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田正珍

《傷寒論集成》~ 卷九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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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 (5)

1. 辨厥陰病脈證並治第十二

當為腸字解之。如胃中有燥屎亦然。其實腸胃一府。唯就其廣狹大細。以殊其名已。素問標本病傳論云。大小不利治其標。今此條先行其水。而後治厥。蓋取諸標者也。孰謂仲景氏不撰用素問乎。

〔三百六十五〕傷寒六七日。大下後。寸脈沉而遲。手足厥逆。下部脈不至。喉咽不利。唾膿血。泄利不止者。為難治。麻黃升麻湯主之。

麻黃升麻湯方

麻黃(二兩半去節),升麻(一兩一分),當歸(一兩一分),知母(十八銖),黃芩(十八銖)萎蕤(十八銖一作菖蒲),芍藥(六銖),天門冬(六銖去心),桂枝(六銖去皮),茯苓(六銖),甘草(六銖炙),石膏(六銖碎綿裹),白朮(六銖),乾薑(六銖)

上十四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黃一兩。沸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分溫三服。相去如炊三斗米頃。令盡汗出愈。

此條論與方。俱後人之所儳。非乎仲景氏之言。故今刪之。

〔三百六十六〕傷寒四五日。腹中痛。若轉氣下趣少腹者。此欲自利也。(趣成。本作趨。)

此乃心下有水。漬入腸中以作利之兆。蓋承厥而心下悸條發也。俚語有之。腹鳴者必下。蓋喻之於事之必有前兆而言。乃此條之意。百六十六條生薑瀉心證曰。脅下有水氣。腹中雷鳴下利。同是有水而雷鳴也。

金匱曰。腹中寒氣雷鳴切痛。附子粳米湯主之。此條證亦宜用粳米湯。不可用生薑瀉心湯。何也。水則一也。證則有痛不痛之別也。

〔三百六十七〕傷寒本自寒下。醫復吐下之。寒格更逆吐下。若食入口即吐。乾薑黃芩黃連人參湯主之。(玉函成本全書。俱無復吐下之下字。玉函即吐下有者字。是。當補之。)

傷寒至逆吐下十七字。闕誤錯亂。不可強解。王肯堂以寒下。為吐下之誤寫矣。按金匱云。食已即吐者。用大黃甘草湯。由此考之。飲食有間而吐者。多因虛寒。其入口即時吐出者。多因上焦有熱。故用芩連解熱之品主之也。

乾薑黃芩黃連人參湯方

乾薑,黃芩,黃連,人參(各三兩)

上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溫再服。

〔三百六十八〕下利有微熱而渴。脈弱者。令自愈。

〔三百六十九〕下利脈數。有微熱汗出。令自愈。設復緊。為未解。

上二條。系後人之言。當刪之。

〔三百七十〕下利手足厥冷。無脈者灸之不溫。若脈不還。反微喘者死。

此乃白通加豬膽汁湯證。

〔三百七十一〕少陰負趺陽者。為順也。

〔三百七十二〕下利寸脈反浮數。尺中自澀者。必清濃血。

上二條。亦系後人之言。當刪之。

〔三百七十三〕下利清穀。不可攻表。汗出必脹滿。

下利清穀。裡寒為甚。可與四逆湯溫之。雖有表證。不可發汗。汗出則表裡俱虛。而中氣不能宣通。故令人脹滿。亦四逆湯證也。宜與後三百八十一條參考。

白話文:

辨厥陰病脈證並治第十二

腸胃同屬一府,只是名稱不同,因其大小寬窄而異。 《素問》說:「大小便不利,治其標」,這篇先治水,後治厥逆,正是針對標證。可見仲景確實參考了《素問》。

傷寒病發六七日,大便瀉下後,寸脈沉而遲,手腳厥逆,下腹部脈搏微弱,咽喉腫痛,吐膿血,腹瀉不止,這就難治了,用麻黃升麻湯治療。 (此條方劑皆為後人所增,非仲景原意,故刪去。)

傷寒病發四五日,腹痛,好像腸氣下行至小腹,這是將要腹瀉的徵兆。這是心下積水,浸潤腸道導致腹瀉的先兆,承接厥逆和心下悸動的條文。俗話說:「肚子咕嚕叫,就要拉肚子」,這正是此條文的意思。第166條生薑瀉心湯的方證:脅下有水氣,腹中雷鳴腹瀉,同樣是積水導致雷鳴。 《金匱要略》說:「腹部寒氣導致雷鳴般的劇烈疼痛」,用附子粳米湯治療。這個症狀也應該用粳米湯,不能用生薑瀉心湯。因為積水的情況是一樣的,但有沒有疼痛的區別。

傷寒本來就是因寒邪而腹瀉,醫生又用吐瀉的方法治療,寒邪更逆,導致嘔吐腹瀉。如果食物入口就吐,用乾薑黃芩黃連人參湯治療。(原文有缺誤,應補上「復吐下」二字。)(傷寒至逆吐下十七字,闕誤錯亂,不可強解。王肯堂認為「寒下」是「吐下」的誤寫。按《金匱要略》所云,飲食後立即嘔吐者,用大黃甘草湯;由此推測,飲食後間隔一段時間才嘔吐的,多因虛寒;而入口即吐的,多因上焦有熱,所以用黃芩、黃連來清熱。)

下利伴有微熱口渴,脈搏微弱,可自愈。

下利,脈搏頻數,微熱出汗,可自愈。如果脈象轉緊,說明病症未解。(以上兩條為後人所加,應刪去。)

下利,手腳厥冷,摸不到脈搏,灸療後也不溫暖,如果脈搏仍然不回來,反而微喘,就會死亡。這是白通加豬膽汁湯的病症。

少陰病症在足陽明經出現,是順利的。(少陰病症出現在足陽明經為順利)

下利,寸脈反而浮數,尺脈澀滯,必是清稀的血液。(以上兩條為後人所加,應刪去。)

下利,大便稀薄如清水,不可攻表,出汗就會腹脹。 下利,大便稀薄如清水,裡寒很嚴重,可用四逆湯溫補。雖然有表證,但不可發汗,發汗則表裡俱虛,中氣不能通暢,所以會腹脹。也是四逆湯的病症。應與三百八十一條一起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