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卷三
正珍曰:太陽病吐之句下,似有闕文。
〔百二十九〕病人脈數,數為熱,當消穀;引食而反吐者,此以發汗令陽氣微隔,氣虛脈乃數也。數為客熱,不能消穀,以胃中虛冷故吐也。
劉棟曰:此條後人之所記也。
正珍曰:數為熱,及令陽氣微等語,自有辨脈平脈法中辭氣。
〔百三十〕太陽病,過經十餘日,心下溫溫,欲吐而胸中痛,大便反溏,腹微滿,鬱郁微煩,先此時自極吐下者,與調胃承氣湯;若不爾者,不可與,但欲嘔胸中痛微溏者,此非柴胡湯證,以嘔故知極吐下也。(成本:無柴胡湯之湯字。)
方有執曰:不爾,言未極吐下也。
錢潢曰:此辨症似少陽,而實非柴胡證也。
希哲曰:此證欲吐而胸中痛,鬱郁微煩者,似於大柴胡湯證之嘔不止,心下急,鬱郁微煩;而心下溫溫,大便溏不同。又欲吐而胸中痛,大便溏,腹微滿者,似於汗出不解,心下痞硬,嘔吐而下利;而心下溫溫,鬱郁微煩不同,故再辨之也。欲吐而胸中痛者,言欲吐時痛而常不痛也。
發秘曰:極吐下而後溏者,假溏也,屬一時暴虛,藥毒盡而自痊;若不因吐下而溏者,真溏也,雖梔子豉湯輩,業在所禁也,何況承氣乎?
正珍曰:溫溫,讀曰慍慍,考徵見下,自當作而,因聲近而偽。蓋自者,去聲,四置韻;而者,平聲,四支韻,其韻雖異,音則相近。前第三十二葛根湯條,而下利誤作自下利者,亦為之故也。又少陰篇真武湯條,自下利之自字,玉函千金翼,俱誤作而字,可謂明徵矣。以嘔,當作以溏,應上文反溏語也。過經,謂表解也。言太陽病,表證已罷十餘日,心下慍慍,欲吐而胸中痛,大便不溏者,此為邪傳少陽,小柴胡湯證也。今其人大便當不溏而反溏,鬱郁微煩者,知醫先此時而極吐下。(字典:極字注云,極,盡也。易繫辭:極其數,遂定天下之象。)極吐下者,必用瓜蒂巴豆類,故傷動腸胃,以致下利也。然是藥毒未解之下利,非虛寒下利,又非太陽病外證未除而數下之,遂致虛寒之利也,故與調胃承氣湯,以和其胃則愈;若不爾者,謂不因極吐下,而有此證,則虛寒之溏,虛寒之腹滿,虛寒之煩也,雖有似柴胡證者,非實熱也,其脈當微弱結代,義如前百十條所述,不可與調胃承氣湯,宜以理中四逆輩溫之。若但欲嘔胸中痛,大便微溏者,似柴胡證,而非柴胡證,以其大便溏之故,知其極吐下,又知其非柴胡證也。按此章也,言簡而旨微,加以傳寫之謬,是以千古憒憒,終莫得其本旨者。
劉棟解自極吐下,以為病人自欲為吐下,妄之尤甚者,極字豈有欲義耶?
〔附考〕嘗考論中,本條既曰:心下溫溫,欲吐而胸中痛;又少陰篇曰:心中溫溫,欲吐而不能吐。溫溫二字,古來注家並未之釋。考諸爾雅釋訓,則曰:溫溫,柔也。疏曰:寬緩和柔也。以是釋之乎?其奈枘鑿不相入何!及於王肯堂解出,始為之說云:溫溫,當是嗢嗢,乃吐飲之狀也。
卷三
正珍說:關於“太陽病吐之”這一句的下文,似乎存在缺漏的文字。
第一百二十九條:病人脈象數,脈數通常表示有熱,應當容易消化食物並增加食慾,但反而出現嘔吐的情況,這是由於發汗過度導致陽氣微弱、氣機隔阻,脈象因此呈現虛性的數。這種數脈是外在的熱象,並非真正的熱,因此不能消化食物,因為胃中虛冷才會嘔吐。
劉棟認為:這一條是後人添加的記錄。
正珍指出:“數脈為熱”以及“令陽氣微”等說法,與《辨脈法》《平脈法》中的文辭風格一致。
第一百三十條:太陽病在表證解除十餘天後,出現心下悶堵、想吐且胸中疼痛、大便反而溏軟、腹部輕微脹滿、鬱鬱微煩等症狀。如果在此之前病人曾經歷過劇烈的吐、下治療,可用調胃承氣湯;如果沒有這樣的治療史,就不能用此方。若是僅有欲嘔、胸中痛、輕微溏便等症狀,這不是柴胡湯的適應症,因為嘔吐的原因可能是之前過度的吐、下所致。(成本版原文中無“柴胡湯”的“湯”字。)
方有執解釋道:“不爾”是指沒有經歷過劇烈的吐、下治療。
錢潢分析:這一條是辨別看似少陽證,實際並非柴胡湯證的情況。
希哲進一步說明:此證的欲吐、胸中痛、鬱鬱微煩,看似與大柴胡湯證的“嘔不止、心下急、鬱鬱微煩”相似,但伴有心下悶堵、大便溏軟的不同;同時,欲吐、胸中痛、溏便、腹微滿又類似“汗出不解、心下痞硬、嘔吐下利”的症狀,但後者無心下悶堵和鬱鬱微煩,故需再次分辨。其中“欲吐而胸中痛”是指在欲吐時才感到痛,平常並不痛。
發秘指出:在劇烈吐、下後出現溏便,是暫時性的假性溏便,屬於藥毒排盡後自愈的情況;若非因吐、下引起的溏便,則是真正的虛寒溏便,此時連梔子豉湯等方都禁用,更不能用承氣湯。
正珍認為:“溫溫”應讀作“慍慍”(悶堵不適感),考證詳見下文。“自”字可能是“而”字的誤寫,因發音相近。此外,“過經”指表證已解。此條大意是:太陽病表證解除十餘天後,若出現心下悶堵、欲吐胸痛,通常大便不溏者為少陽病小柴胡湯證;但若此時反見溏便、鬱鬱微煩,則可能是之前過度吐、下損傷腸胃所致。由於這種溏便是藥毒未解的表現,非虛寒或誤下引起,故用調胃承氣湯調和胃氣即可。若非因此類治療引發,則是虛寒性溏便、腹滿、微煩,脈象應微弱或結代,不能濫用承氣湯,需用理中湯、四逆湯等溫補。此外,僅憑欲嘔、胸痛、輕微溏便,雖似柴胡證,但因溏便存在,可推斷是吐、下過度導致,非柴胡證。此條文簡意深,加上傳抄錯漏,導致歷代醫家理解混亂。
劉棟將“自極吐下”解釋為“病人自己想吐下”,尤為荒謬,因“極”字並無“欲”的含義。
附考: 考據《傷寒論》中,“心下溫溫欲吐”“心中溫溫欲吐”的“溫溫”一詞,歷來注家未作明確解釋。按《爾雅·釋訓》“溫溫,柔也”的解釋過於寬泛,不符語境。直到王肯堂提出“溫溫”應為“嗢嗢”(惡心欲吐之狀),才得以合理詮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