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

卷六 (9)

1辨陽明病脈證並治第四

不知柴胡條。亦有稱過經者矣。

〔二百二十八〕傷寒四五日,脈沉而喘滿。沉為在裡。而反發其汗,津液越出,大便為難。表虛里實,久則讝語。

滿同懣悶也。越猶言發。字典越字注云:又散也。左傳昭四年:「風不越而殺。」注:越,散也。又爾雅釋言:「越,揚也。」注謂發揚。周語:「汨越九原。」注:越,揚也。晉語:「使越於諸候。」注:發聲聞也。言:傷寒四五日,脈沉而喘悶,此為邪氣在裡,以脈沉故也。合次條及後二百三十一條考之。

此證宜以白虎湯以解其裡熱。而反發汗,津液發出,則胃中乾燥,大便因為難。難者,求而不得之辭;以屎既為硬故也。此為表虛里實。至其久則發讝語,以穢氣犯神明也。宜用大小承氣下之。

〔二百二十九〕三陽合病,腹滿身重,難以轉側,口不仁而面垢,讝語遺尿。發汗則讝語;下之則額上生汗,手足逆冷。若自汗出者,白虎湯主之。(「而」字,依成本玉函補之;玉函「尿」作「溺」,「逆」作「厥」;脈經「口」字下,有「中」字,無「若」字。)

金鑑曰:三陽合病者,太陽之頭痛發熱,陽明之惡熱不眠,少陽之耳聾寒熱等皆具也。

劉楝曰:口不仁者,謂口爽不知五味也。

發秘曰:「白虎湯主之」五字,當移遺尿句下讀焉。以古人為文法所拘,故綴於條末。(正珍按:宮義方解亦同焉。)

惟忠曰:此以其邪之熾於二陽(素問陰陽別論云二陽陽明也),不宜發汗,不宜下,故挫其勢於裡者也。

正珍曰:此證雖以三陽命焉,腹滿,身重,讝語,皆屬陽明內熱之病。故不發汗,不和解,唯用大寒以挫其壯熱也。「發汗則讝語」下似脫一「甚」字,當補之。痙濕暍篇云:太陽中暍云云,發汗則惡寒甚;加溫針則發熱甚;數下之則淋甚。以此文勢考之,脫簡明甚。若其發汗則讝語甚者,

由津液越出,大便燥結也。如斯者,當議大小承氣湯也。若其下之則額上生汗(痙濕暍篇曰:濕家下之,額上汗出微喘,小便不利者死。可見下後額上汗出者,果為虛寒危急之證矣),手足逆冷,或自汗出者,大便未硬,其里未實,而下之頗早故也。如是者,急可救之,宜通脈四逆湯。

(厥陰篇曰:大汗若大下利而厥冷者,四逆湯主之;下利清穀,裡寒外熱,汗出而厥者,通脈四逆湯主之。)按病證曰:「不仁」者,寒熱痛癢並不知覺之名。(病源云:搔之如隔衣,不覺知,是名為不仁也。)譬諸不仁人,路視人之患難,恝然無介於心,是以謂之不仁。素問痹論云:皮膚不營,故為不仁。程氏遺書云:醫察以不認痛癢謂之不仁;人以不知覺不認義理為不仁,譬最近是也。正字通以痿痹為不仁;後漢書班超傳注,以不遂為不仁,皆非也。馬蒔素問注云:果核中有仁,惟肉無所知,則若有不能如仁有生意矣;其說迂遠,不可取也。香川太衝行余醫言云。

白話文

《辨陽明病脈證並治第四》

【第二百二十八條】
傷寒病四五日時,若脈象沈而兼有喘息胸悶的症狀。脈沈代表病邪在體內,此時若誤用發汗法,會導致體內津液外散,進而造成大便困難。這種表虛裡實的狀況若持續日久,患者可能出現譫語(神志不清、胡言亂語)。

「滿」在此指胸悶不適,「越」有散發之意。此段指出傷寒四五日時,脈沈且喘息胸悶,顯示邪氣已深入體內。若誤用發汗法,津液外散將使胃部乾燥,大便因而難以排出(即糞便變硬)。這種表虛裡實的情況,長期可能引發譫語,因穢濁之氣侵擾心神所致。此時宜用大、小承氣湯攻下治療。

【第二百二十九條】
太陽、陽明、少陽三陽經同時受邪,症狀包括腹部脹滿、身體沈重難以翻身、口舌麻木不知味、面部污垢、譫語及小便失禁。此時若發汗,譫語會加重;若誤用瀉下法,則會導致額頭冒冷汗、手腳冰冷。若患者有自發性出汗,則應以白虎湯為主方治療。

補充討論:

  1. 三陽合病指太陽病的頭痛發熱、陽明病的怕熱失眠、少陽病的耳鳴寒熱等症狀同時出現。
  2. 「口不仁」指口中麻木,無法辨別五味。
  3. 有學者認為「白虎湯主之」應接在「遺尿」句後,因古人行文習慣所致。
  4. 此證雖名為三陽合病,但腹滿、身重、譫語等皆屬陽明內熱,故不宜發汗或攻下,而應用大寒之白虎湯清熱。
  5. 若誤發汗導致譫語加重,是因津液虧損、大便燥結,此時應考慮大、小承氣湯;若誤用瀉下法而出現額頭冷汗、手腳冰冷或自汗,則因裡虛寒所致,宜用通脈四逆湯急救。

名詞詮釋:

  • 「不仁」:指身體局部失去知覺(如麻木),源自《病源》「搔之如隔衣不覺」之說,比喻對外界刺激無感,如同不仁之人對他人苦難無動於衷。此概念與《素問》「皮膚不營故不仁」及理學家「不認痛癢為不仁」的解釋相通,後世注釋若將「不仁」解為痿痹或生理缺陷,均非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