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

卷八 (5)

1辨少陰病脈證並治第七

〔三百七〕少陰病六七日息高者。死。

〔三百八〕少陰病脈微細沉。但欲臥。汗出不煩。自欲吐。至五六日自利。復煩躁不得臥寐者。死。

上十九條。王叔和所攙。當刪之。

〔三百九〕少陰病。始得之反發熱脈沉者。麻黃附子細辛湯主之。(宋板。作麻黃細辛附子湯。今依玉函成本全書。改之。)

錢潢曰,。始得之而即稱少陰病。則知非陽經傳邪。亦非直入中藏。乃本經之自感也。

正珍曰。少陰病謂脈微細。但惡寒欲寐也。凡三陰諸病。皆邪從其虛化者。而少陰實為之始。故云始得之也。其反發熱者。以其人裡虛而外實也。謂之皮者。對無熱惡寒發於陰為言。麻黃附子細辛湯。溫而散之則瘳。蓋太陽少陰合病也。

麻黃附子細辛湯方

麻黃(二兩去節),細辛(二兩),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

上三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成本全書。脫諸字。當補之。)

〔三百十〕少陰病。得之二三日。麻黃附子甘草湯微發汗。以二三日無里證。故微發汗也。(里字。依玉函成本全書。補之。)

上條兼太陽之發熱。故用細辛以代桂枝。此條無發熱。故不用細辛。而用甘草。意在預扶其里也。無里證者。以其未見自利嘔吐等證言之。又曰。少陰病得之二三日。寒邪在肌表。而未入於裡。故微發汗。若其二三日。與此湯不愈。延至四五日則必帶里證。真武湯條曰。少陰病二三日不已。

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四肢沉重疼痛。自下利者。此為有水氣。其人或咳。或小便利。或下利。或嘔者。真武湯主之是也。

麻黃附子甘草湯方

麻黃(二兩去節),甘草(二兩炙),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

上三味。以水七升。先煮麻黃一兩沸。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趙嗣真曰。四逆生附。配乾薑補中有發。二湯熟附。配麻黃髮中有補。

正珍曰。仲景氏之用附子。其與乾薑配者皆生。四逆。通脈四逆。白通加豬膽汁。茯苓四逆。乾薑附子諸劑是也。其與他藥配者皆炮。附子湯。真武湯。麻黃附子細辛湯。麻黃附子甘草湯。甘草附子湯。桂枝附子湯。桂枝加附子湯。桂枝去芍藥加附子湯。芍藥甘草附子湯。附子瀉心湯是也。

生用者。其證皆急。炮用者。其證皆緩。可見生則峻烈。炮則和緩。療體本自有別矣。趙說不可從也。

〔三百十一〕少陰病。得之二三日以上。心中煩不得臥。黃連阿膠湯主之。少陰病。得之二三日以上十字。宜從肘後方改作大病差後四字。臥字下當補者字。蓋梔子豉湯證之輕者。大病差後。胸中有餘熱而煩也。惟病後血液未充。不可徒解其熱故以芍藥雞子黃阿膠三物復其血液。

白話文

辨少陰病脈證並治第七

〔三百七〕患少陰病六七天,若見呼吸急促表淺者,為危重症,預後不良。

〔三百八〕少陰病脈象微細而沈,患者只想躺臥,雖出汗但不煩躁,且自覺想吐。至五六天時,出現腹瀉,又見煩躁不安、無法入睡者,為危重症,預後不良。

以上十九條為王叔和所增補,應刪去。

〔三百九〕少陰病初起時,反而發熱且脈沈者,宜用「麻黃附子細辛湯」治療。(宋版作「麻黃細辛附子湯」,現據《玉函》《成本全書》校正。)

錢潢注釋:初得病即稱為少陰病,可知並非陽經傳變之邪,亦非直接侵入臟腑,而是少陰經自身感受外邪所致。

正珍注釋:少陰病指脈象微細、僅惡寒而想睡。凡三陰病症,皆因邪氣趁虛而入,而少陰實為此類病變之始,故雲「初得之」。其「反發熱」者,是因患者裡虛而外實。「皮者」之稱,是相對於無熱惡寒的陰證而言。以麻黃附子細辛湯溫散寒邪,病可痊癒。此屬太陽與少陰合病的情況。

麻黃附子細辛湯方
麻黃(二兩,去節)、細辛(二兩)、附子(一枚,炮後去皮,破成八片)。
上三味藥,加水一斗,先煮麻黃至水減少二升,撇去浮沫,加入其餘藥材,煮取三升,去藥渣,溫服一升,每日三次。(《成本全書》缺「諸」字,應補上。)

〔三百十〕少陰病得病兩三天,用「麻黃附子甘草湯」微發其汗,因兩三天內無裡證,故僅輕微發汗。(「裡」字據《玉函》《成本全書》補入。)

前一條(三百九)兼有太陽病發熱,故用細辛代替桂枝;此條無發熱,故不用細辛而改用甘草,旨在預先固護裡氣。「無裡證」指尚未出現腹瀉、嘔吐等症狀。

麻黃附子甘草湯方
麻黃(二兩,去節)、甘草(二兩,炙)、附子(一枚,炮後去皮,破成八片)。
上三味藥,加水七升,先煮麻黃一兩沸,撇去浮沫,加入其餘藥材,煮取三升,去藥渣,溫服一升,每日三次。

趙嗣真評論:四逆湯用生附子配乾薑,補中兼發散;而此二湯用炮附子配麻黃,發散中兼補益。

正珍反駁:張仲景用附子時,凡與乾薑同用者皆為生附子,如四逆湯、通脈四逆湯、白通加豬膽汁湯、茯苓四逆湯、乾薑附子湯等。與其他藥物配伍者則用炮附子,如附子湯、真武湯、麻黃附子細辛湯、麻黃附子甘草湯、甘草附子湯、桂枝附子湯、桂枝加附子湯、桂枝去芍藥加附子湯、芍藥甘草附子湯、附子瀉心湯等。生附子用於急症,炮附子用於緩症,可見生用藥性峻烈,炮製後趨於和緩,療效本質有別。趙氏之說不足取。

〔三百十一〕少陰病得病兩三天以上,若見心中煩悶、無法安睡,宜用「黃連阿膠湯」治療。

此條「少陰病得之二三日以上」十字,應據《肘後方》改為「大病差後」四字。且「臥」字後需補「者」字。此證為梔子豉湯證之輕症,因大病初癒後,胸中餘熱未清而煩悶。唯病後血液未充,不可僅清熱,故用芍藥、雞子黃、阿膠三物滋養血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