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

卷八 (8)

1辨少陰病脈證並治第七

正珍曰。按儀禮燕禮有內羞。注云。羞籩之實。糗餌粉糍。疏云。此二物皆粉。稻米黍米所為也。釋名云。粉。分也。研米令分散也。合而考之。白粉即米粉。喻昌說是也。熬香二字。特於白粉言之。喻昌兼豬膚說之非矣。錢潢以白粉為粟粉。亦非矣。

〔三百十九〕少陰病。二三日咽痛者。可與甘草湯。不差者。與桔梗湯。

甘草湯方

甘草(二兩)

上一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半。去滓。溫服七合。日二服。(二服。外臺作三服。非。)

桔梗湯方

桔梗(一兩),甘草(二兩)

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溫分再服。(甘草二兩。外臺作三兩。溫分。玉函成本全書。並作分溫。是。)

劉棟曰。二湯皆少陰部位。權用之方也。

正珍曰。二方甘草皆生用。而不炙。宜熟察焉。外臺甘草湯方。亦無炙字。按甘草湯以下。治咽喉五方。蓋雜病論中之方。不可獨屬少陰病也。想因前條有咽痛一證。叔和氏遂以咽痛。為少陰一候。妄冠少陰病三字。以附載於此已。非謂不為仲景氏方也。

〔三百二十〕少陰病。咽中傷生瘡。不能語言。聲不出者。苦酒湯主之。

金鑑曰。咽痛不愈。若劇者咽中為痛。所傷漸乃生瘡。不能言語。聲音不出。所必然也。

錢潢曰。今之優人。每遇聲啞。即以生雞子白啖之。聲音即出。亦此方之遺意也。

張志聰曰。苦酒。醯也。

劉棟曰。此亦權用之方也。

正珍曰。按王肯堂。以苦酒為酒之苦者。非矣。本草綱目醋條。陶弘景曰。以有苦味。俗呼苦酒。張華博物志云。龍肉以醯漬之。則文章生。晉書張華傳云。陸機嘗餉張華鮓。於時賓客滿座。華髮器便曰此龍肉也。眾未之信。試以苦酒濯之。必有異。既而五色光起。機還問鮓主。

果云。園中茅積下得一白魚。質狀殊常。作鮓過羹。故相獻。合而考之。苦酒之為鮓。其尚何疑。肯堂妄人哉。

苦酒湯方

半夏(洗破如棗核十四枚),雞子(一枚去黃內上苦酒著雞子殼中)

上二味。內半夏。著苦酒中。以雞子殼。置刀環中。安火上。令三沸。去滓少少含咽之。不差更作。三劑。(玉函成本全書。覈字下。有大字。玉函無三劑二字。並當從之。全書三劑下。有服之二字。非也。)

按玉函經云。雞子一枚去黃。內苦灑於殼中。由是考之。本論二著字。俱是於字之誤。當改之。上苦酒。謂上好苦酒。外臺喉痹篇。引古今錄驗。載此方。作淳苦酒。可徵矣。言雞子一枚。去黃留白。納上好苦酒於其卵殼中也。(聖濟總錄。苦酒湯。治少陰病。咽中生瘡。語聲不出。

半夏十四枚。雞子一枚。去黃留白。入苦酒於蛋中。又以半夏。入苦酒內。以雞殼放剪刀環中。安火上。煮三沸。少少含咽。)

白話文

辨少陰病脈證並治第七

正珍說:根據《儀禮·燕禮》記載有「內羞」,註解中提到「羞籩之實」指的是糗餌和粉糍。疏文解釋這兩種食物皆為粉末,是以稻米和黍米製成。《釋名》提到「粉」即「分」,是將米研磨分散的意思。綜合考證,白粉就是米粉,喻昌的說法是正確的。文中「熬香」二字專指白粉而言,喻昌將豬膚與之聯繫是錯誤的。錢潢將白粉解釋為粟粉,也是不對的。

〔三百十九〕少陰病,二三日咽喉疼痛者,可用甘草湯治療;若未見效,則改用桔梗湯。

甘草湯方
甘草(二兩)
以上一味藥,加水三升,煮至一升半,去渣後溫服七合,每日兩次。(《外臺秘要》記載為每日三次,誤。)

桔梗湯方
桔梗(一兩)、甘草(二兩)
以上二味藥,加水三升,煮至一升,去渣後分兩次溫服。(《外臺秘要》記載甘草為三兩,《玉函》《成本》等版本記載「溫分」為「分溫」,正確。)

劉棟說:這兩種湯方皆針對少陰病部位的權宜之方。

正珍說:這兩方的甘草皆為生用,未經炙製,應仔細辨別。《外臺秘要》中的甘草湯方亦無「炙」字記載。從甘草湯以下的五個治療咽喉的方劑,實為雜病論中的方子,不能單純歸屬於少陰病。可能是因為前文提到咽痛症狀,叔和便將咽痛作為少陰病的表現,擅自加上「少陰病」三字附於此處。但這並非否定這些方子出自張仲景之手。

〔三百二十〕少陰病,咽喉生瘡潰爛,無法言語,聲音不出者,宜用苦酒湯治療。

《金鑑》說:咽痛若未治癒,嚴重者咽喉疼痛加劇,逐漸生瘡,導致無法說話,聲音不出,這是必然的結果。

錢潢說:現在的優伶遇到聲音沙啞時,常服用生雞蛋清,聲音即能恢復,也是此方的遺意。

張志聰說:苦酒即為醋。

劉棟說:此亦為權宜之方。

正珍說:王肯堂將苦酒解釋為苦味的酒,這是錯誤的。《本草綱目》醋條中,陶弘景提到因其有苦味,俗稱苦酒。張華《博物志》記載:「龍肉以醯(醋)醃製,則花紋顯現。」《晉書·張華傳》提到,陸機曾贈送張華醃魚,當時賓客滿座,張華打開器具一看,便說這是龍肉。眾人半信半疑,張華建議用苦酒浸泡,果然五色光芒閃耀。陸機後來詢問魚的來源,才知是從園中茅草堆下得一白色怪魚,製成醃魚後獻上。綜合考證,苦酒就是醋,毫無疑問。王肯堂所言實屬妄解。

苦酒湯方
半夏(洗淨剖開如棗核大,十四枚)、雞蛋(一枚,去黃留白,將苦酒倒入蛋殼中)
以上二味,將半夏放入苦酒內,雞蛋殼置於刀環(鐵圈)上,以火煮沸三次,去渣後少量含咽。若未見效,可再製一劑,連服三劑。(《玉函》《成本》版本「覈」字下有「大」字,《玉函》無「三劑」二字,應從之。部分版本載有「服之」二字,為衍文。)

《玉函經》提到:「雞蛋一枚,去黃後於殼內加入苦酒。」由此考證,原方中的「著」字應為「於」之誤。上等苦酒即為優質醋,《外臺秘要·喉痹篇》引《古今錄驗》載此方時寫作「淳苦酒」,可證。意指將雞蛋去黃留白,加入上等苦酒於蛋殼中。(《聖濟總錄》苦酒湯治療少陰病咽喉生瘡、無法言語:半夏十四枚,雞蛋一枚去黃留白,於蛋中加入苦酒,再將半夏浸於苦酒內,蛋殼置於剪刀環上,煮沸三次,少量含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