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

卷二 (1)

1卷二

2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中第二

〔三十一〕太陽病。項背強𠘧𠘧。無汗惡風者。葛根湯主之。(者字。依可發汗篇。及玉函外臺。補之。)成無己曰。太陽病。項背強𠘧𠘧。汗出惡風者。中風表虛也。項背強𠘧𠘧。無汗惡風者。中風表實也。(正珍曰。中風表實。宜作傷寒表實。成無己。深拘惡風二字。非也。)表虛宜解肌。表實宜發汗。是以葛根湯發之也。

方有執曰。惡風。乃惡寒之互文。風寒皆通惡。而不偏有無也。

喻昌曰。設以麻黃本湯。加葛根大發其汗。將無項背強𠘧𠘧者。變為經脈振搖動惕乎。此仲景之所為精義入神也。

劉棟曰。麻黃湯之部位。而項背強者。葛根湯主之。桂枝湯之部位。而項背強者。桂枝加葛枝湯主之。不須啜粥者。以葛根湯發汗之劑。而為麻黃湯部位之方故也。

正珍曰。此條乃太陽傷寒。而項背強者。比麻黃證一等深者也。方有執喻昌之徒。皆以為太陽陽明合病之初證。蓋坐誤讀下條之文故已。錢潢云。葛根湯。即麻黃湯加入葛根也。不喘。故去杏仁。(方有執同)又云。本當名之曰麻黃加葛根湯。芍藥後人誤入。殊不知葛根湯。

用以治此證。乃古來相傳之定方。而非仲景氏所自制者也。序論所謂。勤求古訓博採眾方者。可以見矣。且彼徒知芍藥之非麻黃湯中品味。而不及棗薑二種。可不謂疏邪。

葛根湯方

葛根(四兩),麻黃(三兩去節),桂枝(三兩去皮),生薑(三兩切),甘草(二兩炙),芍藥(二兩),大棗(十二兩擗)

上七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黃葛根。減二升。去白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覆取微似汗。余加桂枝法。將息及禁忌諸湯皆仿此。(麻黃三兩。外臺作四兩。芍藥二兩。金匱作三兩。成本全書。俱脫桂枝之枝字。當補之。大棗十二兩。成本全書俱作十二枚。是。

七味下。成本全書俱有㕮咀二字。非。成本似汗下。有不須啜粥四字。無諸湯皆仿此五字。○正珍曰。白沫當作上沫。從前後諸例。余如桂枝法以下。後人攙入。宜刪。觀葛根加半夏湯條可見矣。)

〔三十二〕太陽與陽明合病者。必自下利。葛根湯主之。

金鑑曰。太陽與陽明合病者。無太陽之發熱惡寒無汗。與陽明之煩熱不得眠等證。同時均病。

劉棟曰。太陽者。脈浮發熱頭痛項背強也。陽明者。不惡寒反惡熱。讝語大便不通也。

正珍曰。此章有誤字。有錯置。有衍文。當作太陽與陽明合病而下利者。葛根湯主之。(脈經。作太陽與陽明合病。而自利不嘔者。太陽下篇曰。太陽少陽並病。而反下文。成結胸。)蓋自字與而字。檢之韻鏡。四聲雖殊。音則相近。(自者。去聲。四實韻。而者。平聲。四支韻。

俱屬開轉。)故傳寫者。不覺致此誤耳。少陰篇。真武湯條。自下利之自字。玉函千金翼。俱作而字。可徵矣。蓋古昔唯有五音之別。而四聲呼法。未正也。如而之為爾。爾之為汝。汝之為若。可見矣。所謂太陽。承前條葛根湯證言之。(太陽病。項背強𠘧𠘧。無汗惡寒風者。

白話文

【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中第二】

(三十一)太陽病症狀表現為頸項背部僵硬不舒,無汗且怕風,可用葛根湯治療(「者」字依據《可發汗篇》及《玉函》《外臺》補入)。

成無己註解:太陽病若出現頸項背部僵硬,伴隨出汗且怕風,屬於中風表虛證;若無汗且怕風,則為中風表實證(正珍認為「中風表實」應改為「傷寒表實」,批評成無己過於拘泥「惡風」二字)。表虛證宜解肌,表實證宜發汗,葛根湯即為發汗之方。

方有執指出:「惡風」實為「惡寒」的互文,因風寒常同時致病,無嚴格區分。

喻昌認為:若直接用麻黃湯加葛根強力發汗,恐導致頸項僵硬者反生經脈抽動之弊,此為仲景用藥精妙之處。

劉棟分析:麻黃湯證範圍內出現頸背僵硬,用葛根湯;桂枝湯證範圍內出現頸背僵硬,則用桂枝加葛根湯。葛根湯不需服熱粥助汗,因其屬麻黃湯類發汗方劑。

正珍進一步說明:此條文所述為太陽傷寒且頸背僵硬的狀況,比麻黃湯證更重。方有執、喻昌等人誤解為太陽陽明合病初期,實因對後條文的誤讀。錢潢認為葛根湯實為麻黃湯加葛根(因不喘而去杏仁),本應稱「麻黃加葛根湯」,但芍藥恐後人誤添,且忽略此方為古代流傳之定方,非仲景首創,如序言「勤求古訓,博採眾方」所示。錢氏僅知芍藥非麻黃湯成分,卻未察薑、棗亦非原方所有,論述粗疏。

葛根湯方
葛根(四兩)、麻黃(三兩,去節)、桂枝(三兩,去皮)、生薑(三兩,切)、炙甘草(二兩)、芍藥(二兩)、大棗(十二枚,破開)。

上七味藥,以水一斗先煮麻黃、葛根,煮至水量減二升,去浮沫,加入餘藥再煮取三升,去渣後溫服一升,蓋被使微汗出。其餘調養及禁忌事項同桂枝湯法(按:《外臺》記載麻黃為四兩,《金匱》芍藥為三兩,部分版本誤脫「桂枝」之「枝」字,大棗當以十二枚為正)。

(正珍指出「白沫」應為「上沫」,並認為「餘如桂枝法」以下文字為後人添加,可刪。參見葛根加半夏湯條例。)

(三十二)太陽與陽明合病時,若出現下利症狀,仍以葛根湯治療。

《醫宗金鑑》解釋:太陽陽明合病者,未見太陽證的發熱惡寒無汗,或陽明證的煩熱失眠等,而是兩經病症同時並發。

劉棟定義:太陽病症狀為脈浮、發熱、頭痛、頸背僵硬;陽明病症狀為不惡寒反惡熱、譫語、便祕。

正珍認為此條文存在誤字及錯置,應更正為「太陽與陽明合病而下利者,葛根湯主之」(《脈經》作「不嘔者」)。「自」與「而」古音相近(「自」屬去聲,「而」屬平聲),傳抄時易混淆,如《少陰篇》真武湯條亦見「自」與「而」互替之例。此處「太陽」承前條葛根湯證而言(太陽病,頸背僵硬、無汗惡寒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