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下第三
成無己曰。本因下後成痞。當與瀉心湯除之。若服之痞不解。其人渴而口躁煩。小便不利者為水飲內畜津液不行。非熱痞也。與五苓散。發汗散水則愈。
方有執曰。瀉心湯治痞。而痞不解。則非氣聚之痞。可知。
正珍曰。煩字當在渴字上。否則文不成語。前第七十二條云。脈浮數煩渴者。五苓散主之是也。煩渴謂渴之甚。非謂且煩且渴也。瀉心湯。蓋指大黃黃連瀉心湯言之矣。
〔百六十六〕傷寒汗出解之後。胃中不和。心下痞硬。乾噫食臭。脅下有水氣。腹中雷鳴。下利者。生薑瀉心湯主之。
成無己曰。胃為津液之主。陽氣之根。大汗出後。外亡津液。胃中空虛。客氣上逆。心下痞硬。金匱要略曰。中焦氣未和不能消穀。故令噫。
方有執曰。解。謂大邪退散也。噫。飽食息也。(正珍按。此五字。乃說文噫字注也。)食臭暇氣也。(正珍按。毈音叚。卵不成鳥曰毈。見淮南注。)
平人過飽。傷食則噫食臭。病人初瘥。脾胃尚弱。化輸未強。雖無過飽。猶之過飽而然也。水氣謂飲也。
錢潢曰。傷寒汗出解之後。言表邪俱從汗出而悉解也。胃中不和以下。皆言里症未除也。
瀨穆曰。乾者。濕之對。言食不出也。
正珍曰。此傷寒瘥後。臟腑尚弱。飲食難消化之所致。胃中不和。故心下痞硬幹噫食臭也。脅下有水氣。故腹中雷鳴下利也。胃中脅下互文言之。猶如陽言結胸。陰言痞。其實胃中亦有水。脅下亦不和也。此證有水氣。而不成結胸者。以外邪已解之後也。不用五苓者。以其人不渴小便能利也。
故與生薑瀉心。以和其胃氣則愈。按金鑑曰。其人平素胃虛。兼脅下有水。即不誤下。而餘熱亦乘虛入里以致之。殊不知痞硬之證。惟得之心氣之鬱塞。而固非挾外入之邪者矣。況本文明稱汗出解之後。則知其已無邪矣。已無邪矣。豈得云餘熱乘虛入里乎。
生薑瀉心湯方
生薑(四兩切),甘草(三兩炙),人參(三兩),乾薑(一兩),黃芩(三兩),半夏(半升洗),黃連(一兩),大棗(十二枚擘)
上八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附子瀉心湯。本云加附子半夏瀉心湯。甘草瀉心湯同體別名耳。生薑瀉心湯。本云理中人參黃芩湯。去桂枝術加黃連並瀉肝法。
按附子瀉心湯以下五十字。玉函成本並無之。蓋後人攙入已。當刪之。
〔百六十七〕傷寒中風。醫反下之。其人下利日數十行。穀不化。腹中雷鳴。心下痞硬而滿。乾嘔心煩不得安。醫見心下痞。謂病不盡。復下之。其痞益甚。此非結熱。但以胃中虛。客氣上逆。故使硬也。甘草瀉心湯主之。(谷不和。外臺。作水穀不化。心煩。玉函脈經。俱作而煩。使硬。玉函外臺。俱作使之硬。)
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下第三
成無己說:原本因誤下後導致心下痞滿,應給予瀉心湯治療。若服用後痞滿未消,且患者口渴煩躁、小便不利,這是因水飲內停、津液不運所致,並非熱痞,改用五苓散發汗利水即可痊癒。
方有執說:瀉心湯用於治療痞滿卻無效,可知這不是氣滯所致的痞滿。
正珍說:「煩」字應放在「渴」字前,否則語意不通。第七十二條提到「脈浮數煩渴者,五苓散主之」中的「煩渴」是指極度口渴,而非同時有煩躁與口渴。此處的瀉心湯應指大黃黃連瀉心湯。
第166條:傷寒汗出病癒後,胃中不和,心下痞硬,乾噫帶食物腐臭氣味,脅下有水氣,腹中雷鳴且腹瀉者,用生薑瀉心湯治療。
成無己解釋:胃主津液,為陽氣根本。大汗後津液外洩,胃中空虛,邪氣上逆導致心下痞硬。《金匱要略》提到中焦氣機未和則不能消化食物,故出現噫氣。
方有執解釋:「解」指外邪已退。「噫」是飽食後氣息聲(按:此為《說文》對「噫」的註解)。「食臭」指食物未消化氣味(按:「毈」音同「叚」指未孵化鳥卵,見《淮南子》註)。健康人過食會噫出食臭,病後脾胃虛弱時即使未過食也會如此。「水氣」指水飲。
錢潢說:傷寒汗出病癒後,表邪已解,但胃中不和以下症狀皆屬裡症未除。
瀨穆說:「乾」與「濕」相對,指食物不消化。
正珍說:此為傷寒癒後臟腑虛弱、飲食難化所致。胃中不和故心下痞硬、噫食臭;脅下水氣導致腹鳴腹瀉。「胃中」「脅下」為互文,實則兩處皆有水氣與不和。此證未成結胸是因外邪已解,不用五苓散是因患者不渴且小便通利。使用生薑瀉心湯調和胃氣即可。《金鑑》誤解為平素胃虛兼有水飲,未察此痞滿純屬氣機鬱塞,病癒後已無外邪。
生薑瀉心湯方:
生薑(四兩切片)、炙甘草(三兩)、人參(三兩)、乾薑(一兩)、黃芩(三兩)、半夏(半升洗淨)、黃連(一兩)、大棗(十二枚剖開)。
煎服法:以十升水煎至六升,去渣再煎至三升,每次溫服一升,日三服。
(按:原文後段關於附子瀉心湯等五十字為後人添加,應刪除。)
第167條:傷寒或中風證,誤用下法後,患者每日腹瀉數十次,完穀不化,腹中雷鳴,心下痞硬脹滿,乾嘔煩躁不安。醫者誤認心下痞為邪未盡而再下,反使痞滿加重。此非實熱結聚,而是胃虛邪氣上逆所致,用甘草瀉心湯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