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卷七
〔二百三十八〕陽明病,脅下硬滿,不大便而嘔,舌上白胎者,可與小柴胡湯:上焦得通,津液得下,胃氣因和,身濈然汗出而解也。
成無己曰:陽明病,腹滿,不大便,舌上胎黃者,為邪熱入府可下;若脅下硬滿,雖不大便,而嘔,舌上白胎者,為邪未入府,在表裡之間,與小柴胡湯以和解之。
程應旄曰:脅下硬滿,不大便而嘔,自是大柴胡湯證也,其用小柴胡湯者,以舌上白胎,猶帶表寒故也;若胎不滑而澀,則所謂舌上乾燥而煩,欲飲水數升,謂裡熱已耗及津液,此湯不可主矣。
錢潢曰:此亦陽明兼少陽之證也,上文雖潮熱,而大便反溏,小便自可也;此雖不大便,而未見潮熱,皆為陽明熱邪未實於胃之證。
劉棟曰:上焦得通以下,後人之注,誤混本文也。
正珍曰:脅下硬滿,乃小柴胡本條所謂脅下痞硬者也。胎與炲古字通用,炲,煤也,字本作炱。小補韻會炱字注云:「說文灰,炱煤也。徐曰:火煙所生也。」字典云:「炱,集韻。或書作炲,湯來切音胎。玉篇:炱煤,煙塵也。」合而考之,胎之為炲明甚。《痙濕暍篇》云:「舌上如胎者,以丹田有熱,胸中有寒。」如字可味矣。一說云:胎,苔也,非也。蓋炲者火煙所生,而傷寒舌胎,亦是熱氣所生,於義尤為深切著明;若夫苔者水氣所生,與傷寒舌胎之義冰炭相反,下筆詳慎,智慮周密者,當不應若是。
〔二百三十九〕陽明中風,脈弦浮大,而短氣,腹都滿,脅下及心痛,久按之氣不通,鼻乾,不得汗,嗜臥,一身及目悉黃,小便難,有潮熱,時時噦,耳前後腫,刺之小差;外不解病,過十日脈續浮者,與小柴胡湯;脈但浮無餘證者,與麻黃湯;若不尿,腹滿加噦者,不治。
劉棟曰:此條後人之所記也,因太陽中篇,太陽病十日以去脈浮細之條,又論柴胡湯麻黃湯之別也。
〔二百四十〕陽明病,自汗出,若發汗,小便自利者,此為津液內竭,雖硬不可攻之,當須自欲大便,宜蜜煎導而通之;若土瓜根,及大豬膽汁,皆可為導。(玉函:發字下,有其字,無及字;成本及字下,有與字。)
成無己曰:津液內竭,腸胃乾燥,大便因硬,此非結熱,故不可攻,宜以藥外治而導引之。
方有執曰:竭,亦亡也。
金鑑曰:雖大便硬,而無滿痛之苦,不可攻之。
正珍曰:小便自利,當作小便不利,傳寫之誤也。故下文承之云:「此為津液內竭,乃前第五十九條所謂大下之後,復發汗,小便不利者,亡津液是也。」蓋小便以自利為常,以不利為病,惟其常,則津液內竭四字,無所照應也。且《傷寒論》中雲小便自利者,每於其當不利,而反快利如常者而言。太陽中篇,抵當湯諸條可見矣;今此條突然言之,益知其誤寫無疑焉。先輩諸家,未有一言及此者,嗚呼!讀書若斯疏漏,豈足窺古人精微之訓哉!(又按土瓜根方見肘後方)
卷七
第二百三十八條
陽明病患者,若出現脅下硬滿、不大便且嘔吐、舌上白苔的症狀,可用小柴胡湯治療。服用後,上焦氣機通暢,津液得以下行,胃氣因而調和,身體會微微出汗而痊癒。
成無己說:陽明病若腹滿、不大便、舌苔黃,是邪熱入腑,可用瀉下法治療;但如果脅下硬滿,雖不大便卻嘔吐、舌苔白,表示邪未入腑,處於半表半裡之間,可用小柴胡湯和解。
程應旄認為:脅下硬滿、不大便且嘔吐,本應是大柴胡湯的適應證,但若舌苔白,仍有表寒,則用小柴胡湯;若舌苔乾澀,出現口乾煩渴、想大量飲水,表示裡熱已耗傷津液,此時小柴胡湯就不適合了。
錢潢指出:這是陽明兼少陽之證,前文雖有潮熱,但大便溏、小便正常;此條雖不大便,卻無潮熱,皆為陽明熱邪未完全入胃的表現。
劉棟認為「上焦得通」以下的文字是後人註解混入正文。
正珍考證:「脅下硬滿」即小柴胡湯條文中的「脅下痞硬」。「胎」是「炲」的古字,指火煙生出的灰垢。舌苔是熱氣所生,與水氣生的苔蘚不同,故不可混淆。
第二百三十九條
陽明中風患者,脈象弦浮大,並有氣短、腹部脹滿、脅下及心窩疼痛,按壓久了會氣悶不暢,鼻乾、無汗、嗜睡、全身及眼睛發黃、小便困難、潮熱、時常打嗝、耳前後腫脹,針刺後稍緩解。若十日後脈仍浮,可服小柴胡湯;若僅脈浮無其他症狀,用麻黃湯;若不排尿、腹脹加重且打嗝不止,則難以救治。
劉棟認為此條是後人根據太陽病篇相關條文補充。
第二百四十條
陽明病若自汗出,或發汗後小便通利,表示津液耗竭,即使大便硬也不可用瀉下法,應等待患者自然排便,可用蜜煎導法或土瓜根、大豬膽汁外治通便。
成無己解釋:津液不足導致腸燥便秘,非熱結,故不可攻下,應外用藥物導引。
方有執認為「竭」即「亡」之意。
《金鑑》強調:大便雖硬但無脹痛,不可攻下。
正珍指出:「小便自利」應為「小便不利」,因津液內竭與小便不利相關,且《傷寒論》中「自利」多用於異常情況,此處屬誤寫。前人多未察覺此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