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

卷三 (2)

1卷三

大黃消石湯。用梔子十五枚。二方並不言得吐。亦是明徵矣。又按。調胃承氣湯為吐下後。胃中不和者設焉。梔子豉湯。為發汗吐下後。胸中不和者設焉。

梔子豉湯方

梔子(十四個擘),香豉(四合綿裹)

上二味。以水四升。先煮梔子。得二升半。內豉煮取一升半。去滓。分為二服。溫進一服。得吐者止後服。(二升半下。外臺。有去滓二字。是也。宜補之。千金。得吐二字。作安一字。)

張志聰曰。舊本有一服得吐止後服七字。此因瓜蒂散中有香豉。而誤傳於此。今為刪正。又曰。按元人王好古曰。本草中。並不言梔子能吐。奚仲景用為吐藥。嗟嗟仲祖。何曾為吐藥耶。即六節中。並不言一吐字。如瓜蒂散證則曰。此為胸有寒也。當吐之。況既汗吐後。焉有復吐之理。此因訛傳訛宜為改正。

正珍曰。豉。即黑豆所制者。解毒和胃。故瓜蒂散用之。一以緩毒。一以顧胃。梔子豉湯用之。一以解前藥餘毒。一以調吐下後胃氣不和。前輩以為吐藥妄甚。

梔子甘草豉湯方

梔子(十四個擘),甘草(二兩炙),香豉(四合綿裹)

上三味。以水四升。先煮梔子甘草。取二升半。內豉煮取一升半。去滓。分二服。溫進一服。得吐者止後服。

梔子生薑豉湯方

梔子(十四個擘),生薑(五兩),香豉(四合綿裹)

上三味。以水四升。先煮梔子生薑。取二升半。內豉煮取一升半。去滓。分二服。溫進一服。得吐者止後服。(千金外臺。得吐者三字。作安即二字。)

〔七十九〕發汗若下之。而煩熱胸中窒者。梔子豉湯主之。(字彙曰。窒。音質。寒也。)

此虛煩見異證者。證雖小異。其因不殊。故亦用梔子豉湯也。煩熱者。(煩熱二字。又見二百四十六條。可參考。)謂熱之甚。猶煩疼煩渴之煩。甚之之詞已。非謂胸煩身熱也。胸中窒者。未至心中懊憹之劇。唯上焦鬱結而不快。是也。程應旄云。煩熱二字互言。煩在內。熱在外也。(止此)非也。劉棟云。此上條一等之劇也。(止此)亦非也。

〔八十〕傷寒五六日大下之後。身熱不去。心中結痛者。未欲解也。梔子豉湯主之。

此亦虛煩見異證者。言傷寒五六日。醫以丸藥大下之之後。身熱不去。心中鬱結而痛者。是正氣暴虛。餘熱未欲解也。梔子豉湯。以解餘熱則愈。按凡傷寒有熱者。雖有可下證。不可以丸藥下之。宜以湯藥下之。本篇明言。過經譫語者。以有熱也。當以湯下之。醫以丸藥下之。

非其治也。(調胃承氣湯條)又曰。日晡所發潮熱。已而微利。此本柴胡證。而不得利。今反利者。知醫以丸藥下之。非其治也。(柴胡加芒硝湯條)又曰。醫以丸藥。大下之。身熱不去微煩。(梔子乾薑湯條)合而考之。本節大下。亦為丸藥之大下可知矣。若有可下之證。

白話文

《大黃消石湯》使用梔子十五枚,但這兩種方劑都沒有提到會引發嘔吐,這也是明確的證據。另外,《調胃承氣湯》適用於嘔吐或腹瀉後胃部不適的情況;《梔子豉湯》則適用於發汗、嘔吐或腹瀉後胸部不適的情況。

梔子豉湯配方
梔子(十四個,掰開)、香豉(四合,用棉布包裹)
以上兩味藥,用四升水,先煮梔子,剩二升半藥液,加入豉再煮至一升半,過濾藥渣,分兩次服用。溫熱服用一次,若引發嘔吐則停止後續服用。(《外臺秘要》在「二升半」後有「去滓」二字,是正確的,應補上。《千金要方》中「得吐」二字寫作「安」字。)

張志聰指出,舊版本中有「一服得吐止後服」七字,是因為《瓜蒂散》中含有香豉,導致文字誤傳於此,現已刪除改正。他並引用元代王好古的說法:本草書籍中從未記載梔子有催吐作用,為何張仲景以此為吐藥?實際上張仲景從未將梔子作為催吐藥物使用,且書中六節內容均未提及催吐。如《瓜蒂散證》提到「此為胸有寒,當吐之」,但已經發汗或催吐後,豈有再次催吐之理?此乃後人訛傳,應予以更正。

正珍認為,豉是以黑豆製成,能解毒和胃,因此《瓜蒂散》使用它一是緩解毒性,二是顧護胃氣;《梔子豉湯》使用它則是為了清除殘留藥毒,並調理吐瀉後胃氣不和的狀況,前輩將其誤解為吐藥實為荒謬。

梔子甘草豉湯配方
梔子(十四個,掰開)、甘草(二兩,炙烤)、香豉(四合,用棉布包裹)
以上三味藥,用四升水,先煮梔子和甘草,剩二升半藥液,加入豉再煮至一升半,過濾藥渣,分兩次服用。溫熱服用一次,若引發嘔吐則停止後續服用。

梔子生薑豉湯配方
梔子(十四個,掰開)、生薑(五兩)、香豉(四合,用棉布包裹)
以上三味藥,用四升水,先煮梔子和生薑,剩二升半藥液,加入豉再煮至一升半,過濾藥渣,分兩次服用。溫熱服用一次,若引發嘔吐則停止後續服用。(《千金要方》與《外臺秘要》中「得吐者」三字寫作「安即」二字。)

[七十九] 發汗或腹瀉後,若出現煩躁身熱、胸部憋悶者,應以《梔子豉湯》治療。(「窒」音同「質」,意指寒滯。)
這是虛煩兼見特殊症狀的情況,雖然症狀略有不同,但病因相同,因此仍使用《梔子豉湯》。所謂「煩熱」,是指熱勢較重(「煩熱」二字亦見於第二百四十六條,可供參考),類似「煩疼」「煩渴」中的「煩」字,表示程度加重,而非單指心胸煩躁與身體發燙。「胸中窒」是比「心中懊憹」輕微但上焦氣鬱不暢的表現。程應旄將「煩熱」拆解為內煩外熱的解釋不正確,劉棟認為此證比前條更嚴重的觀點也不成立。

[八十] 傷寒五六日後,經大劑攻下治療,身體發熱未退、心區結滯疼痛者,表示病邪未解,應以《梔子豉湯》治療。
此為虛煩伴隨特殊症狀的案例,說明傷寒五六日時,若誤用丸藥瀉下過度,雖身熱不退,且心區鬱結疼痛,是因正氣驟虛而餘熱未清,用《梔子豉湯》清除餘熱即可痊癒。按:凡傷寒有熱證時,即使適用瀉下法,也不該用丸藥攻下,應以湯藥為宜。書中明確指出,若病情傳變出現譫語(如《調胃承氣湯》條)、或午後潮熱伴輕微腹瀉(如《柴胡加芒硝湯》條)、或誤用丸藥瀉下後身熱不退微煩(如《梔子乾薑湯》條)等情況,均屬誤治。綜合推論,本節所述「大下」亦指丸藥的峻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