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

卷三 (19)

1卷三

桃核承氣湯方

桃仁(五十個去皮尖),大黃(四兩),桂枝(二兩去皮),甘草(二兩炙),芒硝(二兩)

上五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半。去滓。內芒硝。更上火微沸。下火先食。溫服五合。日三服。當微利。

正珍曰。此方也。即調胃承氣湯。加桃核桂枝者。桃核。即桃仁。非不用仁而用核也。千金芒硝湯方中雲。李核仁二十一枚。亦非以核為言也。夫粟者。米之未脫甲者。固非可食之物。而古有食粟之語。是非不食米而食粟。可以徵矣。但其所以加桂枝之意。不可得而詳也。茲錄諸說。以俟後考。

成無己曰。下焦畜血。散以桂枝辛熱之氣。

王肯堂曰。當是桂。非桂枝也。蓋桂枝輕揚治上。桂厚重治下。成氏隨文順釋。未足據。

張志聰曰。配甘草桂枝。資中焦之精。

魏荔彤曰。桃核承氣中。復兼桂枝。猶恐里邪未全盡。而表邪亦未全盡也。

方有執曰。桂枝。解外也。

程應旄曰。兼桂枝者。以太陽隨經之熱。原從表分傳入。非桂枝不解耳。

喻昌曰。桂枝。分解外邪。正恐少有未解。其血得以留戀不下乎。

錢潢曰。桂之為用。通血脈。消瘀血。尤其所長也。

希哲曰。吳山甫曰。桂枝辛物也。能利血而行滯也。

按以上諸說。要之不過行瘀解外之二塗也。果桂之行瘀乎。則抵當湯丸。專主瘀血。而不用之者。何也。果取解外之義乎。則奈經文外解已三字何。又如金匱所載桂枝茯苓丸。則雖專主瘀血乎。其方蓋出後人附入。何者。其所謂婦人宿有症病。數十字。文之與義。皆不似仲景氏法。

且其以煉蜜和丸。食前服一丸者。亦是非全論義例乎。遂乃洗心滌慮。沉默涵泳。再三易稿。才得其緒端。蓋此條為發汗後外解已。而如狂之證不止。小腹急結者設之。夫既發之汗。又從而下之。不能無亡陽之虞。故加桂枝。以護其陽也。抵當二方則否。所以不用桂枝也。如桂枝甘草湯。

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茯苓桂枝白朮甘草湯。救逆湯類。亦皆為其發汗過多。中下焦之陽。為之亡故也。非因其表未解也。雖然。仲景氏之方。去今久遠。義理最奧。增減甚謹。吾安知其果然否乎。聊識以告同志云爾。

神農本經曰。病在胸膈已上者。先食後服藥。病在心腹已下者。先服藥而後食。

素問病能論曰。岐伯曰。病名酒風。治之。以澤瀉木各三分。麋銜五分。合以三指撮為後飯。注曰。先服藥而後容飯也。

正珍曰。先食二字。後人攙入。宜刪之。

〔百十二〕傷寒八九日下之。胸滿煩驚。小便不利。讝語。一身盡重不可轉側者。胡柴加龍骨牡蠣湯主之。(下之下。外臺。有後字。)

錢潢曰。因誤下之後。使太陽之經邪。傳至少陽而入里也。少陽篇云。少陽中風。胸中滿而煩。及胸中煩而不嘔。或心煩喜嘔。或小便不利者。是也。

白話文

卷三

桃核承氣湯配方:
桃仁(五十顆,去皮及尖端)、大黃(四兩)、桂枝(二兩,去皮)、甘草(二兩,炙烤)、芒硝(二兩)。

將以上五味藥材,加入七升水煮沸,煮至剩下兩升半藥液。過濾藥渣後,加入芒硝,再以小火加熱至微微沸騰即可離火。建議空腹溫熱服用五合(約100毫升),每日三次,服用後可能會有輕微腹瀉。

正珍評論:
此方實為調胃承氣湯加入桃仁和桂枝而成。「桃核」即指桃仁,並非使用果核。例如《千金方》中的芒硝湯提及「李核仁二十一枚」,同樣是使用果仁而非果核。關於桂枝的添加用意,歷代醫家見解不一:

  • 成無己認為桂枝辛熱之氣可散下焦瘀血。
  • 王肯堂主張應使用肉桂(桂)而非桂枝,因桂枝作用偏上焦,而肉桂能治下焦。
  • 張志聰解釋桂枝配甘草可調補中焦之氣。
  • 其他如魏荔彤、方有執等人,則認為桂枝兼顧解表或防止外邪殘留。

考證與質疑:
若桂枝僅為化瘀,為何專治瘀血的抵當湯不用桂枝?若為解表,條文明言「外邪已解」,又作何解釋?《金匱》所載桂枝茯苓丸雖主治瘀血,但方後附註的文字風格與仲景不同,且煉蜜丸劑的用法亦不符其慣例。

正珍推論:
此方用於發汗後表證已解,但仍有狂躁、小腹硬滿的症狀。因發汗後再攻下恐傷陽氣,故加桂枝護陽(如桂枝甘草湯等方亦用於汗過亡陽)。然仲景方義深奧,增減謹嚴,此說僅供同道參考。

附註服藥時機:
《神農本草經》載:「病在胸膈以上者,飯後服藥;病在心腹以下者,飯前服藥。」《素問》亦有「後飯」(先藥後食)的記載。正珍認為條文中「先食」二字為後人誤增,當刪。

其他條文註解:
傷寒病八九日誤下後,出現胸悶、煩躁驚悸、小便不利、譫語、全身沈重無法翻身者,應以柴胡加龍骨牡蠣湯主治。錢潢分析此為太陽邪傳少陽,類似少陽篇所述「胸滿而煩」「小便不利」等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