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脈候
若夫三部之說,或取三指一寸九分之間,或取寸口至尺澤,分陽分陰,藏與府之配,而察虛實死生者,非不纖悉也。 而今試按其所謂三部者,三指之所應,未嘗不一動也;則其雖寸口至尺澤,亦無不皆然焉。 然則其特為在寸口者,不必以三指,雖二指或一指,亦何不可之有? 不特於寸口,趺陽、少陰,亦惟隨切隨察,何必三指取三部之為?
至如叔和氏之輩,立七表、八里、九道,合為二十有四,則不為不相似,亦終不可施於事,則何從如此之煩為?
夫脈證者,疾病之轉機,而相依不離者也。 故脈必須證,證必須脈,然後疾病莫攸隱匿焉。 古者稱醫為脈家,如扁鵲、倉公輩,亦皆以脈其選也。 仲景氏之於方論,亦復舉脈證,以為處方之準據,則又何廢脈之為?
脈候
關於三部的說法,有人主張用三指寬度的一寸九分範圍,有人則以寸口至尺澤為界,區分陰陽,配合臟腑,以此觀察虛實生死,這些方法確實細緻周全。但如今實際按診所謂的三部時,發現三指感應到的脈動並非各自不同;即使從寸口到尺澤,脈象也完全一致。既然如此,若專注於寸口診脈,其實不必拘泥三指,用兩指或單指診察又有何不可?不僅是寸口脈,包括趺陽脈、少陰脈也都可隨切隨察,何必非要三指分取三部?
至於像王叔和這樣的名醫,制定七表脈、八里脈、九道脈,共計二十四種脈象分類,雖然看似詳盡,最終卻難以實際運用,何必如此繁複?
脈象與症狀,是疾病變化的關鍵,兩者相互依存不可分割。因此必須脈症合參,症狀需結合脈象診察,如此疾病才無所遁形。古時稱醫者為「脈家」,如扁鵲、倉公等名醫,都是以脈診見長。張仲景在論述方劑時,也同樣會列舉相應脈證,作為處方的依據,由此可見,怎能輕忽脈診的重要性?
2熱五道(十二名)
三陽之所主。在於熱焉。熱之所名而喚者。凡十有二。而其大綱凡五焉。大綱凡五。而其所統不出於表裡矣。一曰惡寒發熱。二曰往來寒熱。三曰身熱。四曰惡熱。五曰潮熱。此五者。熱之大綱也。不可不辨矣。有表熱。有外熱。有微熱。是皆屬身熱也。有裡熱。有煩熱。有瘀熱。
有蒸蒸發熱。是皆屬惡熱也。此七者。熱之小目也。亦不可不辨矣。雖然。或屬身熱。或屬惡熱。則大綱不過於五焉。然後惡寒發熱。往來寒熱。此二者為表。以其有惡寒也。身熱。惡熱。潮熱。此三者為里。以其無惡寒也。然則雖其凡之綱於五焉。而其所統不出於表裡矣。
蓋惡寒發熱者。惡寒且發熱也。而其熱全在於大表。翕翕者也。是為太陽。往來寒熱者。熱之與寒。互往而互來也。而其熱在於胸脅之間。使人心煩喜嘔者也。是為少陽。身熱者。胸腹之常熱也。而其熱在於肌膚。使人身重微煩者也。惡熱者。惡如惡寒噁心之惡。而其熱全在於分肉。
鬱郁如蒸。炎炎如焮。能使人常煩者也。潮熱者。其發之必有時也。猶如潮汐之以時來去也。而其熱專結於裡。時又熏於肉。亦能使人煩躁者也。此三者為陽明。陽明者。三陽之極也。故其熱之及也。或膚。或肉。或里。惟其極為然矣。三陰之主寒也。尚有表熱外熱發熱微熱等。
雖然。其脈之與證。固與三陽不同也。而三陰之於脈證。沉微細。而手足寒。甚則無脈。而四支厥逆。故雖有表熱外熱發熱微熱等。非如三陽之脈浮。一身手足盡溫也。是之為其別。亦不可不辨矣。又有曰熱入血室者。此亦為一種之目也。而或屬往來寒熱。或屬潮熱。又有曰無大熱者。
此非若上所舉之五之數也。大即大表之大。非大小之大。故無大熱者。謂無表證也。即指太陽之發熱惡寒而言之矣。又如曰熱結。曰結熱。曰熱實。曰協熱。曰合熱。曰熱越。曰熱利之類。亦皆非如上所舉之五之數也。辨詳於各條之下。
先於此。或請問熱之辨。余答以五綱十二名。或曰五綱十二名。既聞其教矣。然於其情狀。猶有未盡者。願書以再教我。我幸以此辨之。吾子其勿辭哉。余不得止。書以與之。乃今搜得其稿於巾衍。此雖與前之所辨或重複乎。直附於此。以便於初學云。
惡寒發熱,惡寒之中且發熱。發熱之中且惡寒也。
一日二三度發,發熱之中且惡寒。熱多而寒少。其發作也。日至二三度。而與往來寒熱頗異。故論曰。如瘧狀。此以其二三度發作言之也。又曰其人不嘔。此以其異於往來寒熱言之也。
日再發,同上而稍輕矣。故不至二三而再。再也者。不過一二之辭。二三也者。逾再次之辭也。二三之所以為重也。
時發熱,此惟時時發熱已。與潮熱之期時而發大異矣。蓋發熱者。在大表而翕翕者也。潮熱者。在分肉而蒸蒸者也。大表淺矣。故未至煩躁也。分肉深矣。故使人煩躁也。此豈非大異乎。
熱證分為五大類(共十二種名稱)
三陽經主導的病症多與熱證相關。熱證共有十二種名稱,其大類可分為五種。這五大類又可歸納為表證與裡證:
一、惡寒發熱 二、往來寒熱 三、身熱 四、惡熱 五、潮熱 這五類是熱證的主要分類,必須明確區分。
另有七種較細的分類: 屬於「身熱」的:表熱、外熱、微熱 屬於「惡熱」的:裡熱、煩熱、瘀熱、蒸蒸發熱 這些次要分類也需辨別。但無論如何細分,終究不離這五大類。
表裡歸屬: • 表證(伴隨惡寒):惡寒發熱、往來寒熱 • 裡證(無惡寒):身熱、惡熱、潮熱
各類熱證特徵詳解:
- 惡寒發熱:
- 同時出現惡寒與發熱
- 熱象集中於體表,如太陽病般熱勢輕淺
- 往來寒熱:
- 寒熱交替發作
- 熱鬱胸脅,伴心煩欲嘔
- 屬少陽病特徵
- 身熱:
- 胸腹持續發熱
- 熱在肌膚層,伴身重微煩
- 惡熱:
- 對熱感極度厭惡
- 熱鬱肌肉層,如蒸燔灼痛
- 引發明顯煩躁
- 潮熱:
- 定時發作如潮汐
- 熱邪內結,薰蒸肌肉
- 導致嚴重煩躁
- 此三類屬陽明病,為三陽熱證極期
三陰病雖偶見表熱等症,但脈象(沈微細)與症狀(手足寒、厥逆)與三陽病(脈浮、全身溫暖)有根本差異。
其他特殊熱證:
- 熱入血室:可表現為往來寒熱或潮熱
- 無大熱:特指無表證,實為太陽病惡寒發熱的別稱
- 其他術語(熱結、協熱等)皆不屬上述五大類
臨床鑒別重點:
- 惡寒發熱:全天反覆發作2-3次,熱多寒少,異於瘧疾
- 日再發:發作較輕,每日僅1-2次
- 時發熱:非定時發作的表層熱象,異於深層的潮熱
(文末說明此段為補充前文之臨床鑒別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