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田正珍

《傷寒論集成》~ 卷四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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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6)

1. 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下第三

王肯堂曰。文蛤。即海蛤粉也。河間丹溪。多用之大能治痰。

錢潢曰。文蛤。似蛤而背有紫斑。即今吳中所食之花蛤。俗誤呼為蒼臝或昌蛾者。是也。(夢溪筆談云。即今吳人所食花蛤也。)

清王子接古方選注曰。文蛤取用紫斑紋者。得陰陽之氣。若黯色者餌之。令人狂走赴水。

正珍曰。文蛤散方。本在寒實結胸條後。今移入於此。金鑑云。文蛤。即五倍子也。非也。按五倍子。又稱文蛤。殊是後世俗間之寓名已。論中諸藥。悉用正名。未有以寓名者。可見文蛤。便是有文之蛤。非五倍子之文蛤矣。若夫醋稱苦酒。人尿曰白通。乃是古之別名。猶日稱太陽。月曰太陰。非俗間寓名也。

〔百五十〕寒實結胸。無熱證者。與三物小陷胸湯白散。亦可服。(玉函。作與三物小白散。宋板注亦云。一云。與三物小白散。)

金鑑曰。三物小陷胸湯。當是三物白散。溫而能攻。與寒實之理相屬。小陷胸湯。乃栝蔞黃連。皆性寒之品。豈可以治寒實結胸之證乎。亦可服三字。亦衍文也。

正珍曰。此條舊本。合前條為一章。非也。今別為二條。陷胸湯亦可服六字衍文。宜從玉函及宋板注刪之。寒實。對熱實而言。所謂無熱證。是也。非有寒證也。如本篇婦人中風。熱入血室條。熱除而身涼。亦唯謂無熱耳。非有寒涼也。(左傳僖四年。楚子使與齊師言曰。君處北海。

寡人處南海。杜注曰。楚界猶未至南海。因齊處北海。遂稱所近。○正珍曰。溫泉寒火之寒。亦言不熱已。抱朴子。論仙卷曰。水性純冷。而有溫谷之湯泉。火體宜熾。而有蕭丘之寒焰。)實。乃胃家實之實。大便不通。是也。言結胸無熱證而不大便者。宜與白散攻下。若有熱者。

不宜丸散。宜以湯下之。按此證。不同大陷胸丸證者。唯大便不通為異。其無熱證則一也。方有執云。寒以飲言。非也。劉棟云。寒實。邪實也。亦非矣。

白散方

桔梗(三分),巴豆(一分去皮心熬黑研如脂),貝母(三分)

上三味為散。內巴豆。更於臼中杵之。以白飲和服。強人半錢匕。羸者減之。病在膈上必吐。在膈下必利。不利進熱粥一杯。利過不止。進冷粥一杯。身熱皮粟不解欲引衣自覆。若以水潠之洗之。益令熱卻不得出。當汗而不汗。則煩。假令汗出已腹中痛。與芍藥三兩如上法。

(成本。上字下。有件字。非。為散。作為末。無半錢匕之匕字。並非。但醫統正脈所收之本。作為散。與宋板同。)

方名。當作三物小白散。身熱皮粟以下。後人攙入。宜刪。半錢匕。謂一錢匕之半也。(千金方云。錢匕者。以大錢上。全抄之。若云半錢匕者。則是一錢抄取邊一邊爾。並用五銖錢也。宋洪遵泉志云。前漢武帝紀曰。元狩五年。罷半兩錢。行五銖錢。舊譜曰。此錢厚大者。

白話文:

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下第三

王肯堂說,文蛤就是海蛤粉,河間丹溪常用它,非常能治痰。

錢潢說,文蛤樣子像蛤蜊,但背上有紫斑,就是現在吳地人吃的花蛤,俗稱蒼臝或昌蛾,都是指它。(《夢溪筆談》也說,就是現在吳地人吃的花蛤。)

清王子接《古方選注》說,使用文蛤要選有紫斑紋的,這樣才能得到陰陽之氣;如果顏色暗淡就不要吃,吃了會讓人發狂亂跑,想往水裡跳。

程珍說,《文蛤散方》原先在「寒實結胸」條之後,現在移到這裡了。《金鑑》說文蛤就是五倍子,這是錯的。按說五倍子也叫文蛤,這是後世民間的俗稱而已。本篇方劑中所有的藥物,都用正名,沒有用俗稱的,可見文蛤指的是有花紋的蛤蜊,而不是五倍子。至於像醋叫苦酒,尿叫白通,那是古代的別稱,就像太陽叫太陽,月亮叫太陰一樣,不是民間的俗稱。

寒實結胸,沒有熱症的,用三物小陷胸湯(白散)治療,也可以服用。(《玉函》作「與三物小白散」,宋版注也這樣說,還有一說,是「與三物小白散」。)

《金鑑》說,三物小陷胸湯,應該就是三物白散,溫和又能攻邪,與寒實的病理相符。小陷胸湯是用栝蔞、黃連,都是寒性的藥物,怎麼能治療寒實結胸呢?「亦可服」三個字也是多餘的。

程珍說,舊本把這一條和前一條合為一章,這是錯誤的。現在把它們分為兩條。「陷胸湯亦可服」六個字也是多餘的,應該按照《玉函》和宋版注刪去。寒實,是相對熱實而言的。所謂無熱症,就是沒有熱症的意思,並不是說有寒症。比如本篇「婦人中風,熱入血室」這一條,熱退了身體涼了,也只是說沒有熱症,並不是說有寒涼。 (《左傳·僖公四年》:「楚子使與齊師言曰:『君處北海,寡人處南海。』」杜注說:楚國邊界還沒到南海,因為齊國在北海,所以就這樣稱呼比較近的地方。)溫泉的「寒」,也是指不熱的意思。《抱朴子·論仙》卷說:「水性純冷,而有溫谷之湯泉;火體宜熾,而有蕭丘之寒焰。」「實」是指胃氣實,大便不通就是這個意思。說結胸沒有熱症,而且大便不通的,就應該用白散攻下;如果有熱症,就不宜用丸散,應該用湯劑治療。按此症狀,和大大陷胸丸的症狀不同的地方,只有大便不通這一點不同,其他的沒有熱症這一點是一樣的。有人認為「寒」是指飲邪,這是錯的。劉棟說「寒實」是邪實,這也是錯的。

白散方

桔梗(三分),巴豆(一分,去皮心,熬黑,研成膏狀),貝母(三分)

以上三味藥磨成粉。把巴豆放在臼裡搗碎。用白開水調服。體壯者服半錢,體弱者減量。病在膈上一定會吐,病在膈下一定會瀉。如果瀉得不暢,喝一杯熱粥;如果瀉得太多,喝一杯冷粥。身體發熱,皮膚起粟粒,想拉衣服蓋住自己,如果用水沖洗,反而會使熱邪不能排出。應該出汗而不出汗,就會煩躁。如果汗出了,但腹部疼痛,就服用芍藥三兩,用法同上。

(成本方中「上」字下有「件」字,是錯的;「為散」應作「為末」;沒有「半錢匕」中的「匕」字,也是錯的。但《醫統正脈》收錄的版本,「為散」與宋版相同。)

方名應該作「三物小白散」。「身熱皮粟」以下的文字是後人添加的,應該刪除。「半錢匕」是指一錢的二分之一。(《千金方》說:「錢匕」是指用大錢的上面一部分,全部抄取。如果說是「半錢匕」,那就是在一錢中抄取一邊一半。都是用五銖錢。)(宋洪遵《泉志》說,《前漢武帝紀》載:元狩五年,廢除半兩錢,改用五銖錢。舊譜說:這種錢比較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