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

卷二 (8)

1冒首

陽明以下,至於厥陰,亦皆可准知焉已矣。惟少陰不曰傷寒,似乎可疑;然既有中風,則不得言無焉。乃今推其曰少陰病者,咸是傷寒,而標其本位者也。是故曰「始得之」,曰「一二日」,曰「二三日」,以明其創於茲也,又奚疑之為?

厥之歧為兩也,惟寒之與熱。寒能為厥,熱亦能為厥,所以歧為兩也。大抵三陽主乎熱,三陰主乎寒。無論寒之為厥,至如熱之為厥,則其所主,當在於陽明而已。而今措其所主,而一之於厥陰者何耶?夫雖熱之趨於陽明,而厥固非陽明之位也,何以篇之於陽明乎?三陽三陰,本是取證於外,以定其部位者也。厥者,外證也,雖內有兩歧乎,不得不取之於外也。

雖則取之於外乎?他有可以候之證而具,則又奚可混乎?此其所以一於厥陰也。若果篇之於陽明,則不啻不中其位,得無以寒為熱之泥乎?乃今一之於厥陰,猶不得無以熱為寒之惑也。我將臨之以他可以候之證而已。雖厥之一於外,而寒熱果殊於內矣,豈可且泥且惑以混之哉?

厥之於寒熱也,寒為其本位,雖熱之非其本位乎,臨之於外,而一之於此。不以厥陰為冒首,而咸以傷寒為冒首者,以其重之極故也。故特於厥陰篇,咸曰傷寒,而曰厥陰病者少,亦惟為之故也。可見傷寒之重,自有輕重;中風之輕,亦自有輕重。及其之變也,其輕者漸重,其重者遂危。熱之所趨,寒之所極,經緯於三陽三陰,而千萬不遺也。

白話文

《冒首》

陽明經以下,直到厥陰經的病症,都可以依此類推而理解。唯獨少陰經不稱「傷寒」,似乎令人疑惑;但既然有「中風」的記載,就不能說它完全沒有。現在推論所謂「少陰病」,其實都是傷寒,只是標示其本經特性而已。因此提到「初發病」、「一兩天」、「兩三天」,就是為了表明病症剛形成的狀態,還有什麼好懷疑的?

厥症分為兩種,只有寒證與熱證。寒能導致厥,熱也能導致厥,因此分為兩類。一般而言,三陽經主熱證,三陰經主寒證。不論寒證導致的厥,即使熱證導致的厥,其主要病位應在陽明經。然而,現在為何將熱厥歸於厥陰經?雖然熱向陽明經發展,但厥症本非陽明經的主證,怎麼能將篇章歸於陽明經?三陽三陰的分類,本是依據外在症狀來確定病位。厥症是外在表現,即使內部病因有寒熱之別,仍不得不以外在症狀為判斷依據。

雖然以外證為準,但若有其他可供辨識的症狀,又怎能混為一談?這就是將熱厥歸於厥陰經的原因。如果硬將熱厥歸於陽明經,不僅不符合病位,難道不會混淆寒熱嗎?即使如今統一歸於厥陰經,仍難免有將熱證誤為寒證的困惑。此時需借助其他可供辨識的症狀來判斷。雖然厥症的外在表現一致,但內在寒熱本質截然不同,豈能既混淆又困惑地將兩者混為一談?

厥症的寒熱性質中,寒證是其本位,熱證雖非本位,但外在症狀皆歸於此。不以「厥陰病」為主題,而以「傷寒」為主題,是因病情極其嚴重。因此,在厥陰篇中多稱「傷寒」,而少標「厥陰病」,正是出於此故。可見傷寒的嚴重程度自有輕重之分,中風的輕微症狀也有輕重之別。當病情變化時,輕症逐漸加重,重症可能危急。熱證的發展趨勢與寒證的極端表現,交織於三陽三陰之間,毫無遺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