。於是乎各有所窺。亦未能一焉。夫未能一焉。又焉能一之也哉。雖然。我苟不一之於吾。則術何所修也。於是務一之於此。以修其術。

乃取其所修。以臨術於今。幸見其不乖也。則術其所以一之者。我滿吾之腹焉爾矣。夫藥也者。性之偏者也。非若穀肉果菜之常能養人也。乃其已疾之能。全是在於性之偏。偏之能害於物。即害夫使人之失常之物。此之為藥之能也。故藥之為能也。惟利於疾。而不利於人。乃同飲食入口也。

不得其肯綮。則亦能害於人。豈可不慎焉也哉。夫藥之為性也。本是一味一能。而不能兼眾能也。是故方之於制也。肇於一味。而至於數味。雖乃至於數味乎。合為一方。則未必治數證。亦猶一能也。何則。其合數味而為一方也。彼為此戮力。此為彼所誘。是故有如治三四證者。

雖乃如治三四證乎。本之則必是一病證也。故合數味而為一方。則亦猶一能也。仲景氏既有所稽於古。能辨其所以然者。因其方法。或加或去。為各半。為二一。極其變化。致其妙用。建之規則。使人有依而據。則莫不適其宜焉。莫有所未盡焉。此豈後人淺膚之識之所能窺測也哉。

夫既合數味而為一方。僅能治一病證。則欲一一析之。以極其能。不可得者。固不少也。惟其隨證而移也。於其所或加或去。不無一二之可以窺者也。藉令能一一極其能。又能辨雜之於合數味之方中。果能趨其所欲令趨。擅奏其效耶。焉知不彼為此戮力。此為彼所誘。遂趨於他。

反為之害也哉。於是乎知加減之難隨意為也。譬諸五色糅布而成間色。五味交和而成鹽梅焉。糅布有分。交和有節。分紊則不成其色。節亂則不成其味。不成色則不文。不成味則不旨。不文則物不足以觀。不旨則人不足以養。色以美於觀為本。味以厚於養為本矣。加減之難隨意為也。

亦猶此也耶。古之精於此者。既能推夫觀之與養之為本。為之分。為之節。使其不得紊亂。亦惟彼為此戮力。此為彼所誘。能成其文。能成其旨也。若夫紊亂分之與節。欲成其間色。成其鹽梅耶。焉知不彼為此戮力。此為彼所誘。遂趨於他。不翅不文不旨。反毀物害人也哉。

於是乎知加減之難隨意為也。夫藥之為性也。本是一味一能。而不能兼眾能也。試舉其一二。則大黃以偏下之為能。芒硝以能爍凝結為能。於是乎若欲下宿食燥屎。則必以此二物為主也。桃仁能破新瘀血。於是乎若欲下瘀血之新凝結者。則必以此三物為主也。水蛭虻蟲能破舊瘀血。

白話文:

藥物的特性是偏頗的,不像穀物、肉類、水果蔬菜那樣可以經常滋養人。人本身有其恆常的狀態,失去恆常就叫做疾病。只有疾病才會傷害人,因為它能傷害人,所以才需要服用具有偏性的藥物來去除它。這就像飲食一樣進入口中,如果沒有掌握關鍵,也會傷害人。因此,聖人對此非常謹慎。古代精通醫術的人,能夠辨別疾病的原因,以及如何去除疾病,他們將藥物組合起來製成藥方。

為了使人免於疾病並恢復正常,醫生的職責就產生了。醫生的職責興起,但其細節卻無法考證。直到張仲景出現,才確立了理論並建立了規則。規則建立後,後人才有依據。因此,各家都有自己的見解,但仍未能統一。未能統一,又怎麼可能統一呢?雖然如此,如果我不在自己身上統一,醫術又如何精進?因此,我致力於在自己身上統一,以此來精進醫術。

我將所學的知識應用於當今的醫療實踐,如果能幸運地看到不偏離正軌,那麼我對醫術的理解也就圓滿了。藥物的特性是偏頗的,不像穀物、肉類、水果蔬菜那樣可以經常滋養人。而它能夠治癒疾病的能力,完全在於它的偏性。偏性既能傷害事物,也就能傷害使人失去正常狀態的事物。這就是藥物的能力。所以,藥物的能力只對疾病有利,對人本身並非有利。這就像飲食一樣進入口中,如果沒有掌握關鍵,也會傷害人,怎能不謹慎呢?藥物的性質,原本是一種藥味就只有一種功效,不能兼具多種功效。所以,藥方的配製,開始於一種藥味,然後增加到數種藥味。即使到了數種藥味,組成一個藥方,也未必能治療多種疾病,仍然像只有一種功效。為什麼呢?因為數種藥味組成一個藥方時,它們之間會互相作用,有的藥物會增強其他藥物的功效,有的則會受到其他藥物的影響而改變功效。所以,即使看似能治療三四種疾病,實際上仍然只針對一種病症。所以,數種藥味組成的藥方,也像只有一種功效。張仲景參考了古代的醫理,能夠辨別其中的原因,並根據病情的需要,對藥方進行加減,例如加一半,減一半,或者加一倍,減一半,變化無窮,達到其巧妙的運用。他建立了規則,使後人有依據,這樣就能適合病情,沒有遺漏的地方。這豈是後人膚淺的見解所能窺測的呢?

既然數種藥味組成的藥方,只能治療一種病症,那麼想要逐一分析其功效,以便充分利用它,是難以做到的。但是,隨著病情的變化,在原有的基礎上進行加減,還是有跡可循的。如果能一一了解每種藥物的功效,又能辨別它們在複方中的相互作用,真的能使它們按照預期的方向發揮作用,達到預期的療效嗎?要知道,它們之間會互相作用,有的會增強其他藥物的功效,有的則會受到其他藥物的影響而改變功效,反而會產生副作用。由此可知,加減藥物是不能隨意為之的。這就像五種顏色混合在一起會形成間色,五種味道混合在一起會形成鹹梅的味道一樣。混合顏色要有比例,混合味道要有節制。比例紊亂就不能形成特定的顏色,節制失當就不能形成特定的味道。不成色就無法讓人欣賞,不成味就無法滋養人。色彩的美感在於讓人觀賞,味道的厚重在於滋養人。加減藥物不能隨意為之,也是同樣的道理。古代精通醫術的人,能夠推究觀賞和滋養的本質,並根據它們的需要,控制藥物的比例和節制,使藥物不至於紊亂。也正是因為藥物之間的互相作用,才能產生獨特的療效,達到療養的目的。如果紊亂了藥物的比例和節制,想要形成間色或鹹梅的味道,又怎能知道藥物之間不會互相作用,反而產生副作用,不僅不能起到療效,反而會損害身體呢?

由此可知,加減藥物是不能隨意為之的。藥物的性質,原本是一種藥味就只有一種功效,不能兼具多種功效。舉例來說,大黃具有偏於瀉下的功效,芒硝具有消融凝結的功效。因此,如果要治療宿食燥屎,就必須以這兩種藥物為主。桃仁能破除新形成的瘀血,因此如果要治療新形成的瘀血,就必須以這三種藥物為主。水蛭和虻蟲能破除舊的瘀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