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集成》~ 卷一 (5)
卷一 (5)
1. 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上第一
其略曰。寒乃北方寒水。在人則為兩腎。果然則春傷於風。以為不藏魂乎。夏傷於暑。以為不藏神乎。妄孰大焉。)雖然時令傷風寒之病。未初有不由表而入者。豈復有不有惡風寒而發者邪。仲景氏於中風傷寒之二證。必稱惡風惡寒者。以為何如乎。近又觀中西惟忠辨溫病云。
嗚呼此何以知其不即病。而至春至夏而變乎。倘能知焉乎。不若速施之治。而不使其寒毒之藏肌膚也。又何俟其至春至夏而變乎。孰謂素難之不妄虖。以余觀之。惟忠之妄。甚於希哲。何者希哲之言。本出錢潢吐唾之餘。固不足以掛諸牙頰。惟忠則以拔群之才。刻意仲景氏之書。
自以為千載一人。視天下醫者。猶螻蟻然。然而其言狂妄若斯。可不辨乎。夫古昔聖人之所以知夫春溫夏熱。皆出一寒毒者。蓋本諸貴賤異等。苦樂殊業之源。仰觀俯察。然後知之。豈其人自知之謂乎哉。假令有明者能知之者。將何術可以療諸未發乎。顯然太陽淺證。猶尚有失之治。
以至少陽陽明而斃者。而矧沉潛伏匿之邪。其孰能謀之於未發乎。惟忠之妄。豈不甚於希哲耶。且夫邪氣之潛而不見者。世固甚多。若夫痘瘡之發於胎毒。風犬傷。楊梅毒之再發者。此皆伏邪在身。而不自知覺者也。他如史傳所記扁鵲之於桓侯。倉公之於齊丞相舍人奴。華佗於嚴盺。
亦皆預知之數日數月前者也。又古有行漸毒之術者。人雖服其藥。當時不覺其遭害。至經數月之久。其毒忽發。發則死矣。又如水銀輕粉之類。雖稱多毒乎。其發也。亦必在數日之後也。由此推之。寒毒之留連於人身。至春夏而發者。亦何疑之有。余嘗於十餘載前。著溫病考一編。
備言其義。丙辰之春。祝融奪稿。今不復存矣。因聊舉其大義。以俟知音。雖然仲景氏逝矣。孰知余言之不狂。
〔七〕病有發熱惡寒者。發於陽也。無熱惡寒者。發於陰也。發於陽七日愈。發於陰六日愈。以陽數七。陰數六故也。
此條三陰三陽大綱領。寒熱虛實之原本。不可不明也。但其發於陽七日愈以下。王叔和所補。今不取也。按玉函經以此一節為太陽篇開卷第一章。可謂仲景氏真面目也。後人不知。妄次之溫病章後。遂遣全編大法。不復明於世。悲哉。夫外邪之岐而為寒熱兩途者。固非邪氣有二也。
皆由其人虛實而已。所謂陰陽二字。指其人固有寒熱虛實之殊而言。太陽少陽陽明皆屬實熱。少陰太陰厥陰皆屬虛寒。可以見矣。其發於陽之始。謂之太陽。發於陰之始。謂之少陰。太陽終乎陽明。少陰終乎厥陰。少陽與太陰。皆其間證而已。此章就其病發之始而言。所以稱發也。
先輩諸醫。不通此義。妄分風寒於二邪。以發於陽者為中風。以發於陰者為傷寒。指陰陽以為風寒。指無熱以為未發熱。(方有執喻昌魏荔彤及金鑑皆爾。)雖然風寒本一邪氣。非岐而有二也。營衛亦是仲景氏之所不取焉。且無熱之與未發熱。文義大異。豈可混同乎。其說至此而窮矣。
白話文:
大概來說,寒氣是北方的寒水,在人體內則為兩腎。春天傷風,是因為魂魄沒有好好收藏;夏天傷暑,是因為精神沒有好好收藏,這些說法太過誇張了。雖然時令性的風寒病,一開始不都是從表邪入侵的,但怎麼會有不惡風寒就發病的呢?張仲景在論述中風傷寒兩種證候時,一定會提到惡風惡寒,這是為什麼呢?最近又看到《溫病條辨》一書。
唉,怎麼能知道這種病不會立刻發作,卻要等到春夏才變化呢?如果能知道的話,不如及早治療,不要讓寒毒藏在肌膚裡,又何必等到春夏才變化呢?誰說素問的說法不荒謬呢?依我看,《溫病條辨》的謬誤比《傷寒論》還嚴重。為什麼呢?因為《傷寒論》的說法,本是錢潢隨口所說,不足掛齒,而《溫病條辨》的作者,卻以拔尖的才華,刻意鑽研張仲景的著作,自以為是千載難逢的人才,看天下醫生如同螻蟻一般,然而他的言論卻如此狂妄,怎能不辨析呢?
古代聖人之所以知道春溫夏熱都來自於寒毒,是基於貴賤不同,勞苦程度不同的道理,仰觀俯察,然後才能知道,難道是他們自己就明白的呢?假如有聰明人能知道,將用什麼方法治療未發之病呢?顯然,太陽病輕症尚且有治療失誤,導致病情發展到少陽、陽明而致死的例子,更何況是潛伏隱匿的邪氣,誰又能預知未發之病呢?《溫病條辨》的謬誤,豈不比《傷寒論》更甚嗎?
而且潛伏看不見的邪氣,世上有很多。像痘瘡發於胎毒,風犬傷,楊梅毒的復發,這些都是邪氣潛伏在體內,而自己不知道的。還有史書記載扁鵲預知桓侯的病情,倉公預知齊丞相舍人奴的病情,華佗預知嚴盺的病情,都是預知數日數月之前的。古代也有行漸毒的巫術,人服用藥物後,當時感覺不到危害,直到數月之後,毒性突然發作,發作就死了。又如水銀輕粉之類,雖然號稱毒性很大,但發作也一定在數日之後。由此推論,寒毒滯留在人體,到春夏發作,有什麼可懷疑的呢?我十多年前寫過一本《溫病考》,詳細闡述了這個道理,丙辰年春天,火災燒毀了稿子,現在不復存在了。因此,我簡單地說明一下大義,等待知音。雖然張仲景已經去世了,誰知道我的話是不是狂妄呢?
病症有發熱惡寒的,是發於陽的;沒有發熱惡寒的,是發於陰的。發於陽的七天痊癒,發於陰的六天痊癒,因為陽數為七,陰數為六。
這是三陰三陽綱領,寒熱虛實的根本,不可不明。但是「發於陽七日愈」以下,是王叔和所補,現在不採用。按《玉函經》把這一段做為太陽篇的開卷第一章,可以說是張仲景的真面目。後人不知道,把它錯誤地放在溫病章之後,於是全書的大法,就沒有再明白地展現在世人面前,悲哀啊!外邪分為寒熱兩種,並不是邪氣有兩種,而是由於個人的虛實不同。所謂陰陽二字,是指人體固有的寒熱虛實的不同而言。太陽、少陽、陽明都屬實熱,少陰、太陰、厥陰都屬虛寒,可以看出。其發病之初,稱為太陽;發病之初,稱為少陰;太陽病發展到陽明,少陰病發展到厥陰,少陽和太陰都是其間的證候而已。這一章就其病發之初而言,所以稱為發。
前輩醫生不通曉這個道理,錯誤地把風寒分為兩種邪氣,以發於陽的為中風,以發於陰的為傷寒,把陰陽等同於風寒,把無熱等同於未發熱(比如喻昌、魏荔彤和《金匱要略》都是這樣)。雖然風寒本是同一個邪氣,並不是分為兩種,營衛也是張仲景所不採用的。而且無熱和未發熱,意思大相徑庭,怎能混為一談呢?他的說法到此就窮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