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集成》~ 卷四 (8)
卷四 (8)
1. 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下第三
亦概為法言歟。不思之甚矣。經水適來者。言經水不期而來也。字典。適字注。引正韻云。適然。猶偶然也。書康誥。乃惟眚災適爾。注。適。偶也。按此證熱雖除。脈雖遲。然有讝語而不議湯藥者。以經水下則血室之熱。從而自解也。前第四十七條云。太陽病。脈浮緊。發熱身無汗。
自衄者愈。又百十一條云。太陽病不解。熱結膀胱。其人如狂。血自下。下者愈。後百五十四條云。婦人傷寒。經水適來。晝日明瞭。暮則讝語。如見鬼狀者。此為熱入血室無犯胃氣及上二焦。必自愈。可見血下則熱隨血自解。不復假湯藥而愈矣。希哲劉棟。皆謂此證亦應用柴胡湯。
非也。刺期門者。以泄胸脅下滿之邪也。猶刺風池風府及大椎肺俞。以泄太陽病頭項強痛之邪。(風池風府刺法。見上篇。大推肺俞刺法。見本篇)實者。指邪實而言也。成無己及諸注家皆云。期門者。肝之募。肝主血。故刺之以瀉血室之熱。果爾。以下二條。及桃核承氣。
抵當諸條。何不及刺法乎。可謂臆造矣。再按。婦人中風病中。經水適來。熱除而脈遲身涼。胸脅下滿如結胸。其人讝語者。蓋邪氣陷入乎血室。而震盪其血故也。成無己云。因經水適來。血室空虛。邪氣乘虛而入非也。苟經水既盡。而血室空虛。則邪氣縱乘其虛而入。將何因令人讝語。
且胸脅下滿哉。莊周不言乎。方舟而濟於河。有虛船來觸舟。雖有惼心之人不怒。是言也。可以正無己之誤矣。又按陽明篇。亦有熱入血室條。宜參考焉。
〔百五十三〕婦人中風。七八日。續得寒熱。發作有時。經水適斷者。此為熱入血室。其血必結。故使如瘧狀發作有時。小柴胡湯主之。
張志聰曰。經水適斷四字。當在七八日之下。
方有執曰。寒熱。以往來寒熱言。
正珍曰。前條及後條。論大陽病中經水適來者。此條論月事中得病。經水未可斷而斷者也。其因雖不同。其熱入血室則一矣。惡寒發熱而如瘧狀者。桂枝麻黃各半湯。桂枝二麻黃一湯等之證也。寒熱往來而如瘧狀者。小柴胡湯之證也。如瘧狀者。謂發作有時也。此條及下條。並無胸脅下滿。故不刺期門也。
〔百五十四〕婦人傷寒發熱。經水適來。晝日明瞭。暮則讝語。如見鬼狀者。此為熱入血室。無犯胃氣及上二焦必自愈。
程林金匱直解曰。上章以往來寒熱如瘧。故用小柴胡以解其邪。下章以胸脅下滿如結脅狀。故刺期門。以瀉其實。此章則無上下二證。似待其經行血云。邪熱得以隨血出而解也。
方有執曰。無與毋通。毋者。禁止之詞。犯胃氣以禁下言。
發秘曰。晝日明瞭。暮則讝語者。以邪氣入於陰分。故同氣相得而發動也。
劉棟曰。有血之證。往來寒熱。經水適斷來。讝語如見鬼狀者。以外證為主。而以血證為客也。小腹硬滿。小便自利。如狂發狂者。以血證為主。而以餘證為客也。故大小柴胡二湯者。以熱為本根。桃核承氣湯抵當湯。以血為本根。此血證譫語發狂。疑似之別也。
白話文:
這段文字討論的是太陽病脈證的辨治,特別是關於婦女經期相關的病症。文中認為,有些情況下,即使熱已退、脈象變緩,卻出現胡言亂語,不必服用湯藥,因為經血下行,就能將血室的熱排出,疾病自然痊癒。 這與一些條文中提到的太陽病患者自發鼻出血或血下行而痊癒的例子相符。 有些醫家認為此類症狀應使用柴胡湯,但文中反駁此說,認為刺期門穴是為了洩解胸脅下滿的邪氣,而非瀉血室之熱,認為刺期門瀉血的說法是臆造的。
文中進一步分析,婦女經期出現的某些症狀,如熱退脈緩、身涼、胸脅下滿、胡言亂語,是邪氣入侵血室,擾亂血液所致,而非血室空虛導致邪氣乘虛而入。 文中引用莊子寓言來反駁某種錯誤的觀點。 文中也提及陽明篇中關於熱入血室的論述,建議參考。
接著,文中討論了兩種情況:一種是經期結束後出現寒熱往來如瘧疾狀的症狀,這屬於熱入血室,血氣凝滯,需用小柴胡湯;另一種是經期來潮,白天清醒,晚上胡言亂語如見鬼狀,這也是熱入血室,但並未侵犯胃氣和上焦,會自行痊癒。 不同醫家對這些情況的病機、治療方法和用藥都有不同的見解,例如,有人認為應根據寒熱往來如瘧疾或胸脅下滿等症狀而選擇小柴胡湯或刺期門穴,也有人認為應該觀察經血的變化,讓邪熱隨著經血排出。 文中還討論了「經水適斷」的含義、以及「犯胃氣」的解釋。 總體而言,這段文字在討論經期婦女因熱入血室而發生的各種症狀,以及相應的治療方法,並對前人觀點進行了分析和辨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