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田正珍

《傷寒論集成》~ 卷七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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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 (7)

1. 卷七

傷寒行吐方之後。諸證皆去。唯胃中不和。其腹脹滿者。藥毒遺害也。調胃承氣可以解毒和胃。若夫發汗後之脹滿則否。故治法不同也。(前第六十六條發汗後腹脹滿者。厚朴生薑半夏甘草人參湯主之。)按成無己以吐為嘔吐。以脹滿為邪熱入胃。皆非矣。凡論中雲後者。皆以施治之後言之。

如發汗後下後皆爾。若夫邪熱入胃而脹滿者。內必有燥屎。攻之不暇。豈取乎調胃緩弱之將耶。

〔二百五十八〕太陽病若吐若下若發汗後。微煩小便數。大便因硬者。與小承氣湯和之愈。(成本全書並脫後字。當補之。玉函有之。)

喻昌曰。微煩小便數。大便因硬。皆是邪漸入里之機。故用小承氣湯和之。

〔二百五十九〕得病二三日。脈弱無太陽柴胡證。煩躁心下硬。至四五日雖能食。以小承氣湯。少少與微和之。令小安。至六日。與承氣湯一升。若不大便六七日。小便少者。雖不能食。但初頭硬後必溏。未定成硬。攻之必溏。須小便利屎定硬。乃可攻之。宜大承氣湯。(煩躁。成本全書作煩躁。非。不能食。宋板。作不受食非。今依成本全書改之。)

方有執曰。太陽不言藥。以有桂枝麻黃之不同也。少陽言藥。以專主柴胡也。凡以此為文者。皆互發也。

錢潢曰。須待也。

劉棟曰。六日。當作五六日。

正珍曰。承氣湯上。脫小字。當補之。四五日五六日。皆不大便之日數也。故下文承之云。不大便六七日。古文錯綜之妙。乃爾。否則至字。無所承當。前二百二十二條云。不大便五六日。上至十餘日。可見至字。暗寓不大便之義焉。不大便而能食。其屎才硬。而未燥之候。

若不大便而不能食。乃定硬為燥之診。宜與前二百二十五條互相參考矣。得病二三日。脈弱者。其熱不熾盛可知也。無太陽柴胡證。煩躁心下硬者。其邪已入里可知也。不大便至四五日者。其人雖能食。當以小承氣湯。少少與微和之。令小安也。少少者。不過三四合之謂。對一升而言也。

若少少與之而不得屎。延至五六日者。乃與小承氣湯一升。雖然。若其小便少者。則雖不大便至六七日。且不能食哉。攻之則令人溏。必待其小便數。屎為定硬。始可攻之。宜大承氣湯。

〔二百六十〕傷寒六七日。目中不了了。睛不和。無表裡證。大便難。身微熱者。此為實也。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成無己曰。目中不了了。睛不和者。邪熱內甚上熏於目也。

方有執曰。了了。猶瞭瞭也。

金鑑曰。目中不了了而睛和者。陰證也。睛不和者。陽證也。雖外無陽證。惟身微熱。內無滿痛。只大便難。亦為熱實。故曰此為實也。睛不和者。謂睛不活動也。

正珍曰。無表裡證者。謂表無惡寒發熱頭項強等證。里無腹滿便秘潮熱讝語等證也。劉棟惟忠以表裡證為柴胡證。非也。

白話文:

[卷七]

傷寒服用吐瀉藥後,各種症狀都消失了,唯獨胃部不適,腹部脹滿,這是藥物毒性殘留的後遺症。調胃承氣湯可以解毒和胃。但發汗後引起的脹滿則不同,所以治療方法也不一樣。(之前第六十六條提到發汗後腹部脹滿,用厚朴、生薑、半夏、甘草、人參湯治療。)成無己將「吐」理解為嘔吐,「脹滿」理解為邪熱入侵胃部,這都是錯誤的。文中所有提到「後」字的,都是指治療之後的情況。

例如發汗後、瀉下後都是如此。如果真是邪熱入侵胃部而導致脹滿,那腸道內一定有乾硬的糞便,需要及時攻下,怎麼能用調和胃氣、緩解症狀的藥物呢?

(二百五十八)太陽病,無論是嘔吐、瀉下還是發汗後,出現微煩、小便次數多、大便乾燥的情況,服用小承氣湯就能痊癒。(《成本全書》中此條缺少「後」字,應當補上;《玉函》中有此條。)

喻昌說:微煩、小便多、大便乾燥,都是邪氣逐漸入侵內臟的徵兆,所以用小承氣湯調和治療。

(二百五十九)得病二三日,脈象微弱,沒有太陽病或少陽病(柴胡證)的症狀,卻煩躁不安,心下堅硬。到四五天,即使能吃東西,也要服用少量小承氣湯,慢慢地緩解症狀,讓病人稍微舒適一些。到第六天,服用一升承氣湯。如果六七天都沒有大便,小便量少,即使不能吃東西,但一開始大便乾燥,之後一定會變稀軟,還沒完全乾燥成硬便,攻下它就一定會變稀軟。必須等到小便量增多,大便乾燥成硬便後,才能攻下,此時宜用大承氣湯。(「煩躁」,《成本全書》作「煩燥」,錯誤;「不能食」,宋版作「不受食」,錯誤,現依《成本全書》修改。)

方有執說:太陽病不論及藥物,是因為有桂枝、麻黃等不同的藥物;少陽病則論及藥物,是因為專主柴胡。凡是以此為文章的人,都互相矛盾。

錢潢說:需要等待時機。

劉棟說:「六日」應當改為「五六日」。

張仲景說:承氣湯前面漏掉了「小」字,應該補上。四五日、五六日,都是指沒有大便的天數,所以下文承接上文說「不大便六七日」。古文的錯綜複雜妙處就在於此,否則「至」字就沒有承接的對象了。之前第二百二十二條說「不大便五六日,上至十餘日」,可見「至」字暗含了沒有大便的意思。「不大便」而能吃東西,說明大便只是乾燥,還沒有完全乾燥;

若「不大便」而不能吃東西,則說明大便已經乾燥,是燥熱的症狀,宜與之前第二百二十五條互相參考。得病二三日,脈象微弱,說明病情並不嚴重;沒有太陽病或少陽病(柴胡證)的症狀,卻煩躁不安,心下堅硬,說明邪氣已經入侵內臟;不大便到四五天,即使能吃東西,也應該服用少量小承氣湯,慢慢地緩解症狀,讓病人稍微舒適一些。「少量」指不過三四合,與一升相比而言。

如果服用少量藥物而沒有排便,延至五六天,就服用一升小承氣湯。然而,如果小便量少,即使六七天沒有大便,而且不能吃東西,攻下它就會導致大便稀軟。必須等到小便量增多,大便乾燥成硬便後,才能攻下,此時宜用大承氣湯。

(二百六十)傷寒六七天,眼睛模糊不清,眼珠不靈活,沒有表裡症狀,大便困難,身體微熱,這是實證,應該迅速攻下,宜用大承氣湯。

成無己說:眼睛模糊不清,眼珠不靈活,是邪熱內盛,熏蒸眼睛的緣故。

方有執說:「了了」同「瞭瞭」,意思是很清楚的樣子。

金鑑說:眼睛模糊不清但眼珠靈活的是陰證;眼珠不靈活的是陽證。雖然沒有外在的陽證,只有身體微熱,內在也沒有脹滿疼痛,只有大便困難,也是熱盛實證,所以說這是實證。眼珠不靈活是指眼珠不能動彈。

張仲景說:沒有表裡症狀,是指沒有惡寒發熱、頭痛項強等表證,也沒有腹脹、便秘、潮熱、神志不清等裡證。劉棟、惟忠將表裡症狀等同於柴胡證,這是錯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