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集成》~ 卷二 (4)
卷二 (4)
1. 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中第二
據文繹義。其判為二證者。瞭然也。論中往往有此文法。不可不察也。按方有執。喻昌。張璐諸人。皆以此條為太陽兼陽明之病。蓋為葛根湯治太陽陽明合病之文所誤也。再按。下後表未解。而微喘者。乃四十三條。桂枝加厚朴杏子湯之所主也。
葛根黃芩黃連湯方
葛根(半斤),甘草(二兩炙),黃芩(三兩),黃連(三兩)
上四味。以水八升。先煮葛根。減二升。內諸藥。煮取二升。去滓。分溫再服。(瀨穆曰。記者。脫甘草二字。成本全書。作黃芩二兩。玉函同宋板。)
〔三十五〕太陽病。頭痛發熱。身疼腰痛。骨節疼痛。惡風無汗而喘者。麻黃湯主之。
方有執曰。身疼腰痛。骨節疼痛。即上條之體痛。而詳言之也。上條言必惡寒。而此言惡風者。乃更互言之。
喻昌曰。蓋惡風。未有不惡寒者。
島壽曰。惡風者。寒亦惡之。所以傷寒亦互云惡風。後人謂。傷寒惡寒不惡風。中風惡風不惡寒誤矣。
劉棟曰。傷寒與中風。以脈與汗。為分別也。此條為太陽傷寒之淺證也。
正珍曰。此太陽傷寒之正證表實者也。不言脈浮緊者。以上篇悉之也。身體骨節疼痛。陰陽俱有之證。其無發熱頭痛。而脈沉微者。是為陰證。附子湯真武湯等之所主也。喘。是表熱延。及所致之客證。非主證也。但以此證多兼之故及此已。故雖無喘者。既已有主證。則可與之矣。
不可泥喘之有無也。又按。無汗二字。必置之喘者上。蓋承前條喘而汗出句。以示其差別也。
麻黃湯方
麻黃(三兩去節),桂枝(二兩去皮),甘草(一兩炙),杏仁(七十第去皮尖)
上四味。以水五升。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二升半。去滓。溫服八合。覆取微似汗。不須啜粥。余如桂枝法將息。(正脈本。桂枝作三兩。非。杏仁七十第。成本全書作七十個是。)
金鑑曰。此為純陽之劑。過於發汗。如單刀直入之將。用之若當一戰成功。不當則不戢而召禍。故可一而不可再。如汗後不解。便當以桂枝代之。此方為仲景開表逐邪。發汗第一峻藥也。又曰。麻黃湯之峻與不峻。在溫覆與不溫覆也。
島壽曰。徐春甫云。凡煎藥者必以主治為君。先煎一二沸。後入諸藥。壽按。未必盡然。凡用麻黃先煮之去上沫者。沫令人煩也。不以君臣然也。
陶弘景曰。沫令人煩。根節能止汗。此所以先煮去沫也。
方有執曰。麻黃有專攻之能。故不須啜粥之助。
內藤希哲曰。其人脾胃素強。不須借補力。故不啜粥。(正珍曰。此說。非也。)
〔附考〕按疼痛二字。古今字書。並未有辨其差異者。從來注家。亦皆無及之。蓋疼之與痛也。義訓雖同。自不無輕重緩急之分也。凡二字同訓而連用者。靡不皆然也。如彼忿懥恐懼類。若謂忿即懥。恐即懼可乎。曩余讀虞德升品字箋得其說。因書備參看。
白話文:
根據原文的解釋,將其區分為兩種證候是明確的。文中經常出現這種語法,不可不察。關於葛根湯的用法,喻昌、張璐等人皆認為這是太陽兼陽明病的方劑,其實是被葛根湯治療太陽陽明合病的描述誤導了。再者,發汗後表證未解,而略微喘息的,是四十三條所說的桂枝加厚朴杏子湯的適用症狀。
葛根黃芩黃連湯方:
葛根(半斤)、炙甘草(二兩)、黃芩(三兩)、黃連(三兩)
以上四味藥,用水八升,先煮葛根,煎至減二升,再加入其他藥物,煎至二升,去渣,分溫服。
太陽病,頭痛發熱,身痛腰痛,骨節疼痛,惡風無汗而喘者,麻黃湯主治。
方有執說:身痛腰痛,骨節疼痛,是上一條所說的體痛,只是詳細說明而已。上一條說必惡寒,而這裡說惡風,是互相補充說明。
喻昌說:一般來說,惡風必然也惡寒。
島壽說:惡風者,寒也惡之,所以傷寒也互相稱作惡風。後人認為傷寒惡寒不惡風,中風惡風不惡寒是錯誤的。
劉棟說:傷寒與中風,以脈象和汗出與否來區分。此條是太陽傷寒的輕證。
程珍說:這是太陽傷寒的正證,表證實證。沒有提到脈浮緊,是因為前面已經敘述過了。身體骨節疼痛,是陰陽都有的證候。如果沒有發熱頭痛,而脈沉微,則屬於陰證,附子湯、真武湯等主治。喘息,是表熱延及所致的兼證,不是主證。只是因為這種證候常伴隨出現,所以才提到它。因此,即使沒有喘息,只要有主證,也可以使用此方。不必拘泥於喘息的有無。又按:無汗二字,必須放在喘息之前,這是承接前一條「喘而汗出」的句子,用來顯示其差別。
麻黃湯方:
麻黃(三兩,去節)、桂枝(二兩,去皮)、炙甘草(一兩)、杏仁(七十個,去皮尖)
以上四味藥,用水五升,先煮麻黃,煎至減二升,去上層浮沫,再加入其他藥物,煎至二升半,去渣,溫服八合,蓋被取微似汗,不必喝粥,其他如同桂枝湯的服用方法和注意事項。(正脈本:桂枝作三兩,錯誤;杏仁七十個,成本全書作七十個,正確)
金鑑說:這是純陽之劑,發汗過於峻猛,如同單刀直入的將軍,用得恰當,一戰告捷;用得不當,則會招致禍患,所以可以用一次,但不可再次使用。如果發汗後病症未解,就應該改用桂枝湯。這是仲景開表祛邪,發汗的第一峻猛藥。又說:麻黃湯的峻猛與否,在於溫覆與否。
島壽說:徐春甫說:凡是煎藥,都必須以主治藥為君藥,先煎煮一沸或二沸,然後再加入其他藥物。島壽按:未必盡然。凡是用麻黃先煮去上層浮沫,是因為浮沫令人煩躁,並不是因為君臣之義。
陶弘景說:浮沫令人煩躁,麻黃根節能止汗,所以要先煮去浮沫。
方有執說:麻黃有專攻之能,所以不必藉助喝粥來幫助藥效。
內藤希哲說:患者脾胃素來強健,不必藉助補益之力,所以不必喝粥。(程珍說:這種說法是錯誤的。)
附考:按「疼痛」二字,古今字書都沒有辨析其差異,歷來注家也都不曾提及。疼痛二字的意義雖然相同,但自有輕重緩急之分。凡是兩個意思相同的字連用,大多如此。例如「忿懥」、「恐懼」之類。難道可以說「忿」就是「懥」,「恐」就是「懼」嗎?我以前讀虞德升的《品字箋》,得到這個說法,因此記錄下來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