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集成》~ 卷九 (1)
卷九 (1)
1. 卷九
2. 辨厥陰病脈證並治第十二
〔三百三十四〕厥陰之為病。消渴。氣上撞心。心中疼熱。飢而不欲食。食則吐蛔。下之利不止。
〔三百三十五〕厥陰中風。脈微浮。為欲愈。不浮。為末愈。
〔三百三十六〕厥陰病欲解時。從醜至卯上。
〔三百三十七〕厥陰病渴欲飲水者。少少與之愈。
按厥陰篇亡而不傳矣。王叔和患其闕文。補以四章。所謂厥陰之為病。消渴云云。厥陰中風雲云。厥陰病欲解云云。厥陰病渴欲飲水云云是也。後人復患其若斯淺略。拾取其散落者。附以雜病之文。何以知其然也。蓋厥陰者。陰證之極。至深而至急者也。其文雖缺。以意推之。
四肢厥逆。煩躁吐利。脈微欲絕者。固不俟言。如少陰篇所收。吳茱萸湯。通脈四逆湯證。是也。而今厥陰雲云四章。無一及此者。其非仲景之舊可知也。玉函經。才舉此四章以充厥陰一篇。而不及下利嘔噦諸條。豈非叔和真面目乎。其下利有微熱以下。至嘔噦等條。皆金匱之所載。
非傷寒之文也。豈非後人拾取其散落者。附以雜病之文乎。
〔三百三十八〕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虛家亦然。
〔三百三十九〕傷寒先厥後發熱。而利者。必自止。見厥複利。
〔三百四十〕傷寒始發熱。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當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為除中食以索餅。不發熱者。知胃氣尚在必愈。恐暴熱來出而復去也。後日脈之。其熱續在者。期之旦日夜半愈。所以然者。本發熱六日厥。反九日復發熱。三日並前六日。亦為九日。與厥相應。
故期之旦日夜半愈。後三日脈之。而脈數。其熱不罷者。此為熱氣有餘。必發癰膿也。
上三條系後人之言當刪之。
〔三百四十一〕傷寒脈遲六七日。而反與黃芩湯徹其熱。脈遲為寒。今與黃芩湯復除其熱。腹中應冷。當不能食。今反能食。此名除中。必死。(今與玉函作而與。此名作此為。)
傷寒脈遲句下。當有發熱二字。應下文反與黃芩湯徹其熱之語。蓋黃芩湯。本治太陽少陽合病之方。豈用之於無發熱者乎。徹與撤通。韻會小補。撤字注云。直列切。除去也。經典通作徹。論語以雍徹。左傳襄公二十三年。平公不徹樂。(杜注云。徹。去也。)是也。除中者。
謂中氣被翦除。魏書任城王澄傳云。尋得翦除亦大損財力。是也。除中反能食者。胃氣將絕。引食以自救故也。闢諸富家暴貧。強作驕奢。以取一時之快。不祥莫大焉。不死何俟。易曰枯楊生華。何可久也。
〔三百四十二〕傷寒先厥後發熱。下利必自止。而反汗出咽中痛者。其喉為痹。發熱無汗。而利必自止。若不止必便膿血者。其喉不痹。
〔三百四十三〕傷寒一二日至四五日厥者。必發熱。前熱者。後必厥。厥深者。熱亦深。厥微者。熱亦微。厥應下之。而反發汗者。必口傷爛赤。
白話文:
[辨厥陰病脈證並治第十二]
厥陰病的症狀表現是:容易口渴,氣體向上衝擊胸口,心裡感到灼熱疼痛,肚子餓卻不想吃東西,吃了東西就會吐出蛔蟲,如果用瀉藥就會腹瀉不止。
患有厥陰中風,如果脈象微弱且浮在表面,表示病情正在好轉;如果脈象不浮,表示病情尚未好轉。
厥陰病快要痊癒的時間,大概是從丑時到卯時這段時間(凌晨一點到早上七點)。
厥陰病感到口渴想喝水的人,只要給他少量多次的飲用,病情就會好轉。
(按:這篇關於厥陰病的文章,在古代就已經遺失不完整。王叔和因為文章缺漏而感到遺憾,所以補充了四段內容,也就是:關於厥陰病的症狀、厥陰中風的症狀、厥陰病快要痊癒的時間、厥陰病口渴想喝水的處理方法。後人又因為覺得這些內容太過簡略,所以又收集了一些散落的條文,附加上其他雜病的內容。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厥陰病是陰證的極致,病情非常深重且危急,即使原本的文字已經不完整,但如果從情理推斷,也應該會提到像四肢冰冷、煩躁不安、嘔吐腹瀉、脈搏微弱幾乎停止等嚴重情況,這些情況在少陰篇中都有提到,例如吳茱萸湯、通脈四逆湯等證候。然而現在看到的這四段關於厥陰病的文字,卻沒有提到任何這些情況,因此可以判斷這並非張仲景原本的內容。《玉函經》只用這四段文字來充實厥陰篇的內容,而沒有提到腹瀉、嘔吐等條文,這難道不是王叔和原來的面貌嗎?至於之後提到「下利有微熱」到「嘔噦」等條文,都是《金匱要略》中所記載的內容,並非《傷寒論》的原文,這難道不是後人收集散落的條文,附加上其他雜病的內容嗎?)
凡是四肢逆冷、昏厥的症狀,都不可以用瀉藥來治療,體質虛弱的人也是如此。
傷寒先出現四肢冰冷、昏厥,然後才發熱,同時伴隨腹瀉,腹瀉一定會自然停止;如果看到四肢冰冷、昏厥的症狀又伴隨腹瀉,表示情況不妙。
傷寒剛開始發熱,到了第六天出現四肢冰冷、昏厥,反而到了第九天又開始腹瀉。凡是出現四肢冰冷、昏厥又腹瀉的,通常應該是吃不下東西的,如果現在反而能吃,很可能是病情好轉的假象,吃了東西可能只是想補充能量。如果沒有發熱的症狀,就知道是胃氣尚存,一定會痊癒。但也有可能之後會突然發熱,然後又退燒。過幾天再觀察脈象,如果發熱持續不退,就表示體內熱氣過盛,可能會長癰瘡化膿。
(以上三條是後人添加的,應該刪除。)
傷寒脈象遲緩,六七天後,反而用黃芩湯來清退熱邪。脈象遲緩是寒證的表現,現在用黃芩湯來清退熱邪,腹中應該會感到寒冷,而且應該吃不下東西。現在反而能吃,這種情況叫做「除中」,病情非常危險,可能會死亡。(《玉函經》記載為「而與」,此處應為「此為」。)
(「傷寒脈遲」這句話之後,應該加上「發熱」兩個字,這樣才能和下面「反與黃芩湯徹其熱」這句話相呼應。因為黃芩湯本來是治療太陽、少陽兩經合病的方劑,怎麼可以用在沒有發熱的人身上呢?「徹」和「撤」字相通,都是除去的意思。所謂「除中」,是指中氣被損耗。就像富貴人家突然破產,卻勉強裝出奢華的樣子,以求一時的快樂,這樣是不祥的,不死還會等待什麼呢?《易經》說「枯楊生華」,這種現象是不能長久的。)
傷寒先出現四肢冰冷、昏厥,然後發熱,腹瀉一定會自然停止,如果反而出現流汗、咽喉疼痛的症狀,表示喉嚨被邪氣阻塞。如果發熱但沒有流汗,腹瀉也一定會自然停止,如果腹瀉沒有停止,而且排出膿血,表示喉嚨沒有被邪氣阻塞。
傷寒病程一兩天到四五天出現四肢冰冷、昏厥,之後一定會發熱。之前發熱的人,之後一定會出現四肢冰冷、昏厥。昏厥的程度越深,發熱的程度也越深;昏厥的程度越輕,發熱的程度也越輕。四肢冰冷、昏厥的症狀應該用瀉藥來治療,如果反而用發汗的方法,一定會造成口瘡紅腫潰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