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之研究》~ 卷五 (2)
卷五 (2)
1. 虛實
虛實之名。必起於人之失其常也。而強弱之稱。必因其體之常質也。故虛者精氣之奪。實者邪氣之盛。邪氣之實。攻之以草木蟲石。精氣之虛。養之以穀肉果菜。乃今以草木蟲石。謂為補精氣。抑亦醫法末路之失也。何以言之。張仲景氏之論虛也。必於精氣。如曰陰陽俱虛。
曰惡寒者虛故也。曰胃中空虛。曰胃中虛冷。曰虛煩。曰虛則鄭聲是也。其論實也。必於邪氣。如曰胃實。曰內實。曰寒實。曰熱實。曰熱者實也。曰潮熱者實也。曰實則讝語是也。夫精氣之於人也。重孰大焉。能護四體也。邪氣之於人也。害孰甚焉。能賊五內也。精氣者生之所憑。
白話文:
虛實之名的由來,以及如何辨證論治
虛實這兩個名詞,必然源於人體失去正常狀態。而強弱的稱呼,則依據人體本身的稟賦和體質。
所以,虛是指精氣不足,實是指邪氣過盛。邪氣過盛,就需要用草木蟲石等藥物來攻伐;精氣不足,則需要用穀肉果菜等食物來滋養。
現在有些人用草木蟲石來補充精氣,這就屬於醫術的末路之失。為什麼這麼說呢?
張仲景先生在論述虛證時,必然會提到精氣,比如說:
- 陰陽俱虛
- 惡寒者虛故也
- 胃中空虛
- 胃中虛冷
- 虛煩
- 虛則鄭聲是也
而他在論述實證時,必然會提到邪氣,比如說:
- 胃實
- 內實
- 寒實
- 熱實
- 熱者實也
- 潮熱者實也
- 實則讝語是也
精氣對於人體來說,其重要性無需贅述,它能護衛四肢百骸;而邪氣對於人體來說,其危害性也十分嚴重,它能侵犯五臟六腑。
精氣是生命的根本,邪氣是疾病的根源。
故不可不養焉。養以穀肉果菜。此之為法矣。邪氣者死之所創。故不可不祛焉。祛以草木蟲石。此亦為法矣。蓋胃之為府也。收夫穀肉果菜。而精氣委源於茲。所以最為重也。邪氣之盛也。精氣為之奪。所以最為害也。故虛實皆主胃而言之。邪氣之實於胃。仲景氏之所深懼焉。
故於府惟言胃也。故其所謂實者。皆以胃實言之。不獨大便難鞕也。凡人之於常。無有虛實。失常而後有虛實。於是乎論焉。素問曰。邪氣盛則實。精氣奪則虛。又曰。邪之所湊。其氣必虛。又曰。攻邪以毒藥。養精以穀肉果菜。此蓋古語之最純粹者也。邪以無為常。故曰實。
曰盛。曰攻。精以有為常。故曰虛。曰奪。曰養。皆主胃而言之者。彰然而明哉。夫人之於胃也。譬如水缸乎。胃也者。收穀肉果菜之府也。缸也者。貯水之器也。收而充之。此其常也。貯而滿之。亦其常也。於是投缸中以一拳石。則如之何。邪之於胃。其猶缸之於石乎。石本非缸之所貯也。
白話文:
因此,不可不調養腹部。調養的方法是飲食穀物肉類果蔬。這是養生的方法。邪氣會導致死亡。因此,不可不祛除邪氣。祛除的方法是使用草藥蟲類礦石。這也是祛邪的方法。因為胃部是諸臟腑之倉儲,負責收納穀物肉類果蔬,將精氣傳遞到其他臟腑。所以胃部最為重要。邪氣盛行時,精氣就會被奪走,所以邪氣最為有害。因此,虛實都是以胃為主而論。邪氣實證在胃部,是仲景所深切擔憂的。
所以談到腹部,主要是指胃部。因此,中醫典籍中所說的實證,都是指胃實證。不僅是大便難解,常人平時不會有虛實之分,只有在失去平衡後才會出現虛實。所以纔有相關的論述。《素問》說:「邪氣盛則實,精氣奪則虛。」又說:「邪氣聚集的地方,那裡的氣血必定虛弱。」又說:「用毒藥攻邪,用穀物肉類果蔬養精。」這些都是古代醫書中最精純的論述。邪氣的本性是無形無質,所以稱之為「實」。又稱之為「盛」、「攻」,精氣的本質是有形有質,所以稱之為「虛」。又稱之為「奪」、「養」。這些都是以胃為主而論,這一點十分明顯。人體的胃就像一個水缸,胃部是收納穀物肉類果蔬的倉庫,水缸是盛水用的器皿。收納穀物肉類果蔬並填滿胃部是正常的,盛水並裝滿水缸也是正常的。但如果往水缸裡放入一塊拳頭大小的石頭,會發生什麼?邪氣之於胃部,就如同石頭之於水缸。石頭本來不是水缸中應該收納的東西。
邪本非胃之所收也。既投之以一拳石。則水必湧溢乎外也。邪之害乎精氣。亦猶如此乎。故謀去夫石。此即鉤匕杈䉗之道也。謀祛夫邪。此即草木蟲石之術也。以此之道。既去夫石。則水必減矣。以此之術。既祛夫邪。則精必虛矣。水之減。非鉤匕杈䉗之所能加也。精之虛。
非草木蟲石之所能補也。然則如何而可乎。亦惟加之以水。養之以穀肉果菜而已矣。夫缸貯水以備用。胃收精以保生。貯之有分。分不可強。懼石之投也。收之有節。節不可逾。懼邪之實也。石愈大。則水益減。邪愈盛。則精益虛。石之不可不去也。水何不加。邪之不可不祛也。
精何不養。是故仲景氏之論虛也。必於精氣。精氣者。生之所憑也。其論實也。必於邪氣。邪氣者。死之所創也。虛實之分。可以辨而已矣。後世不辨此等之分。於人之常。而論其虛實。以混之於強弱。是以精氣必論。邪氣亦必論。抑亦醫法末路之失也。凡人之於常。無有虛實。
白話文:
邪氣原本不是胃部應該收納的。既然投下了石頭,水一定會溢出。邪氣對精氣的危害,也正像這樣。所以想要去除石頭,這就是鉤、匕、杈、針等手術治療的方法。想要去除邪氣,這就是使用草木蟲石等藥物治療的方法。用這些方法,去除石頭後,水一定會減少。用這些方法,去除邪氣後,精氣一定會虛弱。水的減少,不是鉤、匕、杈、針等手術治療的方法所能補充的。精氣的虛弱,也不是草木蟲石等藥物治療的方法所能補養的。那麼應該怎麼辦呢?只能用水分滋潤,用穀物、肉類、水果、蔬菜等來養護。缸裡儲存水以備使用,胃部收納精氣以保全生命。儲存是有分量的,分量不可強求,害怕石頭投射進來。收納有節制,節制不可逾越,害怕邪氣充實。石頭越大,水越少。邪氣越盛,精氣越虛。石頭一定要去除,水為什麼不能補充?邪氣一定要去除,精氣為什麼不能養護?因此仲景論述虛弱,必定從精氣著手。精氣是生命存在的依據。他論述實證,必定從邪氣著手。邪氣是造成死亡的根源。虛實的分辨,只要辨別就可以了。後世不辨別這種分別,對於人的常態,而論述其虛實,將其混同於強弱。所以精氣一定要論述,邪氣也一定要論述。這也是醫學走向衰敗的錯誤所在。凡人處於常態,沒有虛實之分。
失常而後有虛實。於是乎論焉。豈可以常而論焉哉。虛實強弱。本不同道。虛實自虛實。強弱自強弱。固已不可混而已矣。然則精氣之虛。果不可補乎。曰精氣之生於穀肉果菜也。氣為之化。邪氣湊於胃也。精氣不得不奪。猶投石於缸中。其水必減。此所以邪曰實。精曰虛也。
邪是草木蟲石之所與。精是穀肉果菜之所與。此所以實曰攻。虛曰養也。故精氣之虛。欲以草木蟲石補之。非法矣。何則。草木蟲石。猶鉤匕杈䉗也。鉤匕杈䉗。所以去夫石之具。而非所以加水者也。草木蟲石。所以祛夫邪之毒。而非所以補虛者也。具豈能加水乎。毒豈能補虛乎。
白話文:
身體失衡後才會有虛實之分,因此才需要論述它們。怎麼能用正常狀態去論述呢?虛實、強弱,本質上是不同的道理,虛實來自虛實本身,強弱來自強弱本身,本來就不可混為一談。那麼精氣虛弱,真的不可補嗎?精氣來源於穀物、肉類、果蔬,氣是由精氣轉化而來。邪氣侵入胃中,精氣必然被奪走,就像把石頭丟進缸裡,水位必然下降。這就是邪氣為實,精氣為虛的原因。
邪氣來自草木、蟲石,精氣來自穀物、肉類、果蔬。因此,實則為攻,虛則為養。所以,精氣虛弱,想要用草木、蟲石來補,是不對的。為什麼呢?因為草木、蟲石就像鉤子、匕首、杈、䉗一樣,這些工具是用来去除石头的,而不是用来加水的。草木、蟲石是用来祛除邪氣的毒素,而不是用来補虛的。工具怎麼能加水呢?毒素怎麼能補虛呢?
補虛之說。至此而窮矣。故精氣之虛。惟有穀肉果菜之養已。豈有草木蟲石之補乎哉。是故虛實之於分。不可不善辨焉。
白話文:
以上的古文中醫文字在講解「補虛」的概念已經到達極限了。因此,當一個人身體裡的精氣不足時,只有靠吃五穀、肉類、水果和蔬菜來滋養它,怎麼可能用藥材或礦物質等東西來進行補充呢?所以,在分辨虛實的時候,不能不好好地去區別清楚。
2. 死生
凡醫之為職也。死生之所繫焉。藥能活人。藥能殺。故死生有命。亦不得謂之命。則是醫之責也。是以作劑之法。必權其體之強壯羸弱。與其病之輕重緩急。與其藥之大小多少者也。慎之至矣。夫人之至重者。莫死生若焉。死生皆命也。雖壽之期於百歲乎。七十之為稀。而札瘥短折之亦不少也。
凡天下之人。其幾億萬。何其以病斃者之最多。而其以壽終者之最少也。病乎百之九十九。而壽乎僅一而已。僅一之命。而九十九之非命耶。豈非非命之最多耶。莫論壽夭之與疾病。自經自屠。畏壓溺。或為罪所刑。是皆非自然而然。則謂為非命耶。然其於死一也。若質之於聖人。
白話文:
醫者之職,生死之重
凡是醫生所擔當的職責,關係著患者的生死。藥物可以救人,也能致人於死,因此生死本有天命,但也不能全歸於命運。醫生對於患者的生死負有責任,所以用藥的方劑,必須謹慎權衡患者體質的強壯虛弱,以及疾病的輕重缓急,還要考慮藥物的劑量和種類。這一點,務必要小心謹慎,慎之又慎。
人生中最重要的事情,莫過於生死。生死皆由命運掌握,即使壽命能活到一百歲,但能活到七十歲的人已經很少,而患病早夭的人也不少。
天下所有人,何止千萬,為何病死的人如此之多,而壽終正寢的人卻寥寥無幾?一百個人中,幾乎九十九個都因為疾病而死,而只有不到一個能活到壽終。只有一個人能享有天命,而九十九個人都不得其壽,難道這不是非命嗎?
不論是壽命長短還是疾病,自經自屠,畏壓溺水,或者因犯罪被處刑,這些都非自然死亡,可以說是非命。然而,結果都是死亡。如果向聖人請教,他們會如何解答呢?
則必謂之命。何則。上自王公。而下至眾庶。各有其事。實命不同。死生皆命也。生於其所。而死於其事。有常有變。命之不可奈何也。故莫論壽夭之與疾病。自經自屠。畏壓溺。或為罪所刑。雖其非自然而然乎。亦皆始於其常。而終於其變者也。聖人之所以謂為命也。雖然。
醫之為職。治人之病者也。治之不瘳。使人死其病也。則於其職。謂之何也。縱其人之命。於我乎不得不為非命矣。故其瘳之與否。不可不論焉。醫之於術。得之則生。失之則死。死生之繫於醫也。不可不慎焉。稽諸往昔。能辨死生。是為醫之良。後世又謂為司命之職。亦似為不誣矣。
白話文:
因此就一定稱之為命。為什麼呢?從上至王公,而下至眾庶,各有其職責,實際上命運不同。死生皆由命運決定。生於其職責,而死於其職責,有常有變,命運不可改變。所以無論壽夭與疾病,自經自屠、畏壓溺、或因罪刑,雖然這些並非自然發生,但也都始於其常,而終於其變。這就是聖人所說的命運。
然而,醫生的職責是治療人的疾病。治療無效,使人死於疾病,那麼對於其職責,該如何說呢?縱然是人的命運,對我來說,不得不說也是非命。因此,能否治癒,不可不論。醫術的精妙,得之則生,失之則死。死生繫於醫生,不可不慎重。稽查往昔,能辨別死生,才是醫生的良善。後世又稱之為司命之職,也似乎並非虛言。
夫先王之設醫之職也。惟是恤人之疾苦。使其免於死。此先王之仁也。凡人之於疾苦。急則頓將死。緩則引年月。終亦將死。能祛其疾苦。使其免於死。惟醫之術已。術之非無工拙。故其病已瘳之後。精氣不繼而死。或未及瘳。困悶而死。其於死一也。以其已瘳為命。以其未瘳為非命耶。
此惟醫之所知。而非先王之所問也。恤其疾苦。使其免於死。此先王之仁也。何暇論其已瘳之與未瘳乎。故其所視於醫也。獨在其死生。以獨在其死生故。論其工拙。亦惟以此。制其祿秩。亦惟以此。為之黜陟。亦惟以此。此先王之所建。確乎不可易矣。死生之所以繫於醫也。
白話文:
古代帝王設立醫官的職責,就是為了憐憫百姓的疾苦,讓他們免於死亡。這是帝王仁愛之心。人一旦病了,病情嚴重就會立刻致命,病情緩慢也會拖延數月甚至数年,最終也會死亡。只有醫術才能消除病苦,讓病人免於死亡。醫術也分高低精粗,有些病人雖然治癒了,但精氣不足而死,有些病還沒治好就因病痛折磨而死,歸根結底都是死。難道要以治癒了就算有命,沒治好就沒命嗎?
這只有醫生才知道,帝王根本不會過問這些。帝王只關心醫官能否減輕百姓的病苦,讓他們免於死亡,根本不會去計較是否完全治癒。所以帝王對醫官的要求,只看重能否救死扶傷。因此,評判醫官的優劣,也只以此為標準,給予俸祿,提拔或降職,也只以此為標準。這是帝王制定的制度,堅不可摧,不可更改。醫官的生死大權,掌握在醫官手中。
周禮曰。以五氣五聲五色。眡其死生。又曰。死終則各書其所以。而入於醫師。又曰。歲終則稽其醫事。以制其食。十全為上。十失一次之。十失二次之。十失三次之。十失四為下。少曰死。老曰終。醫師掌醫之政令。故錄其不瘳之狀。以告於醫師。醫師以此論其工拙。以此制其祿秩。
以此為之黜陟。以為後世之戒也。失四為下者。五之為半。或不治而自瘳。故十全至失四。祿秩之差。分為五等也。先王之設醫之職也。恤人之疾苦。使其免於死。此先王之仁也。是以不錄其已瘳之生。而錄其不瘳之死。不啻為後治之戒。亦慎之至矣。以其所視於醫之獨在其死生也。
白話文:
《周禮》記載:「用五氣、五聲、五色來觀察人的生死。」又說:「人死後,要記錄其死亡原因,並交給醫師。」又說:「每年年底,要審查醫師的醫術,並依此制定飲食標準。十全者為上等,十失一次者為中等,十失二次者為次等,十失三次者為下等,十失四次者為最下等。年少死亡者稱為‘死’,年老死亡者稱為‘終’。醫師掌管醫政,因此要記錄那些未能治癒的病症,並報告給醫師。醫師以此來評判醫生的醫術高低,並依此制定醫生的俸祿。
以此作為醫師升遷考核的依據,也作為後世學習的警惕。十失四次為最下等,也就是五分之二,有些人可能沒治好卻自行痊癒了。因此,從十全到十失四次,醫生的俸祿等級分成五等。先王設立醫師職位,是為了體恤百姓的疾苦,讓他們免於死亡,這是先王的仁慈。所以,不記錄已治癒的人,而只記錄未治癒而死亡的人,不僅是為後世治病的警示,也是極為謹慎的。因為,醫師所關注的,只有病人是生是死。」
若其術之於工拙。惟在於處方。處方之能愜其脈證。是之為得。不愜其脈證。是之為失。得之無失為工也。失而無得為拙也。脈證不可不明矣。處方不可不愜矣。明之以仲景氏之規則。愜之以仲景氏之規則。醫之於務。惟在仲景氏之規則是審焉爾矣。夫藥之為品也。古者概以為四等。
有大毒。有常毒。有小毒。有無毒。草木蟲石之外。五味五穀。亦伍之於方。以從其宜。固不可一為毒乎。周禮曰。以五味五穀五藥養其病。此其不一於毒之故。不曰治而曰養。古之術為然。然今之為醫者。或代疾以毒。更藥以毒。以為能盡百病。以歸死於命。謂死生之自在於彼。
白話文:
医術的高低,全在於处方。处方能够符合病人的脉证,就是得法;不符合病人的脉证,就是失法。得法而不失法,就是高明;失法而不得法,就是拙劣。脉证不可不了解,处方不可不符合。用仲景的规则来了解脉证,用仲景的规则来制定处方,这是医者必须遵循的准则。药物的种类,古人概括为四等:有大毒、有常毒、有小毒、无毒。除了草木虫石,五味五穀也用于处方,配合病情。因此,药物并非都是有毒的。周礼说:“以五味五穀五药养其病”,这就是药物并非都是有毒的原因,古人用“养”而不是用“治”,就是这个道理。然而,如今的医者,有时用毒药代替疾病,用毒药来更换药物,以为这样就能治好百病,将死亡归咎于命运,认为生死都在天命。
稽諸古昔。未嘗有如此者也。又有疑乎周禮以為漢儒之偽撰也。縱令周禮可疑。距古不遠。而古言尚存。且其流本出於先王之道也。非醫之所可以議也。先王之道。御邦家之道也。醫之道。治疾病之道也。邦家之大。疾病之小。固異其倫。固不可混同也。若疑乎其言之不契於己。
則奚翅周禮也。醫而議先王之道。非僭則妄矣。嗚呼。人之至重者。莫死生若焉。當其有疾。與之於藥。若不得其宜。不但其不瘳。甚則至於死。至此謂藥之不殺人而可乎。自古有藥殺。豈非藥之殺人乎。今夫中藥之毒。而煩亂困悶。謂之瞑眩。瞑眩之太甚。不得不至於死。
故如巴豆甘遂附子之類。必因其強羸。有半錢一錢之分。此權其強壯羸弱。與病之輕重緩急。與藥之大小多少者也。不爾。或過或不及。詎得謂之術乎。醫之於術。得之則生。失之則死。死生之繫於醫也。豈可不慎焉哉。
白話文:
考證古代文獻,從來沒有像周禮這樣的情況。有人懷疑周禮是漢代儒生的偽作。即使周禮有可疑之處,距今也不算久遠,古語尚且保存下來。而且其思想淵源來自先王的治國之道,不是醫生可以議論的。先王的治國之道關乎國家治理,醫道關乎疾病治療。國家大事,疾病小事,本就屬於不同的範疇,不能混為一談。如果有人懷疑周禮的內容與自己的觀點不符,
那麼,何必只針對周禮呢?一個醫生議論先王的治國之道,不是越權就是胡言亂語了。唉!人生最重要的莫過於生死。當人患病時,給予他藥物治療。如果治療不當,不僅不能治癒,甚至可能導致死亡。到了這種地步,還能說藥物不殺人嗎?自古以來,就有藥物殺人致死的案例,難道不是藥物殺人的嗎?
如今的中藥中有些有毒性,會讓人感到煩躁、睏倦、頭昏。這種頭昏過於嚴重,就有可能導致死亡。所以,像巴豆、甘遂、附子這類藥物,必須根據病人的強弱不同,分別使用半錢或一錢的劑量。這是權衡病人的強健虛弱程度,疾病的輕重緩急,以及藥物的劑量大小的。如果不這樣做,有的藥量過多,有的藥量不足,還能稱得上是醫術嗎?醫術對於醫生而言,掌握得當就能救人,失之毫釐就會害命。生死攸關,醫生豈能不謹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