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田正珍

《傷寒論集成》~ 卷七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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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 (3)

1. 卷七

金鑑曰。是太陽之邪。未悉入陽明。猶在表也。當仍從太陽傷寒治之。發汗則愈。宜麻黃湯。

錢潢曰。此條脈證治法。皆寒傷營也。而仲景何故以陽明病冠之邪。蓋以太陽中篇之第一條曰。惡寒體痛。脈陰陽俱緊者。名曰傷寒。其次條又曰。惡風無汗而喘者。麻黃湯主之。此條雖亦無汗而喘。然無惡風惡寒之證。即陽明所謂不惡寒反惡熱之意。是以謂之陽明病也。

正珍曰。不惡寒惡熱大便硬。皆陽明證也。故有此等證者。每以陽明稱之。汪琥云。無汗而喘。但浮不緊。何以定其為陽明病。必其人目痛鼻乾身熱不得眠。故云陽明病也。雖然。此是素問陽明病之證。即仲景氏大青龍湯所主。安在其為陽明乎。

〔二百四十三〕陽明病。發熱汗出者。此為熱越。不能發黃也。但頭汗出身無汗。劑頸而還。小便不利。渴引水漿者。此為瘀熱在裡。身必發黃。茵陳蒿湯主之。(成本脫汗出者之者及蒿字。當補之。引字一本作飲非。)

成無己曰。但頭汗出身無汗。劑頸而還者。熱不得越也。小便不利。渴飲水漿者。熱甚於胃津液內竭也。

正珍曰。陽明病。發熱汗出而渴者。白虎加人參湯證也。若發熱汗多而不渴者。此為有燥屎。大承氣湯證也。二證俱不能發黃。以其熱發揚也。越猶言發。劑猶言限。詳見於前。瘀蓋與菸通用。衣虛切。音於。說文云。菸。郁也。瘀熱即鬱熱也已。先輩諸家不達此義。或謂熱之不得越。

譬猶瘀血之不行。是以謂之瘀熱。籲。迂亦甚矣。若其但頭汗出者。鬱熱不越。上蒸攻頭也。其身發黃者。其熱外薄肌膚而鬱蒸也。茵陳蒿湯。以通大便。則鬱從而解矣。金鑑云。小便不利。濕蓄膀胱也。非也。何者。濕是外邪之名。猶風之與暑也。故曰中濕中風中暑。則可。

若謂濕蓄某處。風蓄某處。暑蓄某處則不可。況非此證本從中濕而來者乎。

茵陳蒿湯方

茵陳蒿(六兩),梔子(十四枚擘),大黃(二兩去皮)

上三味。以水一斗二升。先煮茵陳。減六升。去滓。內二味。煮取三升。去滓。分溫三服。小便當利。尿如皂莢汁狀色正赤。一宿腹減。黃從小便去也。(減全書作取非玉函成本全書。俱脫二升二字。當補之。六升下。肘後。千金外臺並有去滓二字。分三服。玉函。成本。俱作分溫三服是。今從之。)

小便當利以下二十三字。後人所攙。當刪之。何則。此證小便不利者。因瘀熱熬津液。而不因停飲。故方中。無一品之主利水者。則小便當利之語。頗失主當。徵一也。夫服大黃者。雖無病之人。其尿皆赤。豈惟黃病而然耶。又其黃從小便去一語。尤為無謂。蓋黃之解於此湯。

病根已去也。豈在從小便去乎。果是則表病面赤。發汗而去。亦謂赤從其汗去乎。徵二也。一宿腹減之語。依後之茵陳蒿湯腹微滿文而言。然諸治腹滿方。俱未見方後有腹減之文者。豈獨於其微滿者而言乎。徵三也。三徵既得。攙其可掩邪。一說云。黃從小便去之黃。指大黃而言。

白話文:

[卷七]

金鑑認為,這是太陽邪氣,尚未深入陽明經,仍在表證階段,應當沿用治療太陽傷寒的方法,發汗即可痊癒,宜用麻黃湯。

錢潢認為,這條脈證治法,都是寒邪傷及營氣,但仲景為何以陽明病來命名呢?蓋因《傷寒論》太陽篇的第一條記載:「惡寒體痛,脈陰陽俱緊者,名曰傷寒。」,其次條又說:「惡風無汗而喘者,麻黃湯主之。」此條雖然也是無汗而喘,但沒有惡風惡寒的症狀,符合陽明病「不惡寒反惡熱」的特徵,所以稱之為陽明病。

正珍認為,不惡寒而惡熱,大便乾燥,都是陽明證,因此出現這些症狀的,常被稱為陽明病。汪琥說,無汗而喘,脈象浮而並不緊,怎能確定是陽明病呢?必須病人眼睛疼痛、鼻子乾燥、全身發熱、睡不著覺,才能稱為陽明病。雖然如此,這是《素問》中陽明病的症狀,也是仲景所說的《大青龍湯》的主治症狀,為何又說是陽明病呢?

陽明病,發熱出汗的,這是熱邪外洩,不會發黃。但只有頭部出汗,身體不出汗,汗液只到頸部就停止,小便不利,口渴想喝水,這是瘀熱在裡,身體一定會發黃,茵陳蒿湯主治。(原文缺字已補全)

成無己認為,只有頭部出汗,身體不出汗,汗液只到頸部就停止,是熱邪不能外洩;小便不利,口渴想喝水,是熱邪侵犯胃部,津液枯竭。

正珍認為,陽明病,發熱出汗而口渴的,是白虎加人參湯的病症;如果發熱出汗多而不口渴的,是有燥屎,是大承氣湯的病症。這兩種情況都不會發黃,因為熱邪得以發散。 「越」同「發」,「劑」同「限」,詳見前文。「瘀」與「鬱」通用,音同「於」。《說文解字》云:「鬱,郁也。」瘀熱就是鬱熱。前輩諸家不明白這個意思,或者說熱邪不能外洩,譬如瘀血不能運行,所以稱為瘀熱,真是迂腐至極!如果只是頭部出汗,是鬱熱不能外洩,上蒸攻頭;如果身體發黃,是熱邪侵犯肌膚而鬱蒸。茵陳蒿湯,通過通利大便,則鬱熱得以消除。金鑑說,小便不利,是濕邪蓄積在膀胱,這是錯誤的。因為濕是外邪的名稱,如同風、暑一樣,所以說中濕、中風、中暑是可以的,但說濕邪蓄積在某處、風邪蓄積在某處、暑邪蓄積在某處就不對了。況且,這個病症本來就不是因濕邪而起。

茵陳蒿湯方:

茵陳蒿(六兩)、梔子(十四枚,去核)、大黃(二兩,去皮)

以上三味藥,加水一斗二升,先煮茵陳,減少到六升,濾去藥渣,加入另外兩種藥,煮到三升,濾去藥渣,分三次溫服。

(原文後面的部分,關於小便當利等等描述,被認為是後人添加的,應該刪除,因為這些描述與藥方及病症不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