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田正珍

《傷寒論集成》~ 卷一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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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18)

1. 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上第一

金鑑曰。太陽病。服桂枝湯。外證不解者。可更作服。今初服不惟不解。而反加煩。是表邪太盛。若遽與桂枝。恐更生煩熱。故宜先行刺法疏其在經邪熱。然後卻與桂枝發其肌腠風邪。俾內外調和。自然汗出而解矣。素問骨空論曰。風從外入。令人振寒。汗出頭痛。身重惡寒。治在風府。大風頸項痛刺風府。風府在上椎。

甲乙經曰。風池。在項上入髮際一寸。大筋宛宛中。風府。在顳顬後。髮際陷者中。(風池。足少陽膽經穴。風府。督脈穴。)

惟忠曰。煩但訓熱者。未盡其義也。蓋不可情狀。而困悶擾撓。謂之煩也。(正珍按。煩但訓熱。成無己說也。增韻訓煩為悶。頗得之矣。)

正珍曰。刺法蓋取諸素問也。序論所謂。撰用素問九卷等者。是也。風池風府二穴。並非太陽經孔穴。而取之太陽病。可見仲景氏之立六經。固不拘經脈矣。按方有執。以煩。為服桂枝湯不如法之所致。喻昌亦然。雖然經文中未見有違法之意。可謂妄矣。又按。程應旄謂。此其人原有宿風加以新風合之者也。

桂枝湯。不唯不拔出新風。而所伏宿風。反因辛熱之藥而擾動。故煩耳。先刺風池風府。拔出宿風。使新風無所合。卻與桂枝湯則愈矣。噫。果若斯則初不服桂枝湯可也。服之始知其有宿風。愚之至也。

〔二十五〕服桂枝湯大汗出脈洪大者。與桂枝湯如前法。若形如瘧。一日再發者。汗出必解。宜桂枝二麻黃一湯。(如瘧成本作似瘧。宜從而改。)

劉棟曰。若其證日再發如瘧狀者。一等深也。服桂枝二麻黃一湯。發其汗則愈也。是乃各半湯之淺證也。其形雖如瘧。唯日再發者。其淺證可知也。

惟忠曰。再發。同一日二三發而稍輕。故不至二三而再。再也者。不過一二之辭。二三日。逾再次之辭也。二三之所以為重也。

張璐曰。詳此方。藥品與各半不殊。惟銖分稍異。而證治所分。可見仲景於差多差少之間。分毫不苟也。

正珍曰。此條服桂枝湯以下十八字。蓋後條之文。錯亂而入者。衍文可刪矣。若形以下。宜接前條則愈句下。以為一條也。論中洪大之脈。無與桂枝之例也。又按。島壽以如前法三字。為風池風府刺法。非也。

桂枝二麻黃一湯方

桂枝(一兩十七銖去皮),芍藥(一兩六銖),麻黃(十六銖去節),生薑(一兩六銖切),杏仁(十六個去皮尖),甘草(一兩二銖炙),大棗(五枚擘)

上七味。以水五升。先煮麻黃一二沸。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二升。去滓。溫服一升。日再服。本云。桂枝湯二分。麻黃湯一分。合為二升。分再服。今合為一方。將息如前法。(成本。脫本云以下二十九字。當補之。林億等云。今以算法約之。桂枝湯。取十二分之五。麻黃湯取九分之二。)

白話文:

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上第一

《金匱要略》說,太陽病服用桂枝湯,外在症狀沒有解除,可以再次服用。但如果初次服用非但沒有好轉,反而更加煩躁,說明表邪太盛。此時如果直接再用桂枝湯,恐怕會更加煩熱,所以應該先用針刺的方法疏通經絡上的邪熱,然後再服用桂枝湯來發散肌膚腠理的風邪,使內外調和,自然就會汗出而病癒。 《素問‧骨空論》說:風從體外侵入,會讓人感到振寒、汗出、頭痛、身重、惡寒,治療方法是針刺風府穴。大風頸項疼痛,就刺風府穴。風府穴位於上椎骨。

《甲乙經》說:風池穴位於項部髮際上一寸,大筋的中央;風府穴位於顳顬後,髮際凹陷處。(風池穴屬足少陽膽經,風府穴屬督脈。)

王惟忠說:「煩」只解釋為熱,並不完全準確。因為煩躁不只是身體發熱的感覺,還包括精神上的困悶、擾撓等不適,才稱之為煩。 (鄭珍註:只把「煩」解釋為熱,是成無己的說法。《增韻》解釋「煩」為悶,比較貼切。)

鄭珍說:針刺的方法是從《素問》中來的。《素問》序論中提到「採輯《素問》九卷等」就是這個意思。風池、風府兩個穴位都不是太陽經的經穴,卻用在治療太陽病上,可見張仲景的六經辨證,並非拘泥於經脈的。有人執著於方劑,認為「煩」是服用桂枝湯方法不當造成的,喻昌也是這麼認為的。雖然原文中並沒有違法之意,這種說法可以說是錯誤的。又據程應旄說,這種情況可能是患者原有宿疾,加上新來的風邪共同作用的結果。

服用桂枝湯,不僅不能祛除新來的風邪,反而會因為辛熱的藥物而擾動體內潛伏的宿疾,所以才會煩躁。先針刺風池、風府穴,祛除宿疾,使新來的風邪無處依附,然後再服用桂枝湯,就能痊癒了。唉,如果真是這樣,一開始就不應該服用桂枝湯,服用了之後才知道有宿疾,真是愚蠢至極!

服用桂枝湯後大汗淋漓,脈象洪大,按之前的辦法再服用桂枝湯。如果症狀像瘧疾一樣,一天發作兩次,只要出汗就能痊癒,宜用桂枝二麻黃一湯。(原文「似瘧」改為「如瘧」。)

劉棟說:如果症狀一天發作兩次,像瘧疾一樣,這是比較輕的症狀。服用桂枝二麻黃一湯,讓病人出汗就能痊癒。這是桂枝湯和麻黃湯各半的較輕的病證。雖然症狀像瘧疾,但一天只發作兩次,可以看出病症較輕。

王惟忠說:「再發」是指同一天發作兩三次,而且症狀較輕,所以不是兩三次才算「再發」。「再」這個字,不過是一兩次的含義。「二三日」則超過「再」這個字的含義了。「兩三次」所以算重症。

張璐說:仔細看這個方劑,藥物與桂枝湯麻黃湯各半的方劑沒有區別,只是劑量略有不同。但是所治的病證卻不同,可見張仲景在細微的劑量差異上,分毫不苟。

鄭珍說:這條從「服桂枝湯」以下的十八個字,是後文移錯到這裡來的,是贅文,可以刪除。 「若形」以下,應該接在前面那條的句尾,作為一條來講,會更好。文中所說的洪大脈,沒有服用桂枝湯的先例。又據島壽說, 「如前法」三個字,指的是針刺風池、風府的方法,這是錯的。

桂枝二麻黃一湯方

桂枝(一兩十七銖,去皮),芍藥(一兩六銖),麻黃(十六銖,去節),生薑(一兩六銖,切),杏仁(十六個,去皮尖),甘草(一兩二銖,炙),大棗(五枚,擘)

上七味,以水五升,先煮麻黃一二沸,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二升,去滓,溫服一升,日再服。原文說:桂枝湯二分,麻黃湯一分,合為二升,分兩次服用。現在合為一方。調護方法與之前相同。(原文脫漏了「本云」以下二十九個字,應該補上。林億等人說,現在用計算方法簡化一下,桂枝湯取十二分之五,麻黃湯取十二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