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集成》~ 卷九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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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 (1)

1. 卷九

2. 辨厥陰病脈證並治第十二

〔三百三十四〕厥陰之為病:消渴,氣上撞心,心中疼熱,飢而不欲食,食則吐蛔,下之利不止。

〔三百三十五〕厥陰中風,脈微浮,為欲愈;不浮,為末愈。

〔三百三十六〕厥陰病欲解時,從醜至卯上。

〔三百三十七〕厥陰病渴欲飲水者,少少與之愈。

按:厥陰篇亡而不傳矣。王叔和患其闕文,補以四章,所謂厥陰之為病,消渴云云;厥陰中風雲云;厥陰病欲解云云;厥陰病渴欲飲水云云,是也。後人復患其若斯淺略,拾取其散落者,附以雜病之文,何以知其然也?蓋厥陰者,陰證之極,至深而至急者也。其文雖缺,以意推之,四肢厥逆,煩躁吐利,脈微欲絕者,固不俟言,如少陰篇所收吳茱萸湯、通脈四逆湯證是也。而今厥陰云云四章,無一及此者,其非仲景之舊可知也。《玉函經》才舉此四章以充厥陰一篇,而不及下利嘔噦諸條,豈非叔和真面目乎?其下利有微熱以下,至嘔噦等條,皆金匱之所載,非傷寒之文也。豈非後人拾取其散落者,附以雜病之文乎?

〔三百三十八〕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虛家亦然。

〔三百三十九〕傷寒先厥後發熱,而利者,必自止;見厥複利。

〔三百四十〕傷寒始發熱,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當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為除中食以索餅;不發熱者,知胃氣尚在,必愈,恐暴熱來出而復去也。後日脈之,其熱續在者,期之旦日夜半愈。所以然者,本發熱六日厥,反九日復發熱,三日並前六日,亦為九日,與厥相應,故期之旦日夜半愈。後三日脈之,而脈數,其熱不罷者,此為熱氣有餘,必發癰膿也。

上三條系後人之言,當刪之。

〔三百四十一〕傷寒脈遲六七日,而反與黃芩湯徹其熱,脈遲為寒,今與黃芩湯復除其熱,腹中應冷,當不能食,今反能食,此名除中,必死!(今與玉函作而與,此名作此為。)

傷寒脈遲句下,當有發熱二字,應下文反與黃芩湯徹其熱之語。蓋黃芩湯,本治太陽少陽合病之方,豈用之於無發熱者乎?徹與撤通。《韻會小補》撤字注云:「直列切,除去也,經典通作徹,《論語》以雍徹,《左傳》襄公二十三年,平公不徹樂(杜注云:徹,去也。)」是也。除中者,謂中氣被翦除。《魏書·任城王澄傳》云:「尋得翦除亦大損財力。」是也。除中反能食者,胃氣將絕,引食以自救故也。譬諸富家暴貧,強作驕奢,以取一時之快,不祥莫大焉,不死何俟?易曰:「枯楊生華,何可久也。」

〔三百四十二〕傷寒先厥後發熱,下利必自止,而反汗出咽中痛者,其喉為痹;發熱無汗,而利必自止,若不止必便膿血者,其喉不痹。

〔三百四十三〕傷寒一二日至四五日厥者,必發熱;前熱者,後必厥;厥深者,熱亦深;厥微者,熱亦微;厥應下之,而反發汗者,必口傷爛赤。

白話文:

[辨厥陰病脈證並治第十二]

厥陰病的症狀表現是:容易口渴,氣體向上衝擊胸口,心裡感到灼熱疼痛,肚子餓卻不想吃東西,吃了東西就會吐出蛔蟲,如果用瀉藥就會腹瀉不止。

患有厥陰中風,如果脈象微弱且浮在表面,表示病情正在好轉;如果脈象不浮,表示病情尚未好轉。

厥陰病快要痊癒的時間,大概是從丑時到卯時這段時間(凌晨一點到早上七點)。

厥陰病感到口渴想喝水的人,只要給他少量多次的飲用,病情就會好轉。

(按:這篇關於厥陰病的文章,在古代就已經遺失不完整。王叔和因為文章缺漏而感到遺憾,所以補充了四段內容,也就是:關於厥陰病的症狀、厥陰中風的症狀、厥陰病快要痊癒的時間、厥陰病口渴想喝水的處理方法。後人又因為覺得這些內容太過簡略,所以又收集了一些散落的條文,附加上其他雜病的內容。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厥陰病是陰證的極致,病情非常深重且危急,即使原本的文字已經不完整,但如果從情理推斷,也應該會提到像四肢冰冷、煩躁不安、嘔吐腹瀉、脈搏微弱幾乎停止等嚴重情況,這些情況在少陰篇中都有提到,例如吳茱萸湯、通脈四逆湯等證候。然而現在看到的這四段關於厥陰病的文字,卻沒有提到任何這些情況,因此可以判斷這並非張仲景原本的內容。《玉函經》只用這四段文字來充實厥陰篇的內容,而沒有提到腹瀉、嘔吐等條文,這難道不是王叔和原來的面貌嗎?至於之後提到「下利有微熱」到「嘔噦」等條文,都是《金匱要略》中所記載的內容,並非《傷寒論》的原文,這難道不是後人收集散落的條文,附加上其他雜病的內容嗎?)

凡是四肢逆冷、昏厥的症狀,都不可以用瀉藥來治療,體質虛弱的人也是如此。

傷寒先出現四肢冰冷、昏厥,然後才發熱,同時伴隨腹瀉,腹瀉一定會自然停止;如果看到四肢冰冷、昏厥的症狀又伴隨腹瀉,表示情況不妙。

傷寒剛開始發熱,到了第六天出現四肢冰冷、昏厥,反而到了第九天又開始腹瀉。凡是出現四肢冰冷、昏厥又腹瀉的,通常應該是吃不下東西的,如果現在反而能吃,很可能是病情好轉的假象,吃了東西可能只是想補充能量。如果沒有發熱的症狀,就知道是胃氣尚存,一定會痊癒。但也有可能之後會突然發熱,然後又退燒。過幾天再觀察脈象,如果發熱持續不退,就表示體內熱氣過盛,可能會長癰瘡化膿。

(以上三條是後人添加的,應該刪除。)

傷寒脈象遲緩,六七天後,反而用黃芩湯來清退熱邪。脈象遲緩是寒證的表現,現在用黃芩湯來清退熱邪,腹中應該會感到寒冷,而且應該吃不下東西。現在反而能吃,這種情況叫做「除中」,病情非常危險,可能會死亡。(《玉函經》記載為「而與」,此處應為「此為」。)

(「傷寒脈遲」這句話之後,應該加上「發熱」兩個字,這樣才能和下面「反與黃芩湯徹其熱」這句話相呼應。因為黃芩湯本來是治療太陽、少陽兩經合病的方劑,怎麼可以用在沒有發熱的人身上呢?「徹」和「撤」字相通,都是除去的意思。所謂「除中」,是指中氣被損耗。就像富貴人家突然破產,卻勉強裝出奢華的樣子,以求一時的快樂,這樣是不祥的,不死還會等待什麼呢?《易經》說「枯楊生華」,這種現象是不能長久的。)

傷寒先出現四肢冰冷、昏厥,然後發熱,腹瀉一定會自然停止,如果反而出現流汗、咽喉疼痛的症狀,表示喉嚨被邪氣阻塞。如果發熱但沒有流汗,腹瀉也一定會自然停止,如果腹瀉沒有停止,而且排出膿血,表示喉嚨沒有被邪氣阻塞。

傷寒病程一兩天到四五天出現四肢冰冷、昏厥,之後一定會發熱。之前發熱的人,之後一定會出現四肢冰冷、昏厥。昏厥的程度越深,發熱的程度也越深;昏厥的程度越輕,發熱的程度也越輕。四肢冰冷、昏厥的症狀應該用瀉藥來治療,如果反而用發汗的方法,一定會造成口瘡紅腫潰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