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卷六
2辨陽明病脈證並治第四
〔百八十八〕問曰:病有太陽、陽明,有正陽陽明,有少陽陽明,何謂也? 答曰:太陽陽明者,脾約是也;正陽陽明者,胃家實是也;少陽陽明者,發汗利小便已,胃中躁煩實,大便難是也。
劉棟曰:此條後人之所記也。舉陽明之三證,非古義也。若有此說,則合病及轉屬之目,皆為無謂也。故不採用矣。
〔百八十九〕陽明之為病,胃家實是也。
方有執曰:實者,大便結為硬滿,而不得出也。雖則遲早不同,而非日數所可拘也。
正珍曰:陽明,指里而言。蓋邪之中人,始於太陽,中於少陽,終於陽明,自表而里,自輕而重,勢之必然也。此陽明宜在少陽後,今置之少陽前者,何也?嘗考素問熱論,其所謂陽明者,亦以表病言之,乃仲景氏大青龍湯證也。故繼太陽以陽明,乃是素問之說,非仲景氏之說也。
雖然,太陽、陽明、少陽之次序,古來醫家相傳之定說,不可遽易者也。故姑從其舊說,以次第之,備論其傳變於內,俾人思而得焉而已。實謂邪實,乃腹滿便結之病,故曰胃家實。凡平人腸胃素虛,有邪陷之,則成三陰下利嘔吐諸虛寒證;腸胃素實,有邪陷之,則成陽明腹滿便結,譫言妄語,身熱自汗諸實熱證,是非邪之有寒熱,皆從其人固有之虛實而化也。闢諸練絲之可以黃,可以黑,其本雖同,末則大異也。再按:素問三陰,即本論陽明病。蓋素問單以實熱病,分屬於六經,仲景則並舉虛寒實熱,以配三陰三陽也。
〔百九十〕問曰:何緣得陽明病?答曰:太陽病,若發汗若下若利小便,此亡津液,胃中乾燥,因轉屬陽明,不更衣,內實大便難者,此名陽明也。
〔百九十一〕問曰:陽明病外證云何?答曰:身熱,汗自出,不惡寒,反惡熱也。
〔百九十二〕問曰:病有得之一日不發熱,而惡寒者,何也?答曰:雖得之一日惡寒,將自罷,即自汗出,而惡熱也。
〔百九十三〕問曰:惡寒何故自罷?答曰:陽明居中,主土也。萬物所歸,無所復傳,始雖惡寒二日,自止,此為陽明病也。
劉棟曰:上四條,後人之所記也。
〔百九十四〕本太陽,初得病時,發其汗,汗先出不徹,因轉屬陽明也。
成無己曰:太陽病未解,傳併入陽明,而太陽證未罷者,名曰並病。(太陽中篇二陽並病條注)
方有執曰:徹,除也。言汗發不對,病不除也。
正珍曰:太陽中篇,亦有此文。本一字,作二陽並病四字。按:徹,除也。厥陰篇曰:「傷寒脈遲,六七日而反與黃芩湯,徹其熱。」義與此同。程應旄訓為盡也,透也,非也。凡傷寒中風,既離於太陽,而純於陽明或少陽,此之為轉入也;既轉而未純,此之為轉屬、轉系也。轉屬、轉系,皆並病也。(左傳隱元年:「大叔命西鄙北鄙,貳於己。」杜預注曰:「貳,兩屬。」)
辨陽明病脈證並治第四
第一百八十八條
問:陽明病分為太陽陽明、正陽陽明和少陽陽明,是什麼意思?
答:太陽陽明是指脾受約束(脾約);正陽陽明是指胃腑實熱(胃家實);少陽陽明則是指發汗、利小便後,胃中燥熱結實,導致大便困難。
劉棟認為:此條是後人所記,列舉陽明的三種證型,並非古義。若按這種說法,合病及轉屬的分類就無意義了,所以不予採用。
第一百八十九條
陽明病的本質是胃腑實熱(胃家實)。
方有執解釋:「實」指大便結硬、滿脹而難以排出,無論病程長短,皆不受天數限制。
正珍認為:陽明指的是裡證。邪氣侵襲人體,先從太陽開始,再到少陽,最終傳至陽明,由表入裡,病情逐漸加重。陽明本應排在少陽之後,但此處置於前,是因為《素問·熱論》將陽明視為表證,如仲景的大青龍湯證。因此,按照《素問》的順序,陽明接在太陽之後,這並非仲景的原意。
儘管太陽、陽明、少陽的次序是醫家傳統理論,不可輕易更改,但本文仍依舊說排列,以便討論病邪的傳變規律。「胃家實」即邪氣內結,表現為腹滿、便結。健康人若腸胃虛弱,邪氣入侵後可能轉為三陰證(如虛寒性的下利、嘔吐);若腸胃強盛,邪氣入侵則形成陽明病(如腹滿、便結、譫語、身熱、自汗等實熱證)。這說明邪氣的寒熱性質會隨人體體質而變化,猶如白絲可染黃或染黑,本質相同而結果迥異。
第一百九十條
問:為何會得陽明病?
答:太陽病若過度發汗、攻下或利小便,導致津液耗損,胃中乾燥,邪氣轉屬陽明,出現不排便、大便困難等症狀,即為陽明病。
第一百九十一條
問:陽明病的外在表現是什麼?
答:身體發熱、自汗出、不怕冷反而怕熱。
第一百九十二條
問:有的陽明病初期不發熱卻怕冷,為什麼?
答:即便初期怕冷,但很快就會自行消失,轉為自汗出且怕熱。
第一百九十三條
問:怕冷為何會自行消失?
答:陽明屬中土,邪氣歸結於此後不再傳變,初期怕冷僅持續兩天便停止,這是陽明病的特徵。
劉棟認為以上四條為後人所記。
第一百九十四條
原本是太陽病,初期發汗不徹底,導致邪氣轉屬陽明。
成無己解釋:太陽病未解而傳入陽明,太陽證仍在者稱為「並病」。
方有執認為:「徹」是解除的意思,指發汗不當,病未痊癒。
正珍指出:太陽中篇亦有此條,開頭的「本」字實為「二陽並病」。並引用《傷寒論》厥陰篇「徹其熱」的用法,說明「徹」為「解除」之意,並非程應旄所解釋的「徹底」或「通透」。此外,邪氣完全脫離太陽進入陽明或少陽,稱為「轉入」;若未完全脫離,則稱「轉屬」或「轉系」,皆屬並病範疇(類似《左傳》「兩屬」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