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田正珍

《傷寒論集成》~ 卷六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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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 (8)

1. 辨陽明病脈證並治第四

此證診其腹。則必有糞塊五六枚應於手也。後藤省所著。傷風約言中所謂若夫里結必有裡熱。硬糞多少。阻住去路。臍下底如著餅。或如杏核雞卵者是也。如是者。宜以大承氣湯下之。若其不煩且能食者。但硬而已。與小承氣湯可也。大承氣湯一句。當在也字下。而在於此者。

乃本論屬辭之法也耳。金鑑以為錯置。非也。或問曰。嘗詳和蘭解體之實說。所謂胃府。唯是容受水穀之所。而非燥屎所留也。水穀之作穢物。必在入腸之後也。今謂胃中有燥屎者何也。予曰。凡陽明病。大便不通者。皆由邪之聚胃中也。屎雖則在腸中。使之硬且燥者。實由邪之入胃。

且也腸胃原是一府。胃為本。腸為末。固非他物。故舉胃隸腸。概言胃中有燥屎已。譬諸趙穿弒靈公。而書曰趙盾弒其君。蓋盾之出奔也。穿承其風旨而弒之也。(事出左傳宜公二年。)

〔二百二十六〕陽明病。下血讝語者。此為熱入血室。但頭汗出者。刺期門。隨其實而寫之。濈濈然汗出則愈。(玉函脈經。刺字上。有當字。為是。成本。寫作瀉。古字通用也。)

此論婦人陽明病。熱入血室者也。病狀如是。當必自愈。以熱隨血而下也。詳見太陽下篇。若其但頭汗出者。瘀熱在裡。而不得越故也。當刺期門以瀉其鬱熱。則熱得發越。遍身濈然汗出而愈。其不用茵陳蒿湯者。以未及腹滿煩渴小便不利等。自無發黃之勢也。按太陽下篇。

婦人中風刺期門者。以胸脅下滿也。此條刺期門者。以瘀熱在裡也。注家皆謂期門肝之募。肝主血。故刺之以瀉血室之熱。果如此說乎。凡熱入血室諸條。何不及刺法乎。成無己謂奪血者無汗。故但頭汗出也。不知傷寒發黃證。其先致頭汗者。亦以為奪血之由乎。王三陽云。

此男子亦有之。夫下血讝語者。男子固當有之。雖然所謂血室。即是子宮。男子豈有之乎。方有執金鑑。亦皆以為丈夫之病。不可從矣。再按。金匱以此章。入婦人雜病篇。脈經亦然。

〔二百二十七〕汗出讝語者。以有燥屎在胃中。此為風也。須下之。過經乃可下之。下之若早。語言必亂。以表虛里實故也。下之則愈。宜大承氣湯。(須下之之之字。宋板作者。今依成本。改之。則字依成本及玉函補之。)

風當作實。傳寫之誤也。本篇有之。大便難。身微熱者。此為實也。急下之。宜大承氣湯。辨可下篇亦言。病腹中滿痛者。此為實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是也。魏荔彤以內經腸風胃風。牽強立論。可謂妄也。下之若早語言必亂八字。錯簡也。當在宜大承氣湯句下始合。言汗出讝語者。

此燥屎在胃中為實也。須下之。雖然表證未盡解者。不可下之。過經。謂表解也。邪氣去表入里。是以表虛里實也。惟其表虛里實。故下之則愈。宜大承氣湯。下之若早語言必亂。以表未虛里未實故也。虛實二字。當作邪氣之去來看焉。再按。魏荔彤過經解曰。過經者。去經入府也。

白話文:

這篇文字討論的是陽明病的脈證與治療。

文中提到診斷陽明病,需觀察腹部,若有五六枚糞塊,則應當用藥。文中引用其他醫書觀點,說明腹中硬糞阻塞,導致臍下腹部感覺像壓著餅或杏核雞蛋一樣,此情況應服用大承氣湯瀉下。若病人不煩躁且能進食,只是大便乾燥,則可用小承氣湯。

關於大承氣湯的用法,文中解釋了古籍中文字位置的爭議,並說明陽明病大便秘結的原因,是邪氣聚集在胃中,即使糞便在腸道,但其乾燥堅硬是由於邪氣入侵胃部所致。文中以胃腸為一整體,胃為本,腸為末的觀點來解釋。

接下來論述陽明病患者下血、說胡話的情況,認為是熱邪入侵血室,僅頭部出汗者,可針刺期門穴,待全身出汗則病癒。此論點專指婦女陽明病,熱邪入血室,會自行痊癒,因為熱邪會隨血排出。但若只有頭部出汗,說明瘀熱停留在體內,需針刺期門瀉熱,使全身出汗而痊癒。文中說明不使用茵陳蒿湯的原因。

文中也提及婦人中風刺期門穴的案例,以及針刺期門穴的原理,並討論了不同醫家對此的看法,包括針刺是否會導致脫血,以及男子是否也會出現此症狀。

最後,文中討論陽明病患者汗出說胡話的情況,認為是胃中有燥屎導致,需瀉下,但需等到表證緩解後再下藥,否則會導致語言紊亂。文中也駁斥了其他醫家的錯誤觀點,並詳細解釋了為何要等到表證緩解後再瀉下。 文中說明「過經」的意思是表邪已解,邪氣由表入裡,此時瀉下才能奏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