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

卷四 (6)

1方從表裡

系而不滿。莫不隨其所在,而備其方法焉。則千品萬端,又何所眩惑乎?夫雖言百病之根柢於腹乎?外內感之邪,其謂之何?此不必言根柢於腹也。何則?人皆稟天地之氣,雖不知其所以然,而有風寒暑濕,行於其間焉。於是不拘於體之強壯羸弱,而時或感之矣。其既感之也,

總名為邪。邪之自外焉,則能為熱,脈必浮,是之為陽;其自內焉,則能為寒,脈必沉,是之為陰。陰陽各三矣。乃其於三陽也:惡寒發熱,是為太陽為表;於是與桂枝麻黃之劑,而發其汗,則其邪從去矣。汗本是一身之津液也,而今發之,能得不耗損乎?雖然,非此則無有夫邪之可解。

是以一旦發之耳。然夫邪之必有淺深也。或一旦而不解,漸為往來寒熱,是為少陽,為表裡;於是與柴胡之劑,而馳逐之,則其邪從去矣。此以其在於中間,發汗吐下,皆非其宜,是以馳逐之耳。及其最深也,遂為身熱惡熱潮熱,是為陽明,為里;於是與承氣之劑,而下之。

則其邪從去矣。胃本是津液之原也,而今下之,能得不涸竭乎?雖然,非此則無有夫邪之可除。是以一旦下之耳。此為三陽之概矣。其於三陰也:自利腹滿而時痛,是為太陰,而有理中桂枝加芍藥之方也;但欲寐,自利而渴,是為少陰,而有附子真武之方也;吐利厥逆,是為厥陰,

而有四逆吳茱萸之方也。此為三陰之略矣。而三陽三陰,又各有其變脈證,而方劑之從之也,奚暇枚舉焉?凡是皆外內感之邪,而不拘於體之強壯羸弱,豈可必言根柢於腹乎?雖言百病之根柢於腹乎,皆有外證具焉。是故非並外證而推之,必有所不盡矣。姑舉一而言之:假令少腹之急結鞕滿一也,

或手足煩熱,或四支厥冷,此為寒熱之分也。乃其所推之在外證,而處方之大不同也。均是在少腹,而候之於皮上,則未足以盡其分也。問其四肢,並之於此,儳足以盡之矣。於是其手足煩熱,為熱結膀胱;其四支厥冷,為冷結膀胱也。熱結,則桃核承氣湯、抵當湯;冷結,則四逆湯也。急結鞕滿之雖一乎,惟是寒熱之分,盡之於四肢,豈非其所推之在外證,而處方之大不同耶?是故但按其腹,而不並外證,何以能盡矣也哉?

夫仲景氏之誘人也,統以陰陽,系以脈證,千品萬端,莫所不盡焉。然則欲修仲景氏之術者,不可不盡其所盡,又何求之於他乎?

然今此之不務,而取之於臆,必於脈,必於腹,或補氣,或鬱滯,泥一而遺一,厝物而言理。此皆未盡其所盡,所謂買櫝而還珠者也。豈足與議仲景氏之術矣也哉?

白話文

[方從表裡]

疾病的表現雖不全面,但無不是根據其所在部位而採取相應治法。既然如此,即便病症變化萬千,又何須困惑?雖說百病的根源在於腹部,但內外感邪又該如何解釋?這並非必須歸因於腹。為何?人皆秉承天地之氣,雖不知其具體緣由,但風寒暑濕常在其中運行。因此,無論體質強弱,都可能偶然感邪。一旦受邪,皆稱為“邪”。

外邪多致熱症,脈象浮而屬陽;內邪多致寒症,脈象沈而屬陰。陰陽各分三類:

三陽病症:

  1. 太陽(表證):惡寒發熱,用桂枝、麻黃發汗祛邪。汗為津液所化,發汗雖耗損津液,但非此法不足以解邪。
  2. 少陽(表裡之間):邪漸深入,轉為往來寒熱,不宜發汗或吐下,宜用柴胡劑調和驅邪。
  3. 陽明(里證):身熱、惡熱、潮熱,用承氣湯攻下。胃為津液之源,下法雖可能耗津,但非此不能除邪。

三陰病症:

  1. 太陰:腹瀉、腹滿時痛,用理中湯或桂枝加芍藥湯。
  2. 少陰:嗜睡、腹瀉且口渴,用附子湯或真武湯。
  3. 厥陰:嘔吐下利、四肢厥冷,用四逆湯或吳茱萸湯。

三陰三陽各有複雜脈證變化,相應方劑繁多,難以盡述。內外感邪之病,無關體質強弱,豈能一概歸咎於腹?縱言百病根在腹,亦必有外證可察。若不結合外證,必難全面診斷。

例如:

  • 少腹急結硬滿:若見手足煩熱,屬熱結膀胱,用桃核承氣湯或抵當湯;若四肢厥冷,屬冷結膀胱,用四逆湯。雖同為少腹症,但因寒熱差異,外證不同,治法迥異。故僅按腹診而不察外證,何以斷病?

張仲景之學,以陰陽為綱,脈證為據,包羅萬象。欲習其術者,須窮盡此理,何必他求?今人不究根本,或執脈象,或拘腹診,或盲目補氣、解郁,偏執一端而忽略整體,如同買櫝還珠,豈能真正領悟仲景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