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

卷二 (24)

1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中第二

如桂枝人參湯表裡不解、十棗湯表解里未和類,可以證矣。方有執以經府言之,王肯堂以太陽陽明言之,惟忠劉棟以為少陽柴胡證,皆非也。又按:五苓散、豬苓湯,其證大同而小異。其所異者,但由挾表證與否已。故於五苓散條,則冠以太陽病、或發汗已、或傷寒、或中風等之文。

且稱有表裡證;於豬苓湯條,則未嘗冠以此等文,且靡有一表字也。是以二方皆雖具小便不利、發熱消渴、脈浮之文,其辨在惡寒惡風、頭痛頂強等上而判矣。不可不審也。

〔七十五〕未持脈時,病人手叉自冒心。師因教試令咳,而不咳者,此必兩耳聾無聞也。所以然者,以重發汗虛,故如此。

劉棟曰:此條後人之所攙,恐是上文叉手冒心之注,誤出於此也。

正珍曰:此條王叔和敷演桂枝甘草湯條意者,辭氣與平脈法相似,決非仲景氏之言也。宜刪。

〔七十六〕發汗後,飲水多必喘;以水灌之,亦喘。(玉函:「多」下有「者」字。)

〔七十七〕發汗後,水藥不得入口為逆;若更發汗,必吐下不止。(玉函:無「若」以下九字。)

劉棟曰:此二條後人之所記,恐是上文水逆之注也。

正珍曰:前條當是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注,後條乃水逆注已。按:「逆」者,謂誤治也;成無己為吐逆之逆,非也。

白話文

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中第二

例如桂枝人參湯治療表裡未解的情況,十棗湯用於表解而里未和的病症,這些都可以作為例證。方有執認為屬於經腑範疇,王肯堂則歸為太陽陽明證,而劉棟(惟忠)則認為是少陽柴胡證,這些觀點都不正確。另外觀察五苓散和豬苓湯的證候,兩者大體相似但略有差異。差異的關鍵在於是否兼有表證。因此,在五苓散的條目中,會提到太陽病、發汗後、傷寒或中風等症狀,並明確指出有表裡證;而在豬苓湯的條目中並未提及這些,且完全沒有提到表證。雖然兩方都有小便不利、發熱口渴、脈浮等症狀,但區別在於是否有惡寒惡風、頭痛頸強等表證表現。這一點必須仔細辨別。

75條
在未診脈時,病人雙手交叉按壓胸口。醫生讓他試著咳嗽,但他沒有反應,說明他可能兩耳失聰。這是因為過度發汗導致體虛,所以出現這種情況。
劉棟認為:這條可能是後人添加的,或許是上文“叉手冒心”的註解誤寫在此處。
正珍認為:這條是王叔和對桂枝甘草湯條文的發揮,文風與《平脈法》類似,絕非張仲景的原話,應該刪除。

76條
發汗後大量喝水會導致氣喘;用水沖洗身體也會引發氣喘。(《玉函經》中“多”字後有“者”字。)

77條
發汗後無法飲水服藥是治療失誤的表現;若再發汗,必然導致嘔吐腹瀉不止。(《玉函經》中無“若”以下的九字。)
劉棟認為:這兩條是後人所記,可能是上文“水逆”註解的誤抄。
正珍認為:前條應是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的註解,後條則是“水逆”的註解。“逆”指的是誤治,成無己解釋為“吐逆”是錯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