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經解》~ 卷三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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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14)

1. 陽明經全篇

陽明病,發熱汗多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陽明經氣燥熱,而發熱汗多,熱爍於內。陰亡於外,立致枯涸矣。急下以大承氣湯,救陰也。)

傷寒六七日,目中不了了,睛不和,無表裡[症](證),大便難,身微熱者,此為實也。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陽極於六,七日則陰來復。七日真陰不復,則五臟之精,不能上奉,故目中不了了而睛不和也。雖無表裡症,而大便難,身微熱,陽已亢而陰垂絕。陽邪實熱,故用大承氣湯,急下以救陰也。)

腹滿不減,減不足言,故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減不足言者,腹滿至十分,即減去一二分,不足以殺其勢也。大滿為實,故當下以大承氣湯。)

傷寒噦而腹滿,視其前後,知何部不利,利之[則](即)愈。

(噦而腹滿,邪熱結中,胃氣逆也。前後,大小便也。何部不利,即邪熱所結之處也。利之,則邪去而愈也。)

大下後,六七日不大便,煩不解,腹滿痛者,此有燥屎也。所以然者,本有宿食故也,宜大承氣湯。

(大下後,是用承氣下之也。用過承氣湯,則燥結應解。何仍六七日不大便、腹滿痛而煩不解?內有燥屎也。蓋因前所下者,是宿食也。宿食(去)而少寬,故六七日後,燥邪仍結,胃燥滿痛而煩,內有燥屎也。用大承氣湯,去其燥屎也。)

陽明病,下之,心中懊憹而煩,胃中有燥屎者,可攻。腹微滿,初頭硬,後必溏,不可攻之。若有燥屎者,宜大承氣湯。

(陽明病下之,是用承氣也。症重藥輕,燥邪未盡,因而再結。燥邪並心,故懊憹而煩。腹滿甚,則胃有燥屎也,可攻以大承氣湯。若腹滿而不甚,則內不燥結,必初硬後溏,即懊憹而煩,是無形陽邪,而不可攻也。末二句,申上可攻之法。

以上二十七節,陽明風熱症歸府症也。)

陽明病下之,其外有熱,手足溫,不結胸,心中懊憹,飢不能食,但頭汗出者,梔子豉湯主之。

(陽明病下之,其外有熱,熱邪在表,下之早矣。下早陽邪不陷,故不結胸;外有熱,而手足仍溫也。心中懊憹,熱邪未清也。陽邪盛則脾陰虧,故雖飢而食不納也。頭汗,陽邪逼汗走陽位也。梔子豉湯,上撤其陽邪也。

此節,陽明清理餘邪之法也。)

咽中閉塞,不可下。下之則上輕下重,水漿不[行]下,臥則欲蜷,身急痛,下利日數行。

(腎絡於咽,腎虛火逆,則咽閉塞。下之傷陰,則陽上浮,故飄飄然神氣飛而上輕,下身大氣不舉而下重也。腎虛,胃關不利,而水漿不下。腎陽虛,則臥不直而欲蜷。氣不能呴,血不能濡,而身急痛。腎司二便,陽不吸而陰不守,故下利日數十行也。)

諸外實者,不可下。下之則發微熱,亡脈厥者,當臍握熱。

(下法所以去實邪,實在外而下其內,內為營,營傷則陰虛而熱。熱微者,不如陽邪之熱熾也。脈者,血之府。營傷故脈亡,而陰衰於下為熱厥也。臍為神闕,屬腎而藏陰,陰虛故握熱。握者,定而不移之謂也。)

白話文:

陽明經全篇

  1. 陽明病,如果出現發熱且大量出汗的症狀,應迅速使用瀉下法,適合用「大承氣湯」。
    (陽明經氣燥熱,發熱汗多,體內熱邪熾盛。若陰液外洩過多,恐迅速枯竭。需急用大承氣湯瀉下,以救陰液。)

  2. 傷寒六七日後,若患者視物不清、眼神不靈活,無明顯表證或裡證,但大便困難且身體微熱,此為實熱證。應迅速瀉下,適合用「大承氣湯」。
    (陽邪過盛,六七日後陰氣本應恢復,若陰液未復,五臟精氣未能上承,則眼神呆滯不清。雖然無表裡證,但大便困難、身微熱,表示陽邪亢盛而陰氣將絕,此時需用大承氣湯急下以救陰。)

  3. 腹滿持續不減,即便稍有減輕也不明顯,此時應瀉下,適合用「大承氣湯」。
    (「減不足言」指腹滿嚴重時,僅減輕一二分不足以緩解症狀。大滿屬實證,故需用大承氣湯攻下。)

  4. 傷寒打嗝且腹滿,需觀察大小便狀況,看看哪一部分不通暢,使其通利即可痊癒。
    (打嗝腹滿是因邪熱結聚中焦,胃氣上逆。「前後」指大小便,找出阻塞處並通利,邪熱去除後即癒。)

  5. 大瀉下後六七日仍不大便,心煩不解,腹部脹滿疼痛者,表示仍有燥屎。這是因為原本就有宿食未除,適合用「大承氣湯」。
    (曾用瀉下法,本應化解燥結,但六七日後仍腹滿痛、心煩不解,是因宿食已除卻新生燥屎,需用大承氣湯清燥屎。)

  6. 陽明病瀉下後,如果心中煩悶不舒,胃中有燥屎者,可再攻下;若僅腹微滿,大便初硬後軟,則不可攻下。如有燥屎,適合用「大承氣湯」。
    (瀉下後症狀未除,心煩是因燥邪未清。腹滿嚴重者表示燥屎仍在,可攻下;若腹滿輕微,則屬虛熱,不可攻。)

  7. 陽明病瀉下後,若仍有外熱、手足溫、未成結胸,但有心中煩悶、飢卻食不下,且僅頭部出汗者,可用「梔子豉湯」清熱。
    (早下導致熱邪未陷,外熱尚存,但未結胸。頭汗出是因陽邪上擾,梔子豉湯可清浮熱。)

  8. 咽喉閉塞不可瀉下。若誤下會導致上虛下重、飲食難下、蜷臥不伸、身體劇痛、頻繁腹瀉。
    (咽喉屬腎,腎虛火逆致閉塞。誤下傷陰,陽浮於上則頭輕腳重,腎陽虛則蜷臥,氣血失養而身痛,甚至頻瀉。)

  9. 諸外實之證不可瀉下。誤下會發低熱,若脈微肢冷,可能臍部持續灼熱。
    (外實者不應攻下,誤傷營陰會導致陰虛微熱,脈無力、肢冷,而肚臍因陰虛而灼熱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