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集成》~ 卷七 (2)
卷七 (2)
1. 辨少陽病脈證並治第九
〔二百七十一〕少陽之為病。口苦咽乾目眩也。(成本。全書。並脫為字。當補之。)
按少陽篇綱領。本亡而不傳矣。王叔和患其闕典。補以口苦咽乾目眩也七字者已。固非仲景氏之舊也。按陽明篇云。陽明病。脈浮而緊。咽燥口苦。腹滿而喘。可見口苦咽乾。則是陽明屬證。而非少陽之正證矣。若夫目眩多逆治所致。如桂苓朮甘湯真武湯證是也。亦非少陽之正證也。
況目眩之文。六經篇中無再見乎。又況柴胡諸條。一不及此等證候乎。蓋少陽者。指半表半裡之號。如其病證則所謂往來寒熱。胸脅苦滿。默默不欲飲食。心煩喜嘔。是也。凡傷寒陽證其淺者為太陽。其深者為陽明。其在淺深間者。此為少陽。是少陽篇當在太陽之後者也。今本論次之陽明後者。
白話文:
【二百七十一】少陽病發作時,會出現口發苦、咽喉乾燥、頭暈等症狀。(成本。全書。並且遺漏「為」字。應當補上。)
按少陽篇的綱領。原本已經失傳了。王叔和為此感到遺憾,補上了「口發苦、咽喉乾燥、頭暈」這七個字。這原本並不是仲景所留下的內容。按陽明篇中說:「陽明病,脈浮而且緊,咽喉乾澀口發苦,腹部脹滿而且喘不過氣來。」可見口發苦、咽喉乾燥是陽明病的症狀,並不是少陽病的典型症狀。至於頭暈,多半是調理不當造成的。比如桂苓朮甘湯證是這樣,這也不是少陽病的典型症狀。
況且頭暈的說法,在六經篇中沒有再出現。再說了,《柴胡》諸條,也完全沒有提到這些症狀。少陽病是指半表半裡的證型,如其病證則是所謂的「往來寒熱、胸脅苦滿、默默不欲飲食、心煩喜嘔」。凡傷寒陽證,較輕的為太陽病,較重的為陽明病,介於輕重之間的,就是少陽病。所以少陽篇應當在太陽病篇之後。如今的本論卻將其排在陽明病篇之後。
蓋依素問之次序也。其詳已見傷寒考中。再按少陽篇諸條。今本混入太陽篇中者過半。蓋古經篇簡錯雜。叔和從而為之撰次也。
〔二百七十二〕,少陽中風。兩耳無所聞。目赤胸中滿而煩者。不可吐下。吐下則悸而驚。
中風二字。系外邪總稱。非傷寒中風之中風也。耳聾目赤。熱攻上焦也。乃少陽兼證。猶小柴胡條或以下諸證也。滿懣同。此證宜以小柴胡湯以和解之。不可吐下。若誤吐下。則有變證若斯者。若吐下後。悸而驚者。乃賁豚之漸。宜與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輩以輯穆焉。
白話文:
這是依據《素問》的順序所寫。詳情請見《傷寒考》中。再根據《少陽篇》的條文,現存版本有一半被混入《太陽篇》中。這可能是因為古經的篇章簡略雜亂,叔和才因此編纂整理。
〔二百七十二〕,少陽中風。兩耳聽不見。眼睛發紅、胸中脹滿且煩躁的人。不能吐、瀉。如果吐、瀉,就會心悸而且驚恐。
「中風」二字是外邪的總稱,不是傷寒中風所指的中風。耳聾、眼睛發紅,是熱氣攻上上焦所致。這是少陽兼證,就像「小柴胡」條目或以下的許多證狀。脹滿就是煩躁。這種情況應該用小柴胡湯來調和。不能吐、瀉。如果誤用吐、瀉,就會出現類似這樣的變證。如果吐、瀉後,心悸且驚恐的,那是賁豚的徵兆。應該給予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等藥劑來緩和鎮靜。
〔二百七十三〕傷寒脈弦細。頭痛發熱者。屬少陽。少陽不可發汗。發汗則讝語。此屬胃。胃和則愈。胃不和則煩而悸。(宋板注云。悸。一云躁。則煩之則字。依成本補之。)
王肯堂曰。凡頭痛發熱。俱為在表。惟此頭痛發熱為少陽者何也。以其脈弦細。故知邪入少陽之界也。
正珍曰。悸。作躁為是。若煩而悸。乃小建中湯證。非胃實之候也。屬者。太陽轉屬少陽。而未純之辭。故仍有頭痛發熱之表也。如是者。宜與柴胡桂枝湯。蓋以其為並病也。若以麻黃湯以發其汗。則津液內竭。大便燥結。令人讝語。此為屬胃。宜與小承氣以和胃氣。胃和則愈。若其胃不和。則不但讝語。又令人煩而躁也。如此則當與大承氣湯也。
白話文:
- 傷寒脈象弦細、頭痛發熱的話,屬於少陽證。少陽證不可發汗,否則會導致胡言亂語。這是因為屬於胃的問題,胃氣和順了就會好,如果胃氣不和則會煩躁不安甚至心悸。(宋版注云:心悸一作心躁,則煩之則字,依照原本補充上。)
王肯堂注
凡是頭痛發熱,都是表證。只有這種頭痛發熱的才屬於少陽證。這是因為其脈象弦細,所以知道邪氣已經進入少陽的範圍了。
正珍注
心悸應寫作心躁。如果是煩躁不安並且心悸,就是「小建中湯」證,而不是胃實的症狀。屬的意思是太陽證轉化到少陽證,但還沒有完全轉化過去。所以依然會有頭痛發熱的表證。對於這種情況,應該用「柴胡桂枝湯」。這是因為少陽證和太陽證並存。如果用「麻黃湯」來發汗,則會導致津液內耗,大便乾燥,讓人胡言亂語。這樣就是屬於胃的問題,應該用「小承氣湯」來調和胃氣。胃氣和順了就會好。如果胃氣不和,不僅會胡言亂語,還會煩躁不安。這樣就應該用「大承氣湯」。
〔二百七十四〕本太陽病不解。轉入少陽者。脅下硬滿。乾嘔。不能食。往來寒熱。尚未吐下。脈沉緊者。與小柴胡湯。(玉函。無本字。不能食。作不欲食飲。是矣。)
金鑑曰。脈沉緊。當是脈沉弦。若是沉緊。是寒實在胸。當吐之診也。惟脈沉弦。方與上文之義相屬。始可與小柴胡湯。當攻之。
〔二百七十五〕若已吐下發汗溫針讝語柴胡證罷。此為壞病。知犯何逆。以法治之。
劉棟曰。上二條一章也。不可圈別。
正珍曰。讝語二字衍文。當刪之。病源候論。引此條文無讝語二字為是矣。壞病謂正證自敗。不可以少陽陽陽等目名焉。以法治之。乃隨證治之之謂。
白話文:
太陽病沒有解,轉入少陽的,脅肋下硬滿,乾嘔,吃不下東西,反覆發冷發熱,尚未吐瀉,脈沉而緊的,用小柴胡湯。
金鑑說,脈沉緊,應該是脈沉弦,若是沉緊,就是寒氣在胸中,應該吐出來的徵兆。只有脈沉弦,才符合上面文章的意思,才能用小柴胡湯,應該攻邪。
如果已經吐瀉、發汗、溫針,然後又出現柴胡證,這就是病勢轉壞了,要知道犯了什麼禁忌,用正確的辦法治療。
劉棟說,上面兩條是一章,不能分開。
正珍說,「讝語」兩個字是多餘的,應該刪除。病源候論引用這條,沒有「讝語」兩個字,是正確的。壞病,是指正證自己敗壞,不能用少陽、陽明等名詞來形容了。以法治之,就是按照症狀治療的意思。
〔二百七十六〕三陽合病。脈浮大。上關上。但欲眠睡。目合則汗。
劉棟曰。此條後人之所攙也。
〔二百七十七〕傷寒六七日。無大熱。其人躁煩者。此為陽去入陰故也。(玉函無故字。)
無大熱。無翕翕發熱也。躁煩。當作煩躁。字之顛倒也。陰陽。乃表裡之別稱。陽去入陰者。謂其邪去表入里。陽去二字。似例而非倒。蓋亦古文一法已。按論語云。迅雷風烈必變。楚辭九歌云。吉日兮辰良。後漢書云。候氣之法。為室三重。戶閉塗釁必周密。文法並與此同焉。
〔二百七十八〕傷寒三日。三陽為盡。三陰當受邪。其人反能食而不嘔。此為三陰。不受邪也。
白話文:
[二百七十六] 三陽合病。脈象浮大。上半身關節痠痛。只想要睡覺,眼睛閉上就會出汗。
劉棟說:這條是後人添加的。
[二百七十七] 傷寒六、七天。沒有發高燒。這個人煩躁不安,這是因為陽氣離開表面進入身體內部所致。(《玉函方》中沒有「故」字。)
沒有發高燒,沒有持續發燒的意思。煩躁,應寫成煩躁,字被寫顛倒了。陰陽,是指表和裡的別稱。陽氣離開表面進入身體內部,指的是邪氣由表及裡移動。陽去這兩個字,看似顛倒但並非如此,這也是古文的寫法之一。根據《論語》記載:「迅雷風烈必變。」《楚辭‧九歌》記載:「吉日兮辰良。」《後漢書》記載:「候氣之法,為室三重,戶閉塗釁必周密。」文法都與此相同。
[二百七十八] 傷寒三天。三陽之氣已盡。三陰之氣應當受到邪氣侵襲。這個人卻能吃東西而不嘔吐,這是因為三陰之氣沒有受到邪氣侵襲。
〔二百七十九〕傷寒三日。少陽脈小者。欲已也。
〔二百八十〕少陽病欲解時。從寅至辰上。
劉棟曰。上三條。後人之所攙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