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

卷四 (5)

1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下第三

可不慎乎。再按。王肯堂。以前條兼胃實之證。為大結胸。以唯在心下。為小結胸。非矣。

小陷胸湯方

黃連(一兩),半夏(半升洗),栝樓實(大者一枚)

上三味。以水六升。先煮栝樓。取三升。去滓。內諸藥。煮取二升。去滓。分溫三服。(玉函。作黃連二兩。栝樓實一枚。成本。作一個。非。)

王肯堂曰。栝蔞實。連殼銼用。去殼無功。

〔百四十七〕太陽病二三日。不能臥。但欲起。心下必結。脈微弱者。此本有寒分也。反下之。若利止必作結胸。未止者。四日復下之。此作協熱利也。

此條系王叔和敷演之文。劉棟以為仲景氏之言。可謂暗乎文辭矣。

〔百四十八〕太陽病下之。其脈促。不結胸者。此為欲解也。脈浮者。必結胸也。脈緊者。必咽痛。脈弦者。必兩脅拘急。脈細者。頭痛未止。脈沉緊者。必欲嘔。脈沉滑者。協熱利。脈浮滑者。必下血。

此條亦叔和所攙。凡由脈以推證。非仲景氏之法也。按外臺。以太陽病至解也十七字。接後百五十八條。若心不滿而硬痛上。以為一章。非也。

〔百四十九〕病在陽。應以汗解之。反以冷水。潠之若灌之。其熱被劫不得云。彌更益煩。肉上粟起。意欲飲水。反不渴者。服文蛤散。若不差者。與五苓散。(外臺。肉上。作皮上。飲水下。有而字。玉函。彌更。作須臾。俱是也。)

方有執曰。在陽。謂表未罷熱未除也。潠。噴之也。灌。溉之也。

金鑑曰。病在陽。謂病發於陽而身熱也。此應以汗解之。而反以冷水。潠之灌之。則身熱雖被劫而暫卻。然終不得去。故熱煩益甚也。水寒外束。膚熱乍凝。故肉生膚粟。熱入不深。故意欲飲水。反不甚渴也。又曰。潠。心艮切。

瀨穆曰。噀與潠同。說文。含水噴也。灌溉也。劫。即迫脅之意。以威力恐人。謂之迫脅。(字典曰。劫。訖業切。說文。欲去以力脅止。曰劫。一曰。以力去曰劫。玉篇。強取也。)

正珍曰。此條亦外攻水逆之病。邪氣為水寒所束。不能發外。郁遏皮肉。消耗津液。故須臾益煩。蓋非表邪熾盛之所致。是以不用驅散之劑。與文蛤潤其中也。非攻邪之主劑也。故云服云與。而不云主之。蓋權用之方已。陽。謂表也。服文蛤散不差。與五苓散者。猶與小建中湯不差。

與小柴胡湯。(一百三條)先與小柴胡湯不解。與大柴胡湯(一百八條)例也。按文蛤證。似渴而不能飲。五苓證。渴而能飲。文蛤證。小便能利。五苓證。小便不利。其異可見矣。

文蛤散方

文蛤(五兩)

上一味為散。以沸湯和一方寸匕服。湯用五合。(一方寸匕。成本。作一錢匕。玉函金匱。千金翼外臺。並與宋板同。)

方有執曰。文蛤。即海蛤之有文理者。

白話文

[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下第三]

怎能不謹慎呢?再考證:王肯堂將前條兼有胃實的症狀稱為「大結胸」,而僅在心下的稱為「小結胸」,這樣分法是不對的。

小陷胸湯方
黃連(一兩)、半夏(半升,洗淨)、栝樓實(大的一枚)。
以上三味藥,用六升水,先煮栝樓,取三升,去掉藥渣,加入其他藥,再煮取二升,去掉藥渣,分三次溫服。(《玉函經》記載黃連為二兩,栝樓實一枚;《成本》寫作一個,不對。)

王肯堂說:栝樓實要連殼切碎使用,去掉殼就沒有效果。

[百四十七]
太陽病已經二三天,病人不能平躺,只想起身,心下必然有結塊。脈搏微弱的,是本來體內就有寒氣。如果錯誤地使用瀉下法,腹瀉停止後可能形成結胸;若腹瀉未止,第四天又再用瀉下法,這時就會變成「協熱利」。

這條是王叔和附會的文字,劉棟認為是張仲景的論述,實在對文意理解不清。

[百四十八]
太陽病用瀉下法後,如果脈搏急促而沒有結胸症狀的,表示疾病將要解除。如果脈搏浮,則必定形成結胸;脈搏緊,則會咽喉痛;脈搏弦,則兩脅會緊繃不適;脈搏細,頭痛仍未停止;脈搏沈緊,則會有嘔吐感;脈搏沈滑,則是協熱利;脈搏浮滑,則可能便血。

這條也是王叔和混入的文字。凡是從脈象推測症狀的,都不是張仲景的方法。考《外臺秘要》,從「太陽病」到「此為欲解也」十七字,是接續在後面第一百五十八條「若心不滿而硬痛」之前的,但這種編排並不正確。

[百四十九]
病在陽(表證),應當用發汗的方法治療,反而用冷水噴灑或澆灌身體,熱邪被寒氣所逼,無法消散,反而更加煩躁,皮膚起粟粒狀疙瘩,想要喝水卻又不覺得口渴的,可服用文蛤散。如果無效,就用五苓散。(《外臺秘要》記載「肉上」作「皮上」,「飲水」下有「而」字;《玉函》將「彌更」寫作「須臾」,這些都是正確的。)

方有執說:「在陽」指表證未解、邪熱仍在的情況。「潠」是噴灑,「灌」是澆淋。

《醫宗金鑑》解釋:病在陽,是指病發於陽而身上有熱,應該用發汗法治療,卻反而用冷水噴灑或澆灌,這時熱雖然暫時被壓制,但最終未能消除,反而加重了煩熱症狀。外感寒水,皮膚熱氣凝結,所以肌肉起粟粒疙瘩。熱邪未深入體內,所以雖然想喝水,卻不真正口渴。又說:「潠」的讀音是「心艮切」。

瀨穆說:「噀」與「潠」相同,《說文解字》解釋為含著水噴人,「灌」是淋澆。「劫」是逼迫威脅的意思,像用武力脅迫人稱為「劫」。(字典說:「劫」讀作「訖業切」,《說文解字》解釋為「欲去以力脅止」,又說「以力去」。)

正珍說:這條也是因外感治療錯誤導致水逆的病症。邪氣被寒水束縛,無法外發,郁結在皮膚肌肉間,消耗津液,所以短時間內煩躁加重。這不是表邪熾盛的緣故,因此不用驅散的藥劑,而是用文蛤散滋潤體內,不是攻邪的主要方劑。所以說「服」或「與」,而不說「主之」,是權宜應用的方子。「陽」指表證。服用文蛤散無效,改用五苓散的例子,就像先用小建中湯無效,改用小柴胡湯(第一百零三條);或者先用小柴胡湯無效,改用大柴胡湯(第一百零八條)一樣。

文蛤散的證狀是像渴卻不想喝水,五苓散的證狀是口渴而能喝水。文蛤散適用於小便正常的人,五苓散適用於小便不利的人,兩者的差異可以看出來。

文蛤散方
文蛤(五兩)。
將一味藥研成散,用沸水沖服一方寸匕,湯量約五合。(一方寸匕,《成本》作一錢匕,《玉函》、《金匱》、《千金翼》、《外臺》都與宋版相同。)

方有執說:文蛤就是海蛤殼上有紋路的那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