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惡寒三道
小便難;四支微急,難以屈伸者,桂枝加附子湯主之。 曰太陽病,下之後,脈促,胸滿,微惡寒者,桂枝去芍藥加附子湯主之。此其遂之於陰位者,而其治法,猶主陽而及陰者也。 其陰陽相錯者一。論曰:風濕相搏,骨節煩疼,掣痛不得屈伸,近之則痛劇,汗出短氣,小便不利,惡風不欲去衣,或身微腫者,甘草附子湯主之。此其陰陽相錯者,而其治法,陰陽並治者也。
其發於陰者凡五。論曰:心下痞,而復惡寒,汗出者,附子瀉心湯主之。曰少陰病一二日,口中和,其背惡寒者,附子湯主之。曰大汗出,熱不去,內拘急,四肢疼,又下利厥逆而惡寒者;曰吐利汗出,發熱惡寒,四肢拘急,手足厥冷者,皆四逆湯主之。曰惡寒,脈微而複利,利止亡血也,四逆加人參湯主之。此其發於陰者,而其治法,皆專於陰者也。惡寒之於陰陽,其治法之分若此,不可不審矣。
夫三陽之自外也,其所主在於熱,而其所候專在於惡寒,故以惡寒為外候之標準也。是故於太陽之篇首,姑措發熱,而獨舉惡寒,以示其為標準也。惡寒既為外候之標準也,莫論其為太陽,於少陽則為往來,於陽明則獨無有矣。少陽之為往來也,以其在胸脅也;陽明之獨無有也,以其入於胃也。若其有之也,猶取之於表,必先發其汗,惟俟惡寒止,為專於陽明之候,而後攻其里;此為法也。故例曰:若汗多,微發熱惡寒者,外未解也,其熱不潮,未可與承氣湯。又曰:陽明病,脈遲,汗出多,微惡寒者,表未解也,可發汗,宜桂枝湯。又曰:陽明病,脈浮,無汗而喘者,發汗則愈,宜麻黃湯。又大陷胸湯曰:脈浮而動數,頭痛發熱,微盜汗出,而反惡寒者,表未解也。大黃黃連瀉心湯曰:心下痞,惡寒者,表未解也,不可攻痞,當先解表。十棗湯曰:汗出不惡寒者,此表解里未和也。此惡寒果為外候之標準也;所以於太陽之篇首,姑措發熱,而獨舉惡寒也。是故凡曰表證,曰外證,曰表不解,曰外已解者,皆指太陽之發熱惡寒言之也。於脈則必浮。故例曰:脈浮者,病在表,可發汗。又曰:脈浮數者,可發汗。又曰:脈浮數者,法當汗出而愈。又曰:脈浮宜以汗解。脈之於例,亦惟為然矣。
三陰之自內也,其所主在於寒,而其所候之法,在於析其有熱否;以發熱為外候之標準也。是故論曰:少陰病,始得之,反發熱,脈沉;又曰:以二三日無里證故,微發汗也。發熱之果為外候之標準也。其論其為少陰,姑以發熱,取之於表,曰無里證,以明其以發熱為外候之標準也;於是微發其汗。此為法也。又曰:太陰病,脈浮者,可發汗,亦取之於表者也。由是觀之,發熱果為外候之標準也。惟厥陰則寒之極也,熱之極也;故雖或發熱惡寒乎,頗異於太陽也。何以見其異乎?太陽則脈浮,手足自溫;厥陰而脈微欲絕,四支厥逆,所以為異也。惡寒之於別,或發於陽。
惡寒三種情況
一、小便困難;四肢輕微僵硬,難以彎曲伸展的人,適用「桂枝加附子湯」治療。
又說:太陽病,使用瀉下法治療後,脈搏急促,胸部悶脹,並有輕微怕冷的症狀,適用「桂枝去芍藥加附子湯」治療。這種情況是因病情影響到陰位,但治療方法仍以溫陽為主,兼顧陰分。
陰陽相互交錯的情況有一種。討論說:風濕之邪相互搏結,導致骨節劇烈疼痛,牽扯疼痛無法屈伸,碰觸時疼痛加劇,出汗、呼吸急促、小便不暢、怕風不願脫衣,或身體輕微浮腫的人,適用「甘草附子湯」治療。這是陰陽交錯的表現,治療方法需同時調理陰陽。
病邪從陰分發作的情況共有五種。討論說:心下痞悶,又怕冷、出汗的人,適用「附子瀉心湯」治療。又說:少陰病一兩天,口中無異常,但背部怕冷的人,適用「附子湯」治療。又說:大量出汗但熱不退,內部拘急緊繃,四肢疼痛,伴隨腹瀉、手腳冰冷又怕冷的人;或因嘔吐、腹瀉、出汗,出現發熱怕冷、四肢拘急、手腳冰冷的人,都適用「四逆湯」治療。又說:怕冷,脈搏微弱而反覆腹瀉,腹瀉停止後因失血而虛弱的人,適用「四逆加人參湯」治療。這些狀況都是病邪從陰分發作,治療方法專注於溫補陰分。惡寒之於陰陽辨證,治療方法如此區分,不可不仔細審查。
三陽(太陽、少陽、陽明)病症由外而起,其主證在於發熱,而觀察重點在於惡寒,因此以惡寒作為外感症狀的判斷標準。所以在《太陽病篇》開頭,暫且提及發熱,但特別強調惡寒,以說明這是辨證的準則。惡寒既然是外感的判斷標準,不論是否屬於太陽病,在少陽病表現為寒熱交替,在陽明病則完全沒有惡寒。少陽病的寒熱交替是因邪在胸脅;陽明病沒有惡寒是因邪已入胃。若陽明病仍有惡寒,表示邪仍在表,須先發汗解表,等惡寒消退後,才能判斷為純粹的陽明病症,這時才能攻裡;這是治療原則。因此條文說:若出汗多,輕微發熱且惡寒,表示表證未解,若熱未如潮水般湧現,不可使用承氣湯。又說:陽明病,脈搏遲緩,出汗多,輕微惡寒,表證未解,可發汗,適合用「桂枝湯」。又說:陽明病,脈浮,無汗且氣喘,發汗即可痊癒,適合用「麻黃湯」。此外,「大陷胸湯」條文提到:脈浮而快速,頭痛發熱,輕微盜汗,卻反而怕冷,表示表證未解。「大黃黃連瀉心湯」條文提到:心下痞悶,且怕冷,表證未解,不可直接攻痞症,應先解表。「十棗湯」條文提到:出汗但不怕冷,表示表證已解,但裡證未和。由此可見,惡寒確實是外感症狀的判斷標準;因此在《太陽病篇》開頭,暫且提及發熱,但特別強調惡寒。所以,凡是提到「表證」、「外證」、「表不解」、「外已解」,都是指太陽病的發熱惡寒而言。此時脈象必定浮。因此條文說:脈浮者,病在表,可發汗。又說:脈浮數者,可發汗。又說:脈浮數者,依理應發汗而愈。又說:脈浮宜以發汗解之。脈象的判斷也是依此原則。
三陰(太陰、少陰、厥陰)病症由內而起,其主證在於寒,而觀察重點在於區分有無發熱,以發熱作為外感症狀的判斷標準。因此條文說:少陰病,初發時反而發熱,脈沈;又說:因二三日無裡證,故可輕微發汗。這說明發熱確實是外感症狀的判斷標準。在討論少陰病時,暫時以發熱為表現,邪仍在表,說「無裡證」,以強調發熱是外感的判斷標準,因此輕輕發汗。這是治療原則。又說:太陰病,脈浮者,可發汗,也是邪氣在表的表現。由此可見,發熱確實是外感的判斷標準。唯獨厥陰病是寒極或熱極的表現,因此即使有發熱惡寒,也與太陽病明顯不同。如何區別呢?太陽病脈浮,手足尚溫;厥陰病脈微欲絕,四肢冰冷,這就是差異所在。惡寒的辨別,或從陽分發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