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集成》~ 卷三 (7)
卷三 (7)
1. 卷三
金鑑曰。凡失血之後。血氣未復。為亡血虛家。皆不可發汗也。若再發汗則陽氣衰微。力不能支。故身寒噤慄。振振聳動所必然也。
王三陽曰。血家汗家。俱指本人平時舊病言之。
正珍曰。亡血家者。如嘔血下血。崩漏產後。金瘡破傷類是也。亡者。失也。非滅也。寒慄而振。乃乾薑附子湯之證。
〔九十〕汗家重發汗。必恍惚心亂。小便已陰疼。與禹餘糧丸。
宋板注曰。方本闕。
魏荔彤曰。禹餘糧丸方闕。愚臆度之。即赤石脂禹餘糧湯耳。意在收澀小便。以養心氣氣足而血生矣。且有鎮安心神之義也。是否質之高明。如理中湯可以制丸也。
金鑑曰。汗家。謂平素好汗出之人也。
錢潢曰。恍惚者。心神搖盪而不能自持。心亂者。神虛意亂。而不得自主也。
瀨穆曰。恍惚。不分明也。
宮義方曰。可行桂枝加附子湯。
正珍曰。錢潢云。汗家。傷寒家已經發汗。及自汗盜汗者。皆是也。非也。
〔九十一〕病人有寒。復發汗胃中冷。必吐蛔。(宋板注曰。一作逆。)
方有執曰。復。反也。言誤也。
金鑑曰。胃寒復汗。陽氣愈微。胃中冷甚。蛔不能安。故必吐蛔也。宜理中湯送為梅丸可也。(全書。引活人曰。先服理中丸。次服烏梅丸。)
島壽曰。凡蟲避寒就溫。冬蟄夏出。胃中冷蛔不得安。欲走上焦陽分。從胃脘出口也。
希哲曰。病人有寒者。言有虛寒。而外見表證也。
宮義方曰。有寒。謂胃中虛冷。理中或附子理中湯證也。
正珍曰。有寒。謂腸胃虛寒。太陰篇所謂自利不渴者屬太陰。以其藏有寒故也。當溫之。宜服四逆輩。是也。復芳六反。與覆古字通用。反也。詩大雅曰。人有土田。女反有之。人有民人。女覆奪之。又曰。匪用其良。覆俾我悖。注曰。覆。反也。字典曰。復又與覆通。正字通曰。
反復音義通。癸辛雜識新集云。復字有三音。房六切者。復歸之復也。字書訓以往來。是也。扶富切者。又復也。字書訓以又。是也。芳六切與復同音者。覆之復也。易乾象。反復道也。釋文。芳六反。本亦作覆。是也。合而考之。復覆通用明矣。言病人素有虛寒證。反發其汗則陽氣愈微。
胃中冷甚而蛔不能安。故必吐蛔也。友人慄山獻臣曰。嘗解剖刑人數人矣。腸胃之間。皆有蛔蟲存焉。意者。蛔之於腸胃。蓋亦相扶以消化穀食者已。非無用之長物也。(入門小兒死證部蟲蟲下有消食蟲名。)予聞而疑之久矣。頃者偶檢太平御覽。援東方朔神異經云。南方有甘蔗。
可以節蛔蟲。蛔蟲狀如蚓。消穀蟲也。多則傷人。少則谷不消。是甘蔗能減多益少。凡蔗亦然。予雖未信然否。書以廣異聞。(按。神異經所謂甘蔗。蓋指其生草言之。乃蔗漿。是也。古人所用皆然。若夫煎煉成沙餹者。多食生蟲。豈有減蟲之效乎。況其法初於唐太宗時。而唐以前則世未嘗有此物乎。
白話文:
[卷三]
失血後,血氣未恢復,屬於血虛體質,都不能再發汗。如果再次發汗,陽氣就會衰弱,身體承受不住,因此就會出現身體寒冷發抖、顫慄等症狀。
血虛體質和容易出汗的體質,都是指個人平時就有的舊疾而言。
血虛體質,例如嘔血、便血、崩漏、產後出血、外傷等都屬於此類。這裡的「亡」是指失去,而不是指消失。身體寒冷發抖,這是乾薑附子湯的症狀。
容易出汗的人再次發汗,必然會出現神志恍惚、心神不寧、小便疼痛等症狀,此時應服用禹餘糧丸。
(禹餘糧丸的藥方缺失。)
我推測禹餘糧丸的藥方,就是赤石脂禹餘糧湯,目的是收斂小便,滋養心氣,心氣足了,血液自然就生了,而且還有鎮靜安神的作用。是否正確,有待向高明者請教。理中湯也可以製成丸劑。
容易出汗的體質,是指平素就容易出汗的人。
神志恍惚是指心神搖盪,無法自我控制;心神不寧是指神氣虛弱,思緒混亂,無法自主。
恍惚就是指神志不清。
可以使用桂枝加附子湯。
容易出汗的體質,是指傷寒病人在已經發汗過後,以及本身就自汗盜汗的人,這是不對的。
病人本身就畏寒,再次發汗後胃部發冷,必然會嘔吐蛔蟲。(也有人說是呃逆。)
「復」是「反」的意思,意思是說這是錯誤的做法。
胃寒又發汗,陽氣更加衰弱,胃部非常寒冷,蛔蟲無法安居,所以必然會嘔吐蛔蟲。應該服用理中湯,並將其製成梅丸服用。(活人書上說,先服用理中丸,再服用烏梅丸。)
凡是蟲類都避寒就暖,冬天冬眠夏天出來活動。胃部寒冷,蛔蟲不安於室,想要往上焦的陽氣部分移動,於是從胃脘部出來。
病人畏寒,指的是有虛寒症狀,而外在表現為表證。
畏寒,指的是胃中虛冷,是理中湯或附子理中湯的病症。
畏寒,指的是腸胃虛寒,《傷寒論》太陰篇所說的自利不渴,就屬於太陰症,因為它藏有寒邪,所以應該溫補它,應該服用四逆湯等溫陽藥物。這句話中的「復」與「覆」通用,都是「反」的意思。詩經大雅篇說:「人有田地,你卻反過來佔有;人有人民,你卻反過來奪取。」又說:「不是因為使用它不好,而是反過來使我悖逆。」注釋說:「覆」就是「反」的意思。字典也說「復」與「覆」通用。「正字通」說,「復」與「覆」的音義相同。「癸辛雜識新集」說,「復」字有三種讀音,其中一種讀音與「覆」相同。易經乾卦說:「反覆之道」。釋文說,「芳六反」,原本也寫作「覆」。綜合以上考證,「復」與「覆」通用是明確的。意思是說病人本來就有虛寒症狀,再次發汗,陽氣就更加衰弱,胃部非常寒冷,蛔蟲無法安居,所以必然會嘔吐蛔蟲。
我曾解剖過幾個死刑犯的屍體,腸胃之間都有蛔蟲存在。我猜想,蛔蟲在腸胃裡,大概也互相幫助消化食物,並不是無用的東西。(入門小兒死證部蟲蟲下有消食蟲名。)我聽說後很久都感到懷疑,最近偶然查閱《太平御覽》,引用東方朔的《神異經》說,南方有一種甘蔗,可以除掉蛔蟲,蛔蟲形狀像蚯蚓,是消化食物的蟲子,多了會傷害人,少了食物就無法消化,所以甘蔗可以減少蛔蟲數量。凡是蔗類都一樣。雖然我還不確定真假,但寫下來以擴充見聞。(按:《神異經》所說的甘蔗,大概是指它的生草而言,也就是蔗漿,古人用的都是這樣。如果把它煎煉成砂糖,多吃會生蟲,哪裡還有減少蟲子的效果呢?況且這種方法始於唐太宗時期,唐朝以前世上根本就沒有這種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