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集成》~ 卷三 (12)
卷三 (12)
1. 卷三
〔百一〕得病六七日,脈遲浮弱,惡風寒,手足溫。醫二三下之,不能食。而脅下滿痛,面目及身黃,頸項強,小便黃者,與柴胡湯後必下重。本渴飲水而嘔者,柴胡湯不中與也。食谷者噦。
劉棟曰:「此下傷寒四五日條之註文,後人所攙,誤出干此也。」
〔百二〕傷寒四五日,身熱惡風,頸項強,脅下滿,手足溫,而渴者,小柴胡湯主之。
成無己曰:「身熱惡風,頸項強者,表未解也;脅下滿而渴者,里未和也。」
張志聰曰:「陸氏曰:『手足溫者,手足熱也,乃病人自覺其熱,非按而得之也。』不然,何以本論既云身熱,而復雲手足溫?有謂身發熱而手足溫和者,非也。凡《靈素》中言溫者,皆謂熱也,非謂不熱也。」
正珍曰:「太陽病,以三日為期,今乃四五日,為少陽病可知矣。蓋此條證,自太陽葛根證轉來者,故仍身熱惡風而頸項強也。脅下滿手足溫而渴者,少陽所兼之證。柴胡本條中所謂:或脅下痞硬,或身有微熱,或渴是也。雖無往來寒熱、胸脅苦滿、默默不欲飲食、心煩喜嘔等正證,然以其轉入少陽部位,故用柴胡治之也。(《小陽篇》曰:『本太陽病不解,轉入少陽者,脅下硬滿,乾嘔不能食,往來寒熱,脈沉緊者,與小柴胡湯。』)若其仍有表證,而不用柴胡桂枝湯者,以少陽證較重,而太陽證不盛也。按『身熱』二字,人或疑其非表證。然上篇已以『身大熱』為熱在皮膚,『身』字蓋指皮膚而言者明矣。況《乾薑附子湯》條,上云『身無大熱』,而下云『無表證』乎?《梔子豉湯》條所謂『身熱不去』亦爾。大氐『身』字,以表言之,如:身黃、身疼、身涼,可以見矣。喻昌、張璐並云:『頸項強,太陽兼陽明證也。』蓋因《葛根湯》條有『太陽陽明合病』之語而誤焉而已。再按,手足溫一證,又見《陽明篇·梔子豉湯》條。成無己定為少陽一證。以予觀之,未必然也。先輩注家,亦有以手足溫為太陰一證者,蓋為《太陰篇》叔和補入之文所誤也。(《島壽》曰:『邪中太陰,則手足自溫,蓋太陰在三陰之表,去陽經尚近也。』)又按,外臺所載之方,雖名小柴胡湯,觀其藥品,則柴胡桂枝乾薑湯也。」
〔百三〕傷寒陽脈澀,陰脈弦,法當腹中急痛者,先與小建中湯。不差者,小柴胡湯主之。(上「者」字,依成本全書補之;小柴胡湯上,成本全書有「與」字,非也。)
發秘曰:「傷寒無嘔,而腹中急痛甚者,宜先與小建中湯以緩其急矣。傷寒有嘔而腹痛微者,宜小柴胡湯。故曰:『嘔家不可用建中湯』,是也。『先』字,有試意、權用之義也。」
正珍曰:「『陽脈』以下八字,叔和所攙。何者?脈分陰陽,非仲景氏所拘。『法當』二字,亦是叔和家言,仲景氏之所不言也。若是仲景氏之語,則下文『痛者』之『者』字,當在『陰脈弦』句下而始成其義,否則不成語矣。按『傷寒』二字,承前條亦指少陽病也。急痛者,拘急而痛也,其證多屬虛寒。」
白話文:
[卷三]
百一:生病六七天,脈象遲緩浮弱,怕風寒,手腳溫暖,吃了二三次藥就吃不下東西,脅下脹痛,臉和身體發黃,脖子僵硬,小便發黃。服用柴胡湯後必定腹瀉。本來口渴想喝水卻嘔吐的,柴胡湯就不能服用。能吃穀物但有呃逆。
劉棟說:這是《傷寒論》四五日條的註解,後人添加的,錯誤地放在這裡。
百二:傷寒病發四五天,身體發熱怕風,脖子僵硬,脅下脹滿,手腳溫暖,而且口渴,用小柴胡湯治療。
成無己說:身體發熱怕風,脖子僵硬,是表證未解;脅下脹滿而且口渴,是裡證未和。
張志聰說:陸氏說:「手腳溫暖」,是指手腳發熱,是病人自己感覺到的熱,不是按脈診斷出來的。不然,為何原文既說身體發熱,又說手腳溫暖呢?有人認為身體發熱而手腳溫和,那是錯誤的。凡是《靈樞》中提到「溫」的,都指的是熱,不是指不熱。
程珍說:太陽病,以三天為期,現在是四五天,可知是少陽病了。這種症狀,是從太陽病葛根湯證轉變而來的,所以仍然身體發熱怕風,脖子僵硬。脅下脹滿、手腳溫暖且口渴,是少陽病兼有的症狀,柴胡湯條文中所謂「或脅下痞硬」、「或身有微熱」、「或渴」也是如此。雖然沒有往來寒熱、胸脅苦滿、默默不願進食、心煩嘔吐等主要症狀,
但由於它轉入少陽病的階段,所以用柴胡湯治療。(《少陽篇》說:本來的太陽病不解,轉入少陽的,脅下硬脹,乾嘔吃不下東西,往來寒熱,脈沉緊的,用小柴胡湯。)如果還有表證,不用柴胡桂枝湯,是因為少陽證較重,而太陽證不盛。有人懷疑「身熱」二字不是表證,但上篇已經用「身大熱」指熱在皮膚,
「身」字顯然是指皮膚而言。況且,乾薑附子湯條,上面說「身無大熱」,下面說「無表證」也是一樣;梔子豉湯條所謂「身熱不去」也是如此。總之,「身」字,是用來形容表證的,像身黃、身疼、身涼,都可以看出。喻昌、張璐都說,脖子僵硬,是太陽病兼陽明病的症狀,這是因為葛根湯條有太陽陽明合病的說法而造成的錯誤。再說,手腳溫暖這個症狀,
也在陽明篇梔子豉湯條中出現,成無己認為是少陽病的一個症狀,依我看,不一定。以前的注釋家,也有認為手腳溫暖是太陰病症狀的,大概是太陰篇,叔和添加的文字造成的錯誤。(島壽說:邪氣侵犯太陰,則手腳自然溫暖,因為太陰在三陰之中,離陽經較近。)又說,外台秘要記載的方劑,雖然名叫小柴胡湯,觀察其藥物,
卻是柴胡桂枝乾薑湯。
百三:傷寒病,陽脈澀滯,陰脈弦急,通常會腹部劇烈疼痛,先服用小建中湯,如果不好轉,用小柴胡湯治療。(「上者」二字,根據《成本全書》補充。「小柴胡湯上」,《成本全書》有「與」字,是錯誤的。)
發秘說:傷寒病沒有嘔吐,但腹部劇烈疼痛的,應該先服用小建中湯緩解疼痛。傷寒病有嘔吐而腹痛輕微的,用小柴胡湯。所以說,「嘔吐的病人不能服用建中湯」,就是這個意思。「先」字,有試探、權宜使用的意思。
程珍說:陽脈以下八個字,是叔和添加的。為什麼呢?脈分陰陽,不是張仲景所拘泥的。「法當」二字,也是叔和的說法,不是張仲景說的。如果是張仲景的話,那麼下面的「痛者」的「者」字,應該放在「陰脈弦」句的後面,才能成立,否則不成語。按,傷寒二字,承接前條,也是指少陽病。急痛,是指拘急而痛,這種症狀大多屬於虛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