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田正珍

《傷寒論集成》~ 卷一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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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8)

1. 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上第一

正珍曰。太衝所說未的確。余別有考。)若其傳於今者。出於梁陶弘景所注。其後於東漢也。無慮五百餘載。此豈仲景氏之所據以制方者哉。故仲景之書。或可以正本草也。本草之書。不可以極仲景氏之蘊也。無己則通考全論。以窺其端倪乎。是余之所以不釋方意也云。又按金鑑及錢潢刪去去皮二字。

其說曰。桂味皆在皮。若曰去皮。則木心有何氣味乎。不可入藥。殊不知所謂去皮者。惟是去甲錯無味之粗皮之謂也。

上桂枝湯方。本在前條之後。今移於此焉。服法中。若病重者一日一夜服周時觀之十三字。蓋叔和註文誤入正文者也。觀傷寒例可見矣。醫藥攻病。各有所主。專精一隅。故藥術稱方。按㕮咀二字。始見靈樞壽夭剛柔篇。張介賓曰。㕮咀古人以口嚼藥碎如豆粒而用之。後世雖用刀切。

而猶稱㕮咀者其義本此。品字箋云。㕮。齧。咀。味也。今醫家呼飲片為㕮咀者。上古無有刀㔍。但以口齒㕮而斷之。咀而味之。遂定其佐使君臣溫涼寒熱也。本草綱目序例云。恭曰。㕮咀。商量斟酌之也。宗奭曰。㕮咀有含味之意。如人以口齒咀齧。雖破而不塵。古方多言㕮咀。

此義也。杲曰。㕮咀。古制也。古無鐵刅。以口咬細。令如麻豆煎之。今人以刀剉細爾。以上諸說皆非也。蓋㕮咀者。謂製藥為飲片。蓋古人制藥。不用刀切。唯於臼中搗碎。令之如口齒㕮細。而後用之。是以謂之㕮咀。梁陶弘景名醫別錄云。凡湯酒膏藥舊方皆云㕮咀者。謂稱畢搗之如大豆。

又使吹去細末是也。若夫生薑大棗類。其質濕潤。不能得而㕮咀。因以切之擘之耳。後人不察。妄謂㕮咀者以口咬細也。或謂仲景書中刀切為㕮咀。存古名也。殊不知堅硬難破者。雖窮日之力。十兩以上固不可得而咬細。而於生薑下別稱切。則㕮咀與刀切自別矣。或疑果爾直謂之搗碎可也。

不可謂㕮咀矣。不知比象取義。華夏文辭之教乃爾。故詩以比為六義之一。禮以直情徑言為戎狄之道。苟不會此義。妄由戎狄之道以讀華夏古文。其不壅閼者幾希矣。服者。說文云。服用也。禮記曰。醫不三世。不服其藥。須臾者。韻會小補云。斯須則一離一合之頃。又須臾不久貌。

品字箋云。俄頃也。翻譯名義云。一日一夜共有三十須臾。又說類引毗曇論云。一息為一羅婆。三十羅婆為一摩喉。羅譯為一須臾。是三十息為一須臾也。稀粥者言薄粥也。品字箋云。稀疏也。促者。韻會小補云。催也。方有執云。漐漐和潤而欲汗之貌。微似二字。最為要緊。

有影無形火謂也。如水流漓者。言過當也。(按通雅曰。林離一作淋漓。淋漓通作滲漓流離。陸機賦。流離濡翰。注曰。林離流離通用。)病必不除。決言不遵節制。則不效驗也。發秘曰。遍身漐漐四字。謂汗浹治也。若不若此。則必有發汗不徹。轉屬陽明之患也。

白話文:

這段文字主要討論《傷寒雜病論》中的一些術語和方劑的釋義以及版本差異。作者首先指出陶弘景注釋的影響,認為現存的《傷寒雜病論》版本經過長期流傳,與張仲景原著可能存在出入,因此不能完全依據本草書來理解仲景的用藥精髓,需要綜合考量才能窺探其奧妙。

接著,作者解釋了「去皮」一詞在桂枝湯方中的含義,並非去除所有樹皮,而是指去除粗糙無味的表皮。

關於「㕮咀」二字,作者詳細考證了歷代醫家的不同解釋,最終認為「㕮咀」指的是古人將藥材在臼中搗碎,使其如同用牙齒咬碎一般細小,而非後世以刀切碎的方式。 作者強調,這種解釋是基於比喻和古代文辭的理解,並非字面上的咬碎,因為很多堅硬的藥材根本無法用牙齒咬碎。生薑等濕潤的藥材則可以直接切或掰開。

文中還解釋了「服」、「須臾」、「稀粥」、「促」等詞語的含義,並指出「微似」二字在判斷病情的重要性,以及「遍身漐漐」指的是汗出遍體的狀態,如果發汗不透徹,則可能轉化為陽明病。最後,文中還提到「水流漓」指的是用藥過度。總之,作者旨在糾正一些常見的誤解,闡明古方中一些術語的正確含義,並強調理解古方需結合古代的語境和文化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