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

卷九 (3)

1辨厥陰病脈證並治第十二

關元上當有當灸二字。後三百五十七條云。傷寒脈促。手足厥逆者。可灸之。三百七十條亦云。下利手足厥冷。無脈者灸之。甲乙經云。關元在臍下三寸。刺入二寸。留七呼。灸七壯。又云胞轉小腹滿。關元主之。又云奔豚寒氣入小腹。時欲嘔。關元主之。合而考之。脫簡無疑。

又按金匱云。婦人懷娠六七月。小腹如扇。子藏開故也。當以附子湯溫其藏。此證亦當用附子四逆輩。

〔三百四十九〕傷寒發熱。四日厥。反三日復熱。四日厥少熱多者。其病當愈。四日至七日熱不除者。必便膿血。

〔三百五十〕傷寒厥。四日熱。反三日復厥。五日其病為進。寒多熱少。陽氣退。故為進也。

〔三百五十一〕傷寒六七日脈微。手足厥冷煩躁。灸厥陰。厥不還者死。

上三條。系後人之言。當刪之。

〔三百五十二〕傷寒。發熱下利。厥逆。躁不得臥者死。

此即陰證之極。裡寒外熱之證。

〔三百五十三〕傷寒。發熱下利至甚。厥不止者死。

不止者。以服藥無效言。

〔三百五十四〕傷寒六七日。不利便。發熱而利。其人汗出不止者死。有陰無陽故也。

不利便。當作小便不利。有陰無陽故也六字。系後人之言。

〔三百五十五〕傷寒五六日。不結胸。腹濡脈虛。復厥者。不可下。此為亡血。下之死。(為字。依玉函成本全書。補之。)

濡字。程應旄改作滿。是也。若腹濡脈虛而厥。皆無可下之理。而曰不可下。則為無謂。按金鑑改結胸作大便。方有執訓亡為無。皆非矣。

〔三百五十六〕發熱而厥。七日下利者為難治。

此亦系後人之言。當刪之。

〔三百五十七〕傷寒脈促。手足厥逆者。可灸之。(者字。依玉函成本全書。補之。)

灸可以挽回陽氣。繼以四逆輩可也。

〔三百五十八〕傷寒脈滑而厥者。里有熱也。白虎湯主之。(也字。依玉函成本全書。補之。)

程應旄曰。脈滑而厥。此乃陽實拒陰之厥也。可舍證而治脈也。

金鑑曰。滑為陽脈。裡熱可知。是熱厥也。然內無腹滿痛不大便之證。是雖有熱。而里未實。不可下而可清。故以白虎湯主之。

發秘曰。厥逆脈沉微者為寒。用四逆。脈滑大者為熱。用白虎。

〔三百五十九〕手足厥寒。脈細欲絕者。當歸四逆湯主之。

當歸四逆湯方

當歸(三兩),桂枝(三兩去皮),芍藥(三兩),細辛(三兩),甘草(二兩炙),通草(二兩),大棗(二十五枚擘一法十二枚)

上七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三百六十〕若其人內有久寒者。宜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薑湯。

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薑湯方

當歸(三兩),桂枝(三兩去皮),芍藥(三兩),細辛(三兩),甘草(二兩炙),通草(二兩),生薑(半斤切),茱萸(二升),大棗(二十五枚擘)

白話文

關於「關元」穴的記載應補上「當灸」二字。後文第357條提到,傷寒脈搏急促、手腳冰冷時可施灸;第370條也說,腹瀉伴手腳冰冷且無脈搏者可用灸法。《甲乙經》記載關元穴位於臍下三寸,針刺深度二寸,留針七次呼吸時間,灸七壯。另提及關元穴主治小腹脹滿、氣逆上沖及寒氣入腹引發嘔吐等症。綜合考證,此處確有缺漏。

此外,《金匱要略》記載,妊娠六、七月的婦女若小腹寒冷如被風吹,是因子宮虛寒,應以附子湯溫補臟腑。此類症狀同樣適用附子、四逆湯等方劑。

[第349條]
傷寒發熱四日後轉為手腳冰冷,三日後又發熱,若發熱天數多於發冷,病情將好轉;但若第四至七日持續發熱不退,恐出現便膿血。

[第350條]
傷寒先發冷四日,後發熱三日又轉冷五日,代表病情惡化。寒多熱少是陽氣衰退之象。

[第351條]
傷寒六七日脈微、手腳冰冷且煩躁,灸厥陰穴後仍不回暖者,預後不良。

[第352條]
傷寒發熱伴腹瀉、四肢冰冷、躁動無法臥床者,為陰證極盛、內寒外熱之危象。

[第353條]
傷寒發熱且嚴重腹瀉,若四肢持續冰冷不緩,預後不良。
「不止」指服藥無效。

[第354條]
傷寒六七日無排便(應為小便不利),突然發熱腹瀉且汗出不止者,因陰盛陽亡而危殆。

[第355條]
傷寒五六日無胸悶硬滿,腹部柔軟、脈虛且四肢冰冷者,不可攻下,此為血虛證,誤下致死。

[第356條]
發熱且四肢冰冷,七日後腹瀉者難治。
(此條亦被認為是後人添加。)

[第357條]
傷寒脈促、手足冰冷者可施灸,以輓救陽氣,並後續使用四逆湯等方劑。

[第358條]
傷寒脈滑而四肢冰冷者,為內有實熱,用白虎湯主治。
程應旄指出此為「陽實拒陰」,可依脈象論治。《金鑑》認為脈滑屬熱證,但無腹滿便秘等實證,故不宜攻下而用清熱法。「發秘」補充:脈沈微屬寒用四逆湯,脈滑大屬熱用白虎湯。

[第359條]
手腳冰冷、脈細弱欲絕者,用當歸四逆湯:
當歸三兩、桂枝三兩(去皮)、芍藥三兩、細辛三兩、炙甘草二兩、通草二兩、大棗二十五枚(或十二枚),以水八升煮取三升,每日三服。

[第360條]
若患者素有內寒,宜用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薑湯:
原方加生薑半斤、吳茱萸二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