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纘論_傷寒緒論》~ 傷寒纘論卷下 (36)
傷寒纘論卷下 (36)
1. 傷寒纘論卷下
擬欲攻之,猶當先解表,乃可下之。
若表已解而內不消,非大滿,猶生寒熱,則病不除,大滿大實堅,有燥屎,
自可除下之,雖四五日不能為禍也。
言非大滿大實而下之,則猶生寒熱變證,必待大滿大實堅,有燥屎者,才可下之,
雖遲至四五日,不能為害也。
若不宜下而便攻之,內虛熱入,協熱遂利,煩躁,諸變不可勝數,輕者因篤,
重者必死矣。
夫陽盛陰虛,汗之則死,下之則愈,陽虛陰盛,汗之則愈,下之則死。
陽乘陰位,則為陽盛陰虛,故可下而不可汗,陰乘陽位,則為陽虛陰盛,
故可汗而不可下,即表病裏和,裏病表和之謂也,蓋表實裏虛而邪入府,汗之則死,
下之則愈,裏實表虛,而邪鬱於經,下之則死,汗之則愈。
夫如是,則神丹安可以誤發,甘遂何可以妄攻,虛盛之治,相背千里,吉凶之機,
應若影響,豈容易哉,況桂枝下咽,陽盛則斃,承氣入胃,陰盛以亡,死生之要,
在乎須臾,視身之盡,不暇計日,此陰陽虛實之交錯,其候至微,發汗吐下之相反,
其禍至速,而醫術淺狹,懵然不知病源,為治乃誤,使病者殞歿,自謂其分至,
仁者鑒此,豈不痛歟。
桂枝下咽,陽盛則斃,承氣入胃,陰盛以亡,一概言汗下,關係非細,
不過借此為例,非誤用二湯,必致不救也。
凡兩感病俱作,治有先後,發表攻裏,本是不同,而執迷妄意者,乃云神丹甘遂,
合而飲之,且解其表,又除其裏,言巧似是,其理實違,夫智者之舉錯也,
常審以慎,愚者之動作也,必果而速,安危之變,豈可詭哉。
兩感皆是熱邪,然治有先後,發表攻裏,本是不同,持說甚正,亦甚明,
何奉議誤認為救裏耶。
凡發汗,溫服湯藥,其方雖言日三服,若病劇不解,當促其間,可半日中盡三服,
若與病相阻,即便有所覺,如服一劑,病證猶在,故當復作本湯服之,
至有不肯汗出,服三劑乃解,若汗不出者死病也。
凡得時氣病,至五六日,而渴欲飲水,飲不能多,不當與也,何者,以胃中熱尚少,
不能消之,便更與人作病也。
至七八日,大渴欲飲水者,猶當依證與之,與之常令不足,勿極意也。
若飲而腹滿,小便不利,若喘若噦,不可與之,忽然大汗出,是為自愈也。
凡得病,反能飲水,此為欲愈之病,其不曉病者,但聞病飲水自愈,小渴者乃強,
與飲之,因成其禍,不可復數。
上四條,皆是春夏溫熱之邪,故言時氣病,乃可與水,非冬月正傷寒可比例也。
凡得病,厥脈動數,服湯藥更遲,脈浮大減小,初躁後靜,此皆愈證也。
厥脈動數,猶言其脈動數,不可連上句讀。
(一百十三道,諸方之義本條註內已經疏明者此不復贅)
桂枝湯
桂枝(三兩)、芍藥(三兩酒洗)、甘草(二兩炙)、生薑(三兩)切、
白話文:
擬欲攻治內在的病症,仍應先解表,然後才能攻下。
如果表證已解,但內在病症仍未消退,且非腹部脹滿,仍伴隨寒熱,則病情未除,只有腹部極度脹滿堅實,有燥屎,才能服用攻下之藥。即使延遲至四五天,也不會造成危害。
意思是說,如果不是腹部極度脹滿堅實,並有燥屎,就不可服用攻下之藥,否則仍會產生寒熱等變證。必須等到腹部極度脹滿堅實,有燥屎,才能服用攻下之藥,即使延遲至四五天,也不會造成危害。
如果本不適宜攻下卻強行攻下,則會導致內虛熱入,協同熱邪導致腹瀉,煩躁不安,各種變證數不勝數,輕者病情加重,重者必死無疑。
陽盛陰虛,若發汗則死,若攻下則愈;陽虛陰盛,若發汗則愈,若攻下則死。
陽氣亢盛而陰氣虛弱,稱為陽盛陰虛,所以可攻下而不可發汗;陰氣亢盛而陽氣虛弱,稱為陽虛陰盛,所以可發汗而不可攻下。這就是表證與裡證相互影響的道理。表實裡虛,邪氣侵入臟腑,發汗則死,攻下則愈;裡實表虛,邪氣鬱結於經絡,攻下則死,發汗則愈。
如此看來,神丹妙藥怎能亂用,甘遂等峻下之藥怎能妄用攻治?虛實盛衰的治療方法,相差千里,吉凶禍福的關鍵,猶如影隨形般緊密相連,怎能輕易而為呢?況且,服用桂枝湯,陽盛則會致死;服用承氣湯,陰盛也會致死。生死攸關,就在一瞬間,身體狀況的變化,不暇計算時間,這陰陽虛實的錯綜變化,其徵兆非常細微,發汗和攻下的方法用反了,其禍害來得非常迅速,而醫術淺薄的人,茫然不知病因,治療方法錯誤,導致病人死亡,卻自認為是天命所歸,仁者看到這種情況,豈能不痛心疾首呢!
桂枝湯服用後,陽盛則死;承氣湯服用後,陰盛則死。這是一般性的論述發汗與攻下的關係,並非細微之處,只是借此為例,而非誤用這兩種湯劑必然導致不可救治。
凡是兩種病症同時發作,治療有先後順序,發表和攻裡,本是不同的方法,但執迷不悟的人,卻說神丹甘遂可以同時服用,既能解表又能攻裡,話語聽起來好像很有道理,但實際上違背了醫理,這是聰明人因一時疏忽而犯的錯誤,常常審慎思考的人才會少犯錯,愚昧的人做事總是急於求成,安危的變化,豈能輕易忽視呢?
兩種病症都是熱邪所致,但治療有先後順序,發表和攻裡,本是不同的方法,這種說法非常正確,也非常明確,為什麼還有錯誤的見解認為是治療裡證呢?
凡是發汗治療,服用溫熱的湯藥,處方雖說每日三服,若病情嚴重沒有好轉,應該縮短服藥時間,可以在半天內服用完三劑。如果服藥後與病情相違背,立刻有所感覺,如同只服用了一劑,病情仍在,就應該再次服用相同的湯藥。如果服用三劑後仍然不出汗,就是病情危重,將會死亡。
凡是患了時行病,到第五、六天,感到口渴想喝水,卻喝不了多少,就不應該給他喝水,為什麼呢?因為胃中熱邪還很少,不能消解,再給他喝水反而會加重病情。
到了第七、八天,非常口渴想喝水,就應該根據病情給他喝水,給他喝水時要適量,不要過度。
如果喝水後肚子脹滿,小便不利,並且喘息或呃逆,就不應該再給他喝水,如果突然大量出汗,就是自愈的徵兆。
凡是得病後,還能喝水,這是病情將要好轉的徵兆,那些不懂病理的人,只聽說病人喝水後自愈,輕微口渴就強行給病人喝水,因此造成禍患,這種事例不勝枚舉。
以上四條,都是指春夏溫熱之邪引起的疾病,所以說時行病可以給予患者喝水,這不能與冬季的正傷寒相比。
凡是得病後,脈象沉而微弱,但脈搏跳動頻繁,服用湯藥後病情好轉,脈象浮大而後減小,初時煩躁不安而後平靜,這些都是病情好轉的徵兆。
厥脈動數,就是指脈搏跳動頻繁,不可以與上一句連在一起理解。
(一百十三道,諸方之義本條註內已經詳盡說明,這裡不再重複)
桂枝湯藥方:
桂枝(三兩)、芍藥(三兩,酒洗)、甘草(二兩,炙)、生薑(三兩,切)