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

卷六 (6)

1辨陽明病脈證並治第四

王肯堂曰:讝語者,謂亂言無次,數數更端也。鄭聲者,謂鄭重頻煩也,只將一句舊言,重疊頻言之,終日殷勤,不換他聲也。蓋神有餘則能機變,而亂語數數更端;神不足則無機變,而只守一聲也。成氏謂鄭衛之聲,非是。(正珍按:漢書王莽傳曰:非皇天所以鄭重降符命之意。廣韻云:鄭重,殷勤之意。)

張璐曰:重語者,字語重疊,不能轉出下語,真氣奪之徵也。

喻昌曰:此條當會意讀,謂讝語之人,直視者死,喘滿者死,下利者死,其義始明。

程應旄曰:直視讝語,尚非死證。即帶微喘,亦有脈眩者生一條。唯兼喘滿兼下利,則真氣脫而難回矣。

金鑑曰:直視者,精不注乎目也。

正珍曰:諸注本截直視以下,別為一章,非也。今從宋板合之。蓋此條主讝語立論,所謂下利者,亦讝語而下利也。大氐病人讝語而下利也,多屬死證。然間亦有得而治者。厥陰篇所載下利讝語者,有燥屎也,宜小承氣湯,是也。故曰:下利者亦死。亦字有味。喘滿,即喘懣,因喘而懣也。滿懣通用,詳見太陽上篇。按後二百二十七條云:若下之早,語言必亂,乃謂鄭聲也。再按此條,恐是叔和攙入之言。

〔二百二十一〕發汗多,若重發汗者,亡其陽,譫語脈短者死,脈自和者不死。(玉函:發汗以下八字,作發汗多,重發其汗,若已下,復發其汗十四字。)

亡陽,謂損失元氣,詳見太陽上篇。凡病人讝語,其脈洪大滑數者,是脈與證不相齟齬,是以謂之和也,非無病之平脈也。如前一百十條調和,亦復為爾。短乃微弱,為亡陽之診,故為死證。若其自和者,邪熱熾乎內之候,其陽不亡,故為不死,宜與承氣湯矣。

〔二百二十二〕傷寒若吐若下後不解,不大便五六日,上至十餘日,日晡所發潮熱,不惡寒,獨語如見鬼狀。若劇者發則不識人,循衣摸床,惕而不安。微喘直視,脈弦者生,澀者死。微者但發熱讝語者,大承氣湯主之。若一服利,則止後服。(玉函:摸床,作撮空。惕而,作怵惕。成本脫利則之則,當補之。)

成無己曰:其邪熱微而未至於劇者,但發熱讝語,可與大承氣湯以下胃中熱。

趙嗣真曰:弦字當是滑字。弦為陰負之脈,豈有必生之理?惟滑脈為陽,始有生理。玩上條(正珍按指後二百二十四條),脈滑而疾者,小承氣湯主之;脈微澀者,裡虛為難治,益見其誤。

金鑑曰:若病勢微者,但見潮熱讝語不大便之證,而無前神昏等劇者,宜以大承氣湯下之。

錢潢曰:獨語,讝語妄語也。劇者,病之甚也。發,發作之時也。直視,目光直而睛不轉動也。

發秘曰:傷寒下,疑脫若發汗三字。

劉棟曰:讝語者之者,當作也。

正珍曰:此證也,胃中邪實有燥屎者。劇者宜大承氣,微者宜小承氣。劉棟以微者為脈狀,非是。

白話文

辨陽明病脈證並治第四

王肯堂說:譫語是指胡言亂語、沒有條理且不斷變換話題。鄭聲則是指反覆重複同一句話,整天只說這一句,不換其他內容。這是因為精神充足的人能隨機應變,所以會胡亂說話且話題多變;精神不足的人則無法變通,只能重複同一句話。成無己認為鄭聲是指鄭衛之音,這是錯誤的。(正珍按:《漢書·王莽傳》提到「鄭重」有「殷勤」之意,《廣韻》也解釋「鄭重」是反覆叮嚀的意思。)

張璐說:重語是指話語重複,無法接續下一句,這是元氣耗損的徵兆。

喻昌說:這條條文需要領會其意,譫語患者如果出現直視、喘滿或下利,就會死亡,這樣意思才完整。

程應旄說:直視和譫語還不一定是死證,即使帶有輕微氣喘,也有脈象顯示生機的例子。但如果兼有喘滿和下利,就表示元氣已脫,難以輓回。

《金鑑》說:直視是因為精氣無法上注於目。

正珍說:各家註解將「直視」以下的部分分為另一章節是不對的,應依照宋版合為一條。此條主要討論譫語,所謂「下利」是指譫語伴隨下利。一般來說,病人譫語又下利多屬死證,但也有可治癒的例子,如《厥陰篇》記載的下利譫語伴有燥屎,可用小承氣湯治療。因此說「下利者亦死」,「亦」字有深意。「喘滿」即因氣喘而胸悶,「滿」和「懣」通用,詳見《太陽上篇》。此外,第227條提到過早攻下會導致言語混亂,即鄭聲。此條可能是王叔和加入的內容。

第221條
發汗過多或反覆發汗,導致元氣耗損而譫語。若脈象短促則會死亡;若脈象平和則不會死亡。(《玉函經》將「發汗多」至「重發汗」八字寫作「發汗多,重發其汗,若已下,復發其汗」十四字。)
「亡陽」指元氣損失(詳見《太陽上篇》)。譫語患者若脈象洪大滑數,表示脈證相符,稱為「和脈」,這並非無病的平脈。如同第110條所言,「調和」也是此意。「短脈」為微弱之象,是亡陽的徵兆,故為死證;若脈象自和,則表示邪熱亢盛但元氣未脫,故不會死亡,此時宜用承氣湯。

第222條
傷寒經過吐下治療後仍未痊癒,五六天甚至十幾天未解大便,傍晚發潮熱,不怕冷,自言自語像見鬼一樣。嚴重者發作時會神志不清,胡亂抓衣摸床,驚恐不安,輕微氣喘且直視。若脈象弦緊則可生,脈象澀滯則會死。病情較輕者僅發熱譫語,可用大承氣湯治療。若服藥後腹瀉,則停止服藥。(《玉函經》中「摸床」作「撮空」,「惕而」作「怵惕」。成本缺「利則」的「則」字,應補上。)
成無己認為,邪熱輕微未達嚴重者,僅發熱譫語,可用大承氣湯瀉胃熱。
趙嗣真指出,「弦」字應為「滑」字,因弦脈為陰虛之象,不可能有生機;滑脈為陽脈,才有存活可能。對照第224條「脈滑而疾者用小承氣湯,脈微澀者為裡虛難治」,更顯此處有誤。
《金鑑》說,病情較輕者僅見潮熱、譫語、便祕,而無神志昏迷等重症,宜用大承氣湯。
錢潢解釋,「獨語」即譫語妄言;「劇者」指病情嚴重;「發」指發作時;「直視」是目光呆滯不轉動。
發秘認為「傷寒」後可能脫漏「若發汗」三字。
劉棟指出「譫語者之者」的「者」應作「也」。
正珍認為此證是胃中有燥屎所致:嚴重者用大承氣湯,輕微者用小承氣湯。劉棟將「微者」解為脈象,這是錯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