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卷三
下之二字。莫所主當。必是衍文。宜刪。按古昔火攻之術。種種不同。有艾火。有溫針。有燒瓦。(即前百十五條。玉函。作燒瓦熨其背者。是也。此雖出於叔和言。其術蓋自古有之。證類本草。謂之溫石。又謂燒磚。便是也耳。)火逆之證。於是多端矣。逆。謂誤治也。劉棟注為火劫之上逆。
非也。本節所說。比之救逆湯證。一等輕者也。然而煩躁。乃狂驚之漸。亦為火熱內攻之候。故亦以桂枝甘草龍骨牡蠣四物。以救其逆也。桂枝甘草湯條云。發汗過多。其人又手自冒心。心下悸。欲得按者。桂枝甘草湯主之。由此考之。此條亦為發汗過多之證明矣。又按。魏荔彤謂火逆一句。
下之一句。因燒針一句。誤治之故有三。而煩躁之變證既一則。惟立一法以救三誤。不必更問其致誤何由矣。(止此)籲。果如斯。所謂知犯何逆隨證治之。亦以為無用之言乎。妄甚矣。
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方
桂枝(一兩去皮),甘草(二兩炙),牡蠣(二兩熬),龍骨(二兩)
上四味。以水五升。煮取二升半。去滓。溫服八合。日三服。
〔百二十六〕太陽傷寒者。加溫針必驚也。
此條火逆總綱。本當在於柴胡加龍骨牡蠣湯前也。所謂太陽傷寒者。即是麻黃湯所主。若誤加溫針。則火熱入脈中。上而乘心。心氣為之不鎮。令人驚狂也。金鑑云。太陽傷寒。加溫針必驚者。謂病傷寒之人。卒然加以溫針。其心畏而必驚也。非溫針之後必生驚病也。(止此)果爾。
救逆湯驚狂。亦以為卒然加溫針之驚乎。可謂大謬矣。張志聰云。施氏曰。溫者。熱也。溫針者。即燔針焠針之類也。燒針者。既針而以艾火灼之也。皆為火攻之義。山邊篤雅傷寒箋註。亦從之。余謂燒針即溫針。非有二法也。猶火食又言熟食已。別而為二物。非也。
〔百二十七〕太陽病。當惡寒發熱。今自汗出。反不惡寒發熱。關上脈細數者。以醫吐之過也。一二日吐之者。腹中飢口不能食。三四日吐之者。不喜糜粥欲食。冷食朝食暮吐。以醫吐之所致也。此為小逆。
劉棟曰。後人所儳也。
正珍曰。此次條註文。錯亂出於此者已。宜刪。
〔百二十八〕太陽病吐之。但太陽病當惡寒。今反不惡寒。不欲近衣。此為吐之內煩也。
方有執曰。不惡寒不欲近衣。雖不顯熱。而熱在內也。故曰內煩。
金鑑曰。太陽病吐之。表解者。當不惡寒。里解者。亦不惡寒。今反不惡寒。不欲近衣者。是惡熱也。此由吐之後。表解里不解。內生煩熱也。蓋無汗煩熱。熱在表。大青龍湯證也。有汗煩熱。熱在裡。白虎湯證也。吐下後。心中懊憹。無汗煩熱。大便雖硬。熱猶在內。梔子豉湯證也。
有汗煩熱。大便已硬。熱悉入府。調胃承氣湯證也。今因吐後。內生煩熱。是為氣液已傷之虛煩。非未經汗下之實煩也。以上之法。皆不可施。惟宜用竹葉石膏湯。於益氣生津中。清熱寧煩。可也。
卷三
「下之」二字,沒有明確的主旨,應是衍文,宜刪除。古時的火攻療法有多種形式,如艾火、溫針、燒瓦(即前文第一百一十五條,《玉函》稱為「燒瓦熨其背」,此說雖出自叔和之言,但其療法自古有之,《證類本草》稱之為「溫石」,又稱「燒磚」)。火逆(因誤治引發的病症)的證候因此多樣。劉棟注釋將「逆」解釋為「火劫之上逆」,這是錯誤的。本節所述,相對於救逆湯證,屬較輕微的症狀,但煩躁是狂症和驚症的初期表現,也是火熱內攻的徵兆,因此同樣用桂枝、甘草、龍骨、牡蠣四味藥來救治逆症。
《桂枝甘草湯》條文提到:「發汗過多,患者雙手交叉按壓胸口,心悸欲按,用桂枝甘草湯主治。」由此推論,此條也是發汗過多的症狀。魏荔彤認為「火逆」一句、「下之」一句、「因燒針」一句,描述了三種誤治方式,但引發的煩躁變證相同,只需用同一方法救治,不必追究具體誤治原因。這種說法極為荒謬。若依此說,所謂「知犯何逆,隨證治之」豈非成了無用之語?
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方
桂枝(一兩,去皮),甘草(二兩,炙),牡蠣(二兩,熬),龍骨(二兩)
上四味,以水五升,煮取二升半,去滓,溫服八合,一日三服。
〔一百二十六〕 「太陽傷寒者,加溫針必驚也。」
此條是火逆的總綱,本應置於柴胡加龍骨牡蠣湯之前。「太陽傷寒」指麻黃湯主治的病症,若誤用溫針,火熱侵入經脈,上衝心神,導致心氣不穩而驚狂。《金鑑》稱:「太陽傷寒加溫針必驚,是因患者突遭溫針,心生畏懼而驚,並非溫針後必生驚病。」此說大謬。救逆湯所治的驚狂,豈能僅歸因於「突遭溫針之驚」?張志聰引施氏之言:「溫針即燔針、焠針之類,燒針則是以艾火灼針,皆屬火攻之法。」山邊篤雅的《傷寒箋註》也認同此說。我認為燒針即溫針,並非兩種療法,猶如「火食」與「熟食」本為一體,不必強分為二。
〔一百二十七〕 「太陽病,本應惡寒發熱,若自汗出而不惡寒發熱,關上脈細數,是因醫者誤用吐法所致。發病一二日誤吐,患者腹中飢餓卻無法進食;三四日誤吐,則不喜熱粥而欲冷食,晨食暮吐,此為醫者誤吐引發的小逆。」
劉棟認為此條為後人誤增。正珍指出此條註文錯亂,宜刪。
〔一百二十八〕 「太陽病誤吐後,本應惡寒卻反不惡寒,且不願穿衣,此為吐後內生煩熱。」
方有執解釋:「不惡寒、不願穿衣,雖無明顯發熱,實為內熱所致,故稱『內煩』。」《金鑑》進一步分析:「吐後若表證已解,應不惡寒;若里證亦解,更不惡寒。今反不惡寒且不欲近衣,是熱在內裡。無汗煩熱屬表證(大青龍湯);有汗煩熱屬裡證(白虎湯);吐下後心中懊憹、無汗煩熱、大便硬為內熱(梔子豉湯);有汗煩熱、大便硬為熱入腑(調胃承氣湯)。此處吐後內煩,屬氣液已傷的虛煩,非實熱,故上述方法皆不適用,宜用竹葉石膏湯益氣生津、清熱除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