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

卷六 (10)

1辨陽明病脈證並治第四

一身皮膚上摸摩之。而自以為非吾身也。猶隔靴搔癢之意。便是人而非人。故曰不仁也。然而考之素問。(出逆調論)不仁且不用。名曰肉苛。苛乃苛政之苛。亦有不仁之意存焉。可見太衝非人之訓。大非古人命名之義也。若其所謂口中不仁者。或口不能言語。或口不覺寒熱痛癢。

或口不能辨五味。皆謂之口中不仁。豈唯不知味一事。為然乎。

〔二百三十〕,二陽並病。太陽證罷。但發潮熱。手足漐漐汗出。大便難而讝語者。下之則愈。宜大承氣湯。

成無己曰。本太陽病並於陽明。名曰並病。太陽證罷。是無表證。但發潮熱。是熱並陽明。一身汗出為熱越。今手足漐漐汗出。是熱聚於胃也。必大便難而讝語。經曰手足漐然而汗出者。必大便已硬也。與大承氣湯。以下胃中實熱。(正珍按。手足漐漐汗出者。言至手足之未漐漐然汗出也。詳見二百十八條。成注誤矣。)

程知曰。並病者。一經證多。一經證少。有歸併之勢也。

惟忠曰。此俟其表之已除。而後攻其里者也。

〔二百三十一〕陽明病。脈浮而緊。咽燥口苦。腹滿而喘。發熱汗出。不惡寒反惡熱身重。若發汗則躁。心憒憒反讝語。若加溫針。必怵惕煩躁。不得眠。若下之則胃中空虛。客氣動膈。心中懊憹。舌上胎者。梔子豉湯主之。若渴欲飲水。口乾舌燥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若脈浮發熱。

渴欲飲水。小便不利者。豬苓湯主之。(則躁之躁。成本作燥。非。當改之。千金翼。心字下。有中字。憒憒下。有而字。胎字上。有白字。皆當從而補之。玉函千金翼。並無加人參三字。非也。不可從矣。溫針。成本作燒針。)

成無己曰。憒憒者。心亂。

方有執曰。怵惕。恐懼貌。

正珍曰。陽明病。至身重二十七字。乃熱結在裡。而無燥屎之證。與前三陽合病條同焉。宜與白虎湯。以挫其熱。若認其脈之浮以為表未解而發其汗。則津液越出。大便為硬。令人煩躁心亂而反讝語。乃承氣證也。謂之反者。以其發汗不徒無益。反使之增劇也。若加溫針。則致火逆。

怵惕煩躁不得眠。所謂太陽傷寒者。加溫針必驚。是也。乃桂枝去芍藥加蜀漆牡蠣龍骨湯。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等證也。若認其腹滿汗出惡熱。以為有燥屎。而下之則胃中空虛。客氣動膈。令人心下痞硬。所以然者。以本無燥屎也。乃甘草瀉心湯證也。心中懊憹以下。不與上文相屬。

當別為一條也。心中懊憹上。當補入陽明病三字。蓋脫簡也。若其旨義。則太陽篇中已具。茲不復解云。(胎字說。見後二百三十八條注中)又按。梔子豬苓二證。並非陽明病。而冒以陽明病者。以舌胎口渴。皆為陽明部位證也。

或疑此章。心中懊憹以下。別為一章。似未必是。何也。心中懊憹。舌上胎者。必是下後一證。與上文相接。且下二證。亦必下後變證耳。余曰。否。不然也。何則。此章始不云主方。其誤發汗。亦不云主方。其誤加溫針。亦復不云主方。豈獨於下後。突然列數證。揭數方乎。

白話文

《辨陽明病脈證並治第四》:

  1. 皮膚感覺異常
    觸摸全身皮膚時,感覺不像是自己的身體,如同隔著靴子搔癢,稱為「不仁」。《素問·逆調論》提到「不仁且不用」稱為「肉苛」,「苛」有嚴苛之意,與「不仁」相關。所謂「口中不仁」,可能表現為口不能言、對冷熱疼痛無感,或無法辨別五味,不僅限於味覺失靈。

  2. 二陽併病(太陽轉陽明證)
    太陽病症狀消失後,出現潮熱、手足微微出汗、大便困難且胡言亂語,宜用「大承氣湯」攻下實熱。註解指出,此為熱邪聚於胃腸,手足出汗標誌大便已硬結。另有觀點認為,此屬表證已解後再攻裡的治療策略。

  3. 陽明病誤治變證
    陽明病若脈浮緊、咽乾口苦、腹滿喘熱、汗出惡熱、身重,本應用白虎湯清熱。誤發汗會導致煩躁譫語;誤用溫針則引發驚恐失眠;誤下則胃虛邪擾,出現心下懊憹(可選「梔子豉湯」)。若口渴舌燥,用「白虎加人參湯」;若兼小便不利,用「豬苓湯」。

註解強調,舌苔與口渴雖屬陽明範疇,但梔子、豬苓湯證未必皆為陽明治誤下後諸證應分開討論,不可全歸於陽明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